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山东的巡抚为何能与总督相提并论呢?
巡抚在清朝时期可谓是非常特殊的一个职位,我们所熟知的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人都做过巡抚,“巡抚”这个名字也有“巡行天下,抚军安民”之意,主管一省的军政、民政,是权利非常大的一个官职,然而巡抚之间却也有区别,那就是山东的巡抚职位要比其他很多的巡抚高出一个职位,甚至可以与总督相提并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趣历史小编一起往下看。
按照清制,巡抚的级别为从二品,与布政使属于一个级别。不过,山东巡抚却是正二品,比其他巡抚高出一个级别。这其实是延续了明朝时期的部分做法。明朝设立山东布政使司,同时也宣布了山东省的诞生,之后又在山东设立了巡抚一职。这个职务的全称是“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管河道提督军务”。山东巡抚最初与山东布政使一起办公,后来逐渐分开,拥有了独立的山东巡抚衙门。
明朝还规定山东巡抚必须由中央官员都御史出任,而都御史的级别是正二品。此时的山东巡抚一般都是临时派遣,没有固定的任期,和钦差大臣类似,权利非常大。清朝建立后,沿用了明朝的很多制度,同样设置了山东巡抚一职,全称“巡抚山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理营田”。不过此时的山东巡抚,从临时派遣变成了固定的职务。同时山东巡抚的级别也被定为正二品,其余的巡抚则为从二品。
当然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有就是山东、山西和河南并没有设立总督,这些地方的巡抚相当于代替总督处理当地的军政事宜,这也是为何山东巡抚能与其他地方总督相提并论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位,山东作为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很多江南地区的钱粮需要经过山东运到京城,因此相对来说更加重要。而且从康熙年间开始,山东巡抚还经常被委派其他职务,例如管理河道、办理海关事务、盐政事务等。这其中的职务涉及了从一品的职权范围,可以说此时的山东巡抚比正二品还要高一个级别,这个级别相当于各部院的尚书或都察院御史的水平了,可以说远远超过其他地方的巡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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