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假期比唐宋缩减一半 明清长假都集中在冬季
北宋的宰相五更便要早朝,逢上节假日,则可以略睡个懒觉,到天亮时再赴中书省办公。虽然只是晚去了两三个小时,但对日理万机的宰相以及排着队等待跟宰相汇报的百官来说,影响颇大。
欧阳修的女婿庞元英写过一本《文昌杂录》,说有一年冬至,按例放假七天,宰相一连七天都是到了天明才上班。当时已经身居最高财政长官三司使的包拯,觉此旧习实在影响政务效率,便给皇帝进言说:“每节假七日,废事颇多,请令后只给假五日。”
宋仁宗觉得有道理,表示同意,宋代一些节假从七天缩为五天,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包拯公心一片,自己也十分勤政,不然在后来的民间戏文中也不会被美化为“日断阳,夜断阴”,忙得连轴转。不过,由于假日较多,都市文化发达,休闲之风日盛,整个宋代官员特别是京官的“优游”之风,却是难以扭转的,即使是在失去了半壁江山、士大夫满腔亡国之恨的南宋,官员散漫之风依旧。
明初杨士奇等人编有一本《历代名臣奏议》,其中不乏南宋官员描述当时百官“尽其官不履其职”的散漫情况。南宋初年,以直谏不讳知名的侍御史王十朋上了一道奏折,说如今边疆不稳,正是我们君臣戮力同心兴国立业之时,但朝廷仍然遵循以往的休息惯例,“假故稍多,有妨机务”,所以恳请圣上您天不亮就坐朝,天黑了再休息,节日放假的时候也最好在便殿里坐一坐,接见一下官员,早来晚来都行,只要来。这样政令可以“即时施行”,能够“事务不废,共致中兴”。
假多、效率低下是全体官员的事,但王十朋很清楚问题的关键,皇帝勤快了下面人自然不会懒,所以建议首先改变习惯的是皇帝。当时还有个叫罗愿的地方官,话也很直,听闻朝廷要增设中秋节假期,便上书说,陛下已经当了十七年皇帝,虽然勤勉有志,但功业未成,原因是“日力多有所弃也”,时间没有用足,查看官员的打卡记录,“一月之中,休暇多者殆居其半,少者亦十余日”,这种状态怎么会出活儿?如果再增设节日,“奉虚名而妨实事”,实在是挥霍祖宗的基业,正所谓始于忧勤终于逸乐,等天下富足太平了再休暇也不迟。
这两位官员谏言的对象是宋孝宗赵Y[shèn],是个能听进话的君主,其在位期间平反岳飞冤案,起用主战派人士,锐意打回开封,在内政上整顿吏治,裁汰冗官,百姓生活相对富足,史称“乾淳之治”。但随着局势稳定,南宋大部分时间,官僚们又照搬起汴州的旧习,日子过得颇为宽裕。
就休假而言,这是古代公务员们的最后一段幸福时光,因为从元代开始节假锐减,优游之风也被荡然扫除,明清两代,假期也少了很多。
元朝假期比唐宋缩减一半
公元1264年是对忽必烈极其重要的一年,经过四五年征战,他终于击败了另一名汗位的竞争者,自己的弟弟阿里不哥。此时,南宋政权已经岌岌可危,还在勉强享受在临安的最后十几年光景。解决了内患的忽必烈,开始从容谋划新秩序,其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一项,就是官员休假制度。
这年八月,忽必烈颁布了一道规定:京府州县官员,每天必须“参议词讼,理会公事”,但“若遇天寿、冬至,各给假贰日;元正、寒食,各叁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立秋、重九、每旬,各给假壹日”。
忽必烈是接受汉文化的,宋朝灭亡后,元朝保留了宋朝的机构和全部行政官员,也沿袭了唐宋“十日一休沐”的旬假制度,不过,节假骤减。从这道规定中可以看出,天寿是皇帝生日,其余节假则是传统节日,假期加起来共16天,加上旬假36天,元代初年的全年公休假期只有52天,比宋朝少了一半还多,并且“公务急速,不在此限”,遇上急事就不能放假了。
这条规定还涉及官员病假,如果在外地出差病倒,要通知当地政府验治,病好了之后还要带着病历本回来。
八年之后,也许是病假已经成为被官员用作偷懒的借口,朝廷又规定,凡官员请病假的,只要病休超过一百天就停发俸禄,而自停发之日起,无论官员身体状况如何,限十二个月内必须归队。假少了,病假也不好请,官员们难免有意见。到了1277年,根据中书省的建议,忽必烈又颁令将旬假每月三天改为五天,每月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和乙亥日休息,接近了汉代五日一休沐的频次。
值得一提的是,元政权在草创时期是没有丁忧制度的,后来对于大量汉族官员父母去世丁忧的传统,给予默认,汉族官员丁忧者可以向朝廷请假,给假后方可离开。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政府对丧假做了正式规定,“祖父母、父母丧假限三十日,迁葬祖父母、父母假限二十日”,并且,官吏如果犯了事,如果正赶上父母身故,可先丁忧,之后再追责。
到了后来,一些汉化较深的少数民族官员也开始丁忧。为了保护本民族的文化习俗,到了元代中期,元政府还专门规定蒙古、色目人不能仿效汉族丁忧。
明清长假都集中在冬季
明代的假期比元朝进一步减少。太祖朱元璋整顿官吏用典之重令人瞠目结舌,洪武四大案几乎杀了全国四分之三的官员,他对官员的休假也是极为苛刻的。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让人“考古休沐假日”,考察前代做法的结果是决定百官“每月五日给假”,不是每月给五天假,而是每月五号放一天假,全年只有十二天。
与这些假期相匹配的考核也很严格,当时的地方官衙“侵晨署事,日入方散”,官员们不仅披星戴月上下班,署衙中的典吏兵卒,也要在出勤簿上上班“画卯”,下班“画酉”。
节假方面,明代大部分传统节日的休假都被取消,只剩下冬至、元旦(正月初一)、元宵节三节有假,冬至放假三天,元旦放假五天,元宵节则从正月十一开始放假十天。在明宣宗朱瞻基执政期间,这位喜欢各式休闲娱乐活动的皇帝较为体恤下属,曾经多次延长冬至和元宵节的假期,比如宣德四年元宵节,“特赐百官节假,自正月初一日至二十日,饮酒为乐”,把元旦和元宵搁一起放假二十天,在宣德九年,更是将元宵假延长到近一个月。不过,这些延长的节假多为京官才能享受到。
明朝在冬季的长休,到了清代演变为冬至、元旦、元宵三个节假正式打通的封印长休制度,官员把大印封存起来各回各家,一下休息一个月。官方的封印时间,一般是在年末的腊月十九至二十二,开印时间是正月十九至二十二,具体时间,由掌管天象历法的钦天监选出吉日颁布天下。所以,明清两朝,官员们在岁末年初都较为轻松,不过清朝的长假后来滋生了不少社会问题,一些地痞恶霸趁着“政府空白期”为非作歹,让地方官在休假和加班之间颇为纠结。
到了清末,随着西方传教士的进入,“礼拜天”一词开始流行。而西方人在中国所办学校中实行的星期日休息制,后来扩展到整个社会,在辛亥革命后进一步形成定式,沿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