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越南是如何一步步沦为法国殖民地的历史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法国步步进迫
法国之所以要入侵越南,大致可分四个因素。
第一、经济、土地之侵掠。越南土产丰富,使法国欲在此进行经济掠夺,以及明命时开始的封闭政策,不许法人来贸易,使法人损失了一个财源。且法皇拿破仑三世(1852-1873)行海外扩张政策,为了夺取市场及膏腴之地,便须对越用兵。
第二、如同前文所述,法人籍宗教问题攻越。明命禁教,等同是与天主教世界为敌,对法而言是极佳之侵越籍口。邵循正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时拿破仑三世……毅然以保护全世界罗马教徒之利益为己任,其远东政策之中心,亦不出此原则……故嗣德之排斥罗马教,乃为引法入越之阶。”
第三、法人欲挽回在普法战争大败时失去的声威。对于这一点,霍尔论道:“法国在1870-1871年普法战争中遭压倒性失败,结果使它在亚洲的声誉变得严重低落。以及,一些人如加尔尼埃认为,恢复声誉的最佳方法,就是重新展开在欧洲遇浩劫时被中止的扩张活动。”这种主张在法国虽遇反对,但最终仍是被接纳。
第四、越南的战略地位。越南是进入印支半岛及中国西南的跳板,法国若可据之,则为其建东方帝国之大计,提供了莫大方便。法国在绍治时开始攻越。五十年代起,又加紧对越侵略。1852年,法国派蒙狄尼到富春,抗议嗣德帝压迫传教士,被阮廷驳回,法军遂炮轰岘港。1857年,法再派蒙狄尼到富春,向阮廷提出三个要求:(一)让法国传教士自由传教及保证天主教徒信教自由;(二)开通商口岸,让法国在富春设商业代办处;(三)同意法国在富春建领事馆。
法国人入侵越南岘港
嗣德帝拒绝了法人要求,于是法人再采取行动。1858年8月,联合西班牙人攻岘港。1859年2月,法军一度攻陷西贡,不久因调兵攻中国而撤走。1861年2月,法军再破西贡。4月占美荻,不久又占南圻东部嘉定、定祥、边和三省。1862年5月,阮廷向法、西侵略者求和。6月,签订《第一次西贡条约》,大致内容为:越南割边和、嘉定、定祥三省和昆仑岛给法;越南赔法、西战费四百万法郎;越南开放岘港、巴喇、广安三港口为商埠,法、西可自由通商;法、西传教士可在越南全境自由传教;法商船和军舰有权在湄公河及其支流自由航行;今后,越南与其它国家发生交涉时,如无法皇同意,不得批准。此一条约,成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之开端。
图五、潘清简(1796-1867)像
法国既占南圻东部,对当地人民进行剥削,使之大感不满,遂举行起义抗法,一直争持到1870年。后在1873年11月,法国派加尔尼埃到北圻,先占河内,企图进一步侵略越南。12月初,又占海阳、宁平和南定。但此时,越南人民激烈抵抗,阮廷又请中国黑旗军刘永福入越攻讨法人。黑旗军与越南人民联合打败法军,击毙加尔尼埃于河内附近。此后,法国改变策略,1874年1月派霍道生到北圻与越议和。1874年2月,双方达成协议,法国同意归还河内、海阳、宁平和南定,但却迫使阮廷给她勘查从红河进入中国水道之权。
同年,阮朝在法国的压力下,于3月派黎俊、阮文祥等,与法国西贡殖民地总督杜白蕾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大致内容是:越南外交受法国监督;法国占有整个南圻,在越南享有治外法权;开红河和河内、海防、归仁三港。此一条约,是《第一次西贡条约》之补充,也是法侵越南之重要步骤。
法属印度支那三国
中法越南战争及越南丧失主权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法国对越增兵侵略,目的在把阮廷置于其控制下。至于阮廷,则如前文所述,只欲靠宗主国清朝来挽救其危机。1883年7月,嗣德帝死,阮廷发生内哄,不久阮洪佚即位(协和帝,1883年在位),欲向清廷求封,法国乃乘此时再度进攻。于8月攻打顺化,迫越南签订《顺化条约》,使之受其“保护”。12月,法军进攻中国军队,挑起战端。战争初期,清军接连失利,清廷主和派李鸿章力主妥协。1884年5月,在天津与法使签《中法会议简明条款》,规定清承认法“保护”越南及撤驻越兵。于是法国侵略者声势日盛。
6月,法军进攻谅山的中国驻军,同时向中国海面调动舰队。8月,法国舰队进攻台湾,并在福州击沉中国兵船九艘。清朝被迫再战。战争在台湾、澎湖和越南南北两圻进行。10月,台海军民大败法军。1885年初,法军犯广西边境。3月,清将冯子材英勇抗敌,在镇南关、谅山击败法军,重伤法军统帅尼格里,黑旗军的刘永福也在临洮战胜法军。于是,法军被逐出北圻,大震法国政府,茹费理内阁为此倒台。
法军与黑旗军战斗
清军虽然占优,但清法政府均欲议和罢战。学者吴俊才分析议和原因:“清廷并无全力与法周旋到底的决心与准备,而法在普法战争之后,国力元气亦未恢复,因此,中法两国遂于1885年协议停战,签立和约。”4月,清派英人金登干到巴黎,与法国签订《中法议和草约》,规定双方停战及清军撤出越南。6月,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在天津签订《中法新约》,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然而,当时越南国内反法活动尚存。如黑旗军刘永福将北归时,“该处南人土客数千之众,各人恐慌,纷纷来求公”,刘永福亦甚感无奈,但因是清帝诏令,“不可逆命”,且基于强弱悬殊,劝越南土豪暂且“投顺老番”,唯“不可从他(法人)之教”,以伺机复国。gettleman也简述了当时情况:“越南独立自主到了终结,但南北两圻的越南人仍抵抗法人统治,一直到二十世纪。”
图六、原法属印度支那总督府(河内)
关于越南之亡,陈重金曾作了一番检讨。他说:“穷国寡民,又逢多灾多变之时,外人入侵,朝廷茫然不知所措,人心离散,分成此派彼党,互相杀害。这就是我越南国在嗣德末期的情势,因此危亡的局面就出现了。”
文:萧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