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的打手们,晚上会不会做噩梦?
清朝道光年间在发生了几起官员被“鬼”杀死的奇事。
四川按察使张集馨,专管刑法。他看到县里一些官员,对于犯人,只有一个态度——狠;办案只有一个方法——打。
当然,如此严刑峻法不是没有原因,当时四川盗匪横行,大户人家,往往与盗贼沆瀣一气,给他们提供歇脚、逃避抓捕的地方,自然,好处是分赃了。正是如此,官员们好不容易抓到有抢盗嫌疑之人,怎么可能放过呢?而真正的盗贼又见多了世面,哪里又会怕你个小小县官呢?你动刑,他不说话,你动大刑,他最多哼哼几声。于是很多人被当堂打死——这里面,不少是被冤枉的,以致于县衙大堂“黑夜鬼啸”。官员们不罢休,直接把嫌犯拉到城隍庙,抽签,由到好签,则生,抽到坏的,立马杖毙。导致很多州县怨声载道,人神共怒。
有个叫史璜的,“为鬼捉去,大叫一声而绝”;
有个叫张见田的县令,“刑法暴虐,果于杀人……为鬼捉去,展转床蓐,喃喃有词……死之后,妻孥流寓锦城,不能回贵州原籍”;
有个叫李谔的候补知县,“以刑求为能”,后来因为欠司库款项,数次被催还债,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就算处分,也很小,但他“以刃自刺胸腹数处不死,复投井而死”——这不是碰鬼了吗?否则,一点小钱,就算自己还不上,借来赔了就是啊,犯得着自杀?
只是,我们知道,他们不可能真碰鬼了。张集馨所谓的“为鬼捉去”,并不是指人从此失踪,而是被摄走了魂魄,变成了失心疯——或者是突发疾病而亡。
(图取其义,清朝被打的犯人)
为何他们会如此呢?
想来也只有心理承受能力太低这个原因了。
作为古人,他们应该都是相信有鬼神存在的,作为读书人,他们都知道,滥用刑罚、草菅人命是不对的——诚如张集馨所言,有些官员,对于情节严重的盗抢犯,直接扔到大锅里煮死,但是,“国家无此典章,而酷吏任意惨虐,罗钳结网……”,这怎么行啊——但是,这些官员既要抓捕盗贼,确保一方平安,又要用像样的政绩,作为自己升迁的阶梯,于是乎,在多种原因之下,便宁枉勿纵,就算搞出些冤屈案子,也要踩着他人的命,往上爬。
也算他们良心未泯,在升官与人性、律法之间挣扎,久而久之,便成心病,精神恍惚,听到风声,以为鬼啸,看到人影,以为鬼来,日夜煎熬,终是一命呜呼。
(请君入瓮)
可见,又要滥用刑,又想存良心,是难以调和的。君不见武则天的那些酷吏,什么周兴,什么来俊臣,什么索元礼,哪个不是良知泯灭?因而,根本没有类似的纠结。若非被皇上利用完之后,当成替罪羊杀掉,以证明我武则天,永远正确,说不定,他们能活得八九十岁呢!
反正历史上很多皇帝,很多杀神,不是寿终正寝还受人膜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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