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二战期间关于慰安妇的那些惊人的数据
关于受害者数量
即整个的二战期间,被日军强迫为性暴力制度的受害者人数应在36万至41万之间,其中约有半数即20万左右为中国妇女。
“慰安妇”涉及范围
日本自侵华战争开始后,在日军中推行配备“慰安妇”的制度,随着战争的蔓延,慰安所也被广泛地设置于中国各地。除未占领的甘肃、西藏、新疆、宁夏、青海等地以外,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省市及台湾地区,都发现了慰安所遗址。
“慰安妇”数量和日军人员比例
通过对各种资料的分析,根据关东军的作战计划,1941年,它准备动员70多万人的军队和2万的“慰安妇”,其比例为37.5:1。虽然,这个比例并没有得到军队的认同。但是目前日本学者普遍认同当时军队里流行的“29:1”之说,也就是军队认为37—38名士兵配给一个“慰安妇”太少,根据生理限度,一个“慰安妇”大约对29名军人,才能大致使军队得到性满足而不致引起内部的混乱。据29:1的比例,日本学者再加上“慰安妇”因逃亡或死亡而需补充的更替率(他们认为更替率大约在1:1.5或1:2之间),算出的“安慰妇”总人数大约为:300万(日军)÷29×2=20.6897万人即二战期的“慰安妇”人数为20万左右。
关于更替率
《侵华日军暴行总录》一书记载,1941年夏,海南博鳌市慰安所的50多名中国妇女被日军于塔洋桥边全部杀死,原因是不肯好好接待日军。1944年5月日军在湖南株州一慰安所中的10名中国“慰安妇”中,有8名丧生。这些零碎的记载,只是沧海之一粟。由于中日是交战国,中国“慰安妇”的死亡率比起日本、东南亚、朝鲜的受害者要高得多,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在这样高的死亡率下,“慰安妇”受害者的证言证实,一直到1945年为止,日军仍然保持了军队中慰安所设置有增无减的势头。因此,如果将更替率定在1:1.5和2.0之间,可能是偏低了。因此,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提出更替率在1:3.5到1:4.0之间,计算得出的结果是:300万(日军)÷29×3.5=36万人300万(日军)÷29×4.0=41万人。即整个的二战期间,被日军强迫为性暴力制度的受害者人数应在36万至41万之间,其中约有半数即20万左右为中国妇女。
关于“慰安妇”的年龄范围
中国“慰安妇”的年龄跨度很大,年长者40岁,甚至50岁,年轻的20来岁,甚至有不少还是少女或幼女。如日军在海南保亭县设立“快乐房”,强召当地黎族少女充当性奴隶,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只有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