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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坚发展经济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2022-05-19

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为了稳固统治,在政治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中央确立三省六部制,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改革府兵制,完成兵农合一;建立科举制度,完善官吏的铨选;减省酷刑律令等等。开皇九年(公元 589 年),隋军攻灭江南的陈朝,完成了南北统一。在经济领域,隋文帝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生产的发展,其主要内容:

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隋文帝即位后,于开皇二年(公元 582 年)颁布开皇新令,决定继续实行均田制,规定: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岁以下为小,十七以下为中,十八以上为丁,……六十为老。①并规定:丁男中男每人授给露田 80 亩(隋1 亩约合今 1.13 市亩②),丁女授给 40 亩,男子另给永业田(相当于北魏的桑田)20 亩;奴婢授田依照普通农民;牛一头授田 60 亩,限 4 头。露田在民年老或身死后必须归还国家,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对于贵族、官吏,规定自亲王以下至都督均授给永业田,自 100 顷到 40 亩不等,作为世业。开皇十四年(公元 594 年),又规定京官自一品至九品给予 5 顷至 1 顷的职分田,每品以五十亩为差;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各级官府还给公廨田,以所收地租充作办公费之用。

灭陈后,均田制也推行到江南。隋代均田制在实行过程中,与前代一样,仍然存在着农民普遍受田不足的问题,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区,每丁才受田 20 亩,至于老少就更少了②。究其原因,主要是官僚地主占有了大量土地,使农民无田可受或受田后又遭官僚地主掠夺。另外,国家授给农民的土地主要是无主荒地或由政府直接掌握的官田,但是国家并不是将所有的官田荒地都拿出来分配,其中相当一部分要用作政府屯田或赐给贵族官吏,因而使均田制不能彻底施行。但是由于均田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士族豪强对土地的兼并及其势力的发展,因而有利于封建国家中央集权的加强。同时,这种制度的确使原来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获得了一些土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对推动经济的恢复、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改定赋役,减轻农民负担在推行均田制的同时,隋代还沿袭了北朝以来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租调力役制度。

开皇新令规定:丁男一床(指一夫一妇),租粟三石,桑土调以绢J,麻土以布,绢J以匹,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单丁及仆隶各半之。未受地者皆不课,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并免课役。①关于力役则仍依周制,役丁为十二番,匠则六番②。开皇三年(公元 583年),隋文帝下令酌量减轻赋役,令军人以二十一成丁,减十二番为每岁二十日役,减调绢一匹为二丈(布亦当减为二丈五尺,史文漏载)。③开皇十年(公元 590 年),又令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④同年六月,又规定人年五十,免役收庸⑤,即 50 岁以上的丁男可免除徭役,但须纳绢代役,称做庸。另外还有一些临时性减免,如灭陈后,隋文帝以江表初定,给复十年。自余诸州,并免当年租赋⑥。开皇十二年(公元 592 年),又因库藏皆满,隋文帝下诏: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与南北朝相比,隋初的赋役比较轻,比那时较轻的北齐、北周还要轻些。隋文帝之所以采取这种轻税入官的措施,一是为了争取民心,使广大农民安心生产,促进经济的发展,二是为了使封建国家掌握到更多的纳税农民,将他们从地方士族豪强荫蔽下,转归到封建政府手中,以达到既可充实国家经济、军事实力,又可抑制地方士族豪强势力的目的,从而巩固封建国家的统一和促进中央集权的加强。3.检括人口,充实财政汉末以来,由于士族强盛,大量庇护人口为私属,严重影响封建国家赋役的征发。隋初,河北、山东一带农民隐漏户口,投依士族豪强的情况十分严重。因此为了防止农民脱漏户口和隐瞒年龄,逃避赋役,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为了抑制地方士族豪强兼并人口,扩充势力,隋文帝实行了严格的整理户籍的措施,并首先在河北、山东一带进行检括人口。

这次行动在有的州检括出成千上万的隐漏农民。于是开皇三年(公元 583 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索貌阅,即阅其貌以验老小之实,并规定:户口不实者,里正、党长流配远方;大功(堂兄弟)以下皆另立户籍,以防隐匿。结果,一共检出 44.3 万丁,有 160.15 万人口被新编入户籍。接着,宰相高G奏行输籍法(即输籍定样),即由朝廷根据贫富规定上下户等的样式,规定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出查,令百姓五党或三党(隋因袭北魏以来的三长制。隋之三长,在畿内为保长、闾正和族正,畿外为保长、里正和党长)为一团,依样定户上下①,重新规定应纳税额,写成定簿。通过大索貌阅和实行输籍法,大量隐漏逃亡农民被俭括出来,成为国家的编户,增加了纳税户口,保证了隋王朝的财政收入,同时打击了地方士族豪强的势力。

大力兴修水利工程隋初,封建统治者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十分重视水利灌溉事业的建设。开皇元年(公元 581 年),隋文帝派李询开渠引杜阳水,灌溉三原农田,民赖其利①。开皇四年(公元 584 年)开广通渠,引渭水直达潼关,漕运 300 里,一部分用于溉田。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官吏也在各地积极兴修水利,如怀州刺史卢贲,决沁水东注,修成利民渠和温润渠,以溉舄卤②。寿州总管长史赵轨修复芍陂,灌田 5 千余顷。蒲州刺史杨尚希引瀵水,立堤防,开稻田数千顷。衮州刺史薛胄兴修薛公丰衮渠,将衮州城附近大泽积水西注,使陂泽尽为良田,同时又能通转运,利尽淮海③。其他一些地方还有水利工程建设,有些军屯垦殖的地区亦有不少开渠引水溉田的水利工程。这些都大大有利于农业生产。5.官仓、义仓的设置隋文帝为了解决积粮防灾和朝廷用度问题,设置了许多官仓和义仓。官仓由官方设立和掌握,积储粮帛等物,供朝廷使用。官仓始建于开皇三年(公元 583 年),当时,京都长安仓库空虚,关中所产粮食不够京城消费,由外地漕运又有砥柱(今河南陕县三门峡)天险,极为困难。于是隋文帝下令,在卫州置黎阳仓(今河南浚县东大缮奖保,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今陕西华县)置广通仓,广储粮食,逐次转运,供应京师和受灾地区。除官仓之外,还有一种义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