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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科举的改革对后世有什么影响?

2024-07-14

  唐代科举制度为何变异?科举的改革对后世有什么影响?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最为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是隋朝开创的科举制,这一选官取士制度在唐朝得到承袭并完善。此后历代沿袭,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正式废除为止,科举制度在历朝统治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过世人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唐代科举制除了考试方式和没有变革“科举”这一名称外,整个选人用人的制度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实质性改变。也就是说,唐代科举制与隋朝初创时的科举制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异。

  唐朝对隋代科举的演变,仅相当于借用了这项制度的名称、方法和组织形式,对以前官员选拔标准、用人价值观进行了大量摒弃放弃——而这恰恰是科举选官的核心所在。这些改变最终使得科举制成为唐朝实现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基本制度之一,造就了唐王朝的数个盛世。唐朝统治者命令相关部门对考试科目进行大规模取舍,摒弃之前看重孝、德、礼、义等核心价值取向的察举项目,大量增加文才类考试科目和内容,这种全新的科举制很快取代了隋朝以荐举为主的选士制度,得到广大士子的一致好评。

  唐朝科举考试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每年定期举行的常科,另一种则是由皇帝根据需要下诏举行制科。科举考试的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其中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目最为常见,隋朝科举制设置十科(即“十科举人”,分别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不难发现,隋朝科举中仅“学业优敏”和“文才秀美”两项与文才有关,其他则有关个人品德与体格。

  唐朝则只有六个常设科目,就本质而言都属于“文才秀美”和“学业优敏”两科的范畴,至于隋朝科举中有关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与执宪不挠等重要科目,或是舍弃或是作为次要考察科目,并不列入正规考试程序之中,故不为考生士子以及考官重视。重文重智、轻孝轻德,成为唐代科举制的典型特征。反观唐朝科举的考试题材,则有帖经、墨义、口试、策问、诗赋五种,整体都是围绕着“文词”创作而费心劳神。

  另一方面,唐朝对于科举制的一大变革在于创立由统治者亲自考察、策问士子的殿试制度。唐睿宗载初元年(公元690年),武则天在东都神京洛成殿亲自主持对贡生的考试,殿试制度由此形成。据唐代史书所载,此举并非先例,早在唐高宗显庆三年(公元659年),“春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虽然首创“殿试”的皇帝应该是唐高宗李治,但殿试制度化还是在武则天手上完成的。科举作为一项重要的选官取士措施,最高统治者亲临并以公开策问方式遴选治国良才,说来无可厚非。但是其中透露出的浓浓集权意味,与隋朝科举相比,显然已经发生质的变化。

  此外,唐朝对考生来源也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要求参与考试的必须是生徒或者乡贡,生徒由中央、地方官学经过规定的学业考试合格,选送到尚书省应试。那些不经馆学而学有所成的士人,自行向所在州县报考,经县、州考试选拔,从而报送尚书省应试则称为乡贡。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朝廷对考试报考资格要求越趋严格,唐宪宗元和二年(公元807年)帝诏令:“举人曾为官司可罚,曾任州县小吏,虽有辞艺,长吏不得举送,违者举送官停职,考试官贬黜。”经过这么一番改革,唐朝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也不断降级,远远不如隋代科举。

  客观而言,古代社会体系繁杂庞大,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都需要人才,仅靠几科诗词创作考试,绝对不可能选出真正的官吏人才。因此古代评定一个官员的好坏程度,往往在于其是否道德高尚,然而这一点很难通过普通考试进行评定。唐朝科举固定的考试内容,限制了应试者的发挥空间,使人丧失了创造力,进而缺少综合能力,选拔出来的官吏也大多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社会。之后历代科举都只是在唐代科举制上做了些许修补,本质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变,尤其是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更加恶化了这一现象,科举取士愈加名不副实。最初的隋朝科举制度基础是以民本为主体,以儒家兼容诸子百家优秀文化传统为核心载体,由此选拔的官吏虽不能说个个都是有用之才,但大多绝非庸人。

  可惜唐代及后世统治者却不懂此中深意,仅仅依照其治国意图与自身兴致爱好选士用人,科举制遂逐渐演变成皇权肆意摆布下的官本政治选拔体制,每次科举进士考试也就沦为文人墨客竞相争夺的角力场。科举制的改变,虽然有力推动了中央集权封建统治用人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固定化,加速了中央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但在一次又一次缔造出统一盛世的同时,也一次次带领这些王朝走向穷途末路。最终,无法适应时代变革要求的科举制由于自身局限,被清朝统治者彻底废除。

  更应注意的是,科举制度的变革,也对后世社会价值取向造成了许多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从唐朝开始,每次科举考试都是帝王将相彰显其政治价值取向的重要表现场合,应试举子们为求彻底改变自身命运,想方设法也要从“江湖”进入“庙堂”,最终在皇权驱使下不断揣摩统治者意图并迎合作答试卷。科举制最初所蕴含的民本意识逐渐被世人淡化冷落,官本意识随之疯狂滋生增长,后世官僚主义思想与官僚主义作风的制度根源,其实就在于从唐朝起就日渐腐朽的科举制。

  唐朝社会意识形态会由民本向官本转变,也是中央高度集权的反映,科举制对于这种转变“居功甚伟”。士子贡生是为了官职仕途才埋首科举,而并非是像从前那样为了天下苍生。北宋《神童诗》中提到“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三冬今足用,谁笑腹空虚。”这不正是对腐朽科举制的真实写照吗?殿试制度的建立,更加鼓励了皇权主导的官本意识,此后一千余年间,这一落后的思想意识成为主导士人阶层价值取向的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先秦诸子先贤们所提倡并为之不懈努力坚守的民本意识从此彻底萎缩泯灭,科举制对人性的限制也开始逐渐显露。

  在社会价值观严重扭曲之后,考中进士成为历代知识分子人生的最高奋斗目标与体现人生价值的唯一追求。“仕途”与“学途”由此合二为一,“学而优则仕”与“读书做官论”盛行,人们再也分不清“教学”与“科举”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科举,这一本是“民主”需求酝酿的选官制度,在中央集权达至巅峰,毅然走向“民主”的反面,屈服于皇权并成为君主专制的帮凶助手。科举制的异化,从吏制角度也印证了唐代以后皇权思想的普及与皇权自上而下系统化的发展轨迹,每个因科举而进入仕途得到切实利益的举人士子也由此愈加效忠帝王,维护封建统治,反而是那些科举失意的士子经常会幡然醒悟,明白封建统治者利用科举的最终目的,从而进行反抗斗争,比如黄巢洪秀全

  当然,科举制的变异也严重误导中国教育的发展方向。科举制度虽然主要用于选拔官吏人才,对中国教育起到了某种促进作用,但我们要明白科举制从来就不是一种正规的教育制度,将教育与科举混为一谈,会使教育陷入误区——假如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士子日后顺利通过选拔政治人才的科考,那么这无疑会使教育走上一条不归路。自唐朝起,学校教育与科举制之间的轻重存废,一直遵循着重学校轻科举、科举与学校并重、重科举轻学校的一般规律。明清之后,原本“教书育人致良知”的学校私塾,彻底沦为官场考试的培训基地,教育也因此沦为科举考试附庸,学校的教育独立性逐渐丧失,教育教学尽数围绕科举进行,社会风气逐渐转变为偏重科举、轻视学校。

  科举考试内容的固定限制,既不利于选拔与培养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又养成了空疏学风,士人读书再也不是为了求知求真,而是“单纯”地为了获取功名利禄。如此具有强烈功利色彩的教育观,长期支配着中国的学校教育,培养出的也多是为了做官而活着的人,这也直接阻碍了自然科学文化发展,导致近代中国落后于世界,遭受西方列强百年欺压侵略。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9月2日,清廷正式废除科举,以便推广新式学堂教育,咸趋实学。但这毕竟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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