朝廷给了一个爱大清的机会,王公大臣没有珍惜,没多久亡了
清末,缺钱。
宣统三年,朝廷都快运转不下去了。地方呢,也没好到哪里去。
上上下下的掌权者,都急啊!
得想点办法呀!
地方督抚不断上书,给朝廷提建议,发行爱国公债吧!说不定能解一时之渴,熬过这一阵,说不定就好了呢?
朝廷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于是《爱国公债章程》出台了。
里头规定,“爱国公债专备经常军需、利息按周年六厘付给、筹集与偿付均委托大清银行代理”。
预计发行五元票额三百万号,一千五百万元;百元票额七万五千号,七百五十万元;一千元,七千五百号,共七百五十万元。
共计三千万元。
这钱多不多呢?
真不多。因为宣统二年之时,度支部有做第二年预算,将亏空四千万两以上。
也就是说,就算全国臣民踊跃购买公债,也还将是有大量赤字产生的。
何况,压根没多少人买。
皇亲贵戚们有的卖马,有的卖房,“故作寒酸,求免担负。实则诸亲贵私财,寄顿外国银行者,据内阁调查报告,现银达六千余万”。
宁可把钱存在外国银行,也不愿替大清续命——尽管,发行之时,是有做规定的,“王公世爵、京外大臣、京外各衙门官吏、凡就公家职位者,对于此项公债票应负购买之义务”,否则,将做严肃处理。
但,没人鸟可怜的隆裕太后。
上层如此,老百姓就更没可能买了。要知道,当时工厂一个熟练工人的日工资,为1.5-2角。一月天天上班,最多也就六块钱。这六块钱能做的事情多了,起码买米,就能买一百多斤——只有傻瓜,才会拿着救命钱,却买早已信用全无的大清国债啊——这还是理想状态,实际上,熟练工人又有多少呢?
再说了,此国债发行的时间,是1911年12月14日——此时,辛亥革命,都爆发了两个多月了。大清的天下,都在风雨飘摇之中,稍微有懂一点世事的人,都会知道,这一次,清朝绝对是闯不了此关了——我买了你的债券,到时谁来给我本息啊!
而且,还有研究者的说法,更具启发性。数千年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从来都是老百姓能国家交税,甚至是欠税,卖儿鬻女都还不起,哪里有皇帝像我们借债,还给利息的呢?这观念,一下转不过来啊……我胆儿再肥,也不敢让皇帝欠我钱啊……
最终,爱国——其实叫爱清更好——国债,在一片嘲笑声中,发行草草结束。
当时有人感慨,“聚敛所得者如彼,乃装穷如此,效明末诸臣拍卖破烂桌椅之手段,民安得不困?国安得不亡?”
再过两个月,清帝在袁世凯等北洋大臣与南方革命党的联合压力之下退位,并享受优待。
这下,非但自己有钱用,且不必焦心于朝廷庞大的开支凑不来了。历朝历代退位的皇帝们,真没几个有如此好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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