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多恨贪污,不仅发明了“戴死罪”,还规定明朝百姓告贪官凡被阻拦,尽皆诛九族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可以说是古代封建王朝中,最讨厌贪污的皇帝,为何这么说呢?这和他的早年经历有关,众所周知朱元璋是一介平民,早年时期的他当过乞丐,也当过和尚,可以说他最知道百姓的疾苦,也正是如此他登基后对于贪污的打击力度,也是最大的。
朱元璋规定只要贪污的白银超过六十万两,就要被处死,当时的六十万两白银折合到现在就是四万多块钱人民币,朱元璋是由底层的小人物当上了一国之君,他深知人民疾苦,他受过当官的压迫,深知贪官污吏对人民的伤害有多大。
在惩治贪官污吏最严重的地区是江南一带,这个地方的官员有因为支持反动势力被杀的,有的被发配充军,有的被迁往边区,朱元璋学习汉高祖刘邦把富民迁徙到关中的做法,让这些富民离开自己的土地,受到沉重的打击。
朱元璋本人非常的勤劳,这还是由于他出身卑微,深知如今的荣华富贵来之不易,于是一心一意的把所有心思都扑在工作上,可是他代替不了群臣,于是他首创了戴死罪、徒流罪这样的罪名,官员如果犯了法,判了死罪,先打上十几板子,官员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随便找个人给官员涂一点药,架上马车直接送到衙门继续处理公务,想死没有那么容易,先把活干完再说,这就是朱元璋的戴死罪。
当时只要有人贪污,不管是贪污多少银两,都要在脸上刺字,并且挖掉膝盖骨,于是没有官员愿意干那种活了,万一天降灾祸,少了点什么东西,错怪到自己身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有所损毁想想就觉得疼。于是出现了人员短缺的现象,这就有了戴死罪的产生,就有已经判了死罪的官员给公堂上跪着的人盼死罪,然后自己干完了活再回去领死。
不仅如此,在对待百姓和贪官方面,朱元璋可以说是两种态度。
话说洪武十八年六月,朱元璋在处理完郭桓案后,感慨道“天位艰难”,“寝食不安,以图民康,仰天俯察求治,奸贪愈增”,不过他依然表示对于那些害民的贪官污吏,即使遇到大赦,也一律不予赦免。为了调动平民百姓的积极性,朱元璋在诏书中公开写道:
“诏书到日,敢有非公文坐名追取,在乡托以追罚为由,许诸人拿送有司或赴京来,治以重罪。虽有公文名不坐者,恃以公文胁以民财者,亦送京师”。
这道诏书发布之后,朱元璋又于洪武十九年发布了一道诏书,再次明确鼓励百姓,捉拿害民官员。确实有一些老百姓将当地的贪官污吏拿送京城,可是中间又出现了不少问题。当时的官场是“官官相护”,百姓捉拿贪官或者告御状,往往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赶到京城,中间会路过不少关卡,往往受到当地官员的阻扰。
朱元璋意识到这个问题后,又下达了两道诏书,作为保护性措施。其一,对于那些响应诏书内容,将贪官污吏押赴京城的一律给予重赏。比如说常熟县民陈寿六因遭到县吏顾瑛的欺压刁难,一怒之下,带着子侄将顾瑛擒拿,然后手持《大诰》赴京告状。朱元璋在核实情况后,赏赐了陈寿六钱财衣物,还免去三年徭役。
其二,对于那些敢阻拦百姓的官吏,一律严惩。朱元璋为了保护那些赴京告状的百姓,特意下诏,“敢有邀截阻挡者,枭令”,“关津渡口毋得阻挡”。即使朱元璋下达了这样的命令,可还是出现了这种现象。比如说洪武十九年三月,嘉定县民郭玄二手持《大诰》,赴京状告本县弓兵杨凤春害民。
郭玄二在途经淳化镇时,遭到当地巡检何添观的刁难,手下的弓兵马德旺居然还向其索要钱财。后来这件事被朱元璋知道了,他勃然大怒,当即派人将巡检何添观砍去双腿,然后枷号示众,索贿的弓兵马德旺则被斩首示众。经过这件事后,朱元璋感到处罚措施太轻,于是颁布了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
“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当地官员敢阻挡百姓揭发、捉拿害民官吏,一律诛灭九族!自此之后,明朝初年出现了许多百姓捉拿贪官的事件。
朱元璋严于律人,更苛于待己,他每日早餐只吃蔬菜,令太监在皇宫墙边种菜,不要建造楼台亭阁。他出行用的车舆器具服饰等物,按惯例该用金饰的,但他下令以铜代替。主管这事的官员说,这用不了多少金子,朱元璋说,“朕富有四海,岂吝惜这点黄金。但是,所谓俭约,非身先之,何以率天下?而且奢侈的开始,都是由小到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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