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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有多严重的后果,历史告诫每个朝代的亡国,都离不开它

2022-05-19

自古以来贪污腐败可以说是一直被严抓的问题,历史告诫每个朝代的亡国,都离不开它,我们今天就来说说历朝历代贪污腐败的问题。

在尧舜禹时代,部落对反贪污就制定了严苛的法律,将杀人、偷盗、贪污列为三等大罪。可见古代对贪污也是恨之入骨。直到夏商时期,中国进入国家时代,反贪污的法律才越来越完善。贪污误国在商代最后一个皇帝纣王身上还有一段故事。纣王因为自己的胡作非为成为了商朝的最后一位君王,在演绎小说中更是被描写成不可不扣昏君,其实纣王在历史上建树和功绩还是很多的,本人孔武有力,是个有担当的君王。

但纣王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好美色,为博得美人一笑,不惜诛杀大臣,制造酷刑。当年周文王姬昌被拘押在牢狱时,西岐贡献了几件宝贝,纣王王喜出望外,在西岐君王的一番苦求之下,姬昌被放回了西岐,后来才有了周文王伐纣的历史。纣王贪财好色的本性让其断送了商朝六百年的江山。有学者曾根据史料研究,如果纣王本身能克服一些人格上的缺点,商朝超过八百年的周朝并不是没有可能。

贪污亡国的历史不仅存在于商朝,即便在春秋时期,也有案例。春秋战国时期,晋国想要灭掉虢国,但要想发兵就必须街道虞国。然而晋国如果不给虞国国君一些好处,他又怎可能让道呢?于是晋国派遣来使带来精美的玉器和强健的战马来给虞国行贿。在美玉和马匹的强烈诱惑下,虞国答应了晋国的请求,让道让晋国过去去灭虢国。后来虢国灭亡,晋国在回朝时也顺手灭亡了虞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唇亡齿寒的故事。一个国家的君主没有高瞻远瞩,却只顾眼前的金钱利益,置国家长治久安而不顾,最后只能自取灭亡。

大一统的秦朝虽然在建国之初雄心壮志,但在秦始皇的后期,个人迷恋长生不老,穷奢极欲。到了二世,国家纲常变坏,一个小小的官吏就可能贪赃枉法,聚敛民脂民膏。上到朝廷,下到各地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强盛的大秦帝国已经是强弩之末、日薄西山了。后来秦朝在楚汉的合力攻击下,迅速灭亡。曾经强盛的大秦帝国,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车轮中,而秦朝贪污之风即使不是那么严重,但也成为了侵蚀国家支柱的重要因素。

即使是历史上最讨厌贪污的明太祖朱元璋,他所开创的明朝也没逃过这点。

历朝历代中朱元璋最恨贪腐,或许与朱元璋的出身有关,朱元璋出自贫民,当过和尚也做过乞丐,这样的经历让他更懂得天下来之不易,也深知贪腐对一个国家的危害,因此上位之后以铁血手段治国,凡是贪污达到60两就会扒皮抽筋,然而即便是这样,朱元璋还是感到无奈感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或许是被压抑久了,朱元璋死后贪腐之风即刻袭来,要说明朝官员们得俸禄之低历史有名,然而这种制度在朱元璋死后名存实亡,官员们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敛财,黑色收入大大增加,一时间“当官求发财”成了共识,贪腐也成了光明正大的行为了。

官员们搜刮钱财的做法无非两种,一种是侵占国家财产,挪用公家财物为己用,第二种则是明抢暗要,官员们的升迁贬谪都是发财的好机会,每逢节日盛典,下级官员们都会准备好贿赂财物,而他们的这些钱也是从百姓身上搜刮来的,甚至在一个偏远地区,县官一家独大,鱼肉乡里。

在明朝,驿站的运营和维护,是依据民户田粮的数量多少来负担的。明初的时候,官员能否免费使用驿站,都有严格的规定,官员的管理也很到位,所以,谁都不愿意去冒险“试法”,以至于,这些驿户们的日子还算是过的去。

可是,到了明朝晚期,很多没有资格的官员及其家属,不但可以免费享用驿站的服务,甚至,还将驿站当成了自己“生财”的工具。他们不光免费运送自己的行李,还承接其他商家的物质运输。

那个时候的官员,出行多用轿子。他们居然会用“没骑你们的马”为借口,反过来要驿站给他们钱,也就是所谓的:“马干银”。更有奇怪的是,有官员偶尔骑马,他一样会问驿站要钱,名曰“惜马钱”。索要钱财的名目千奇百怪,他们如果收不到这些钱,就会百般折磨农夫的马匹。就如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所感慨的那样“十夫九逃,十马九缺”。

那时候的国家并不养马,马匹都是分散在老百姓家中寄养,而这也成了官吏们敛财的渠道。本来养马户可以半免或全免赋税,并且,还能得到相应的草场。可是,到了明代晚期,养马户非但没有享受到这些权利,还要自掏腰包打点执掌马政太仆寺及其下属机构的官员们。因为,这些官员负责马匹的印烙和点验,权力相当大。若不能通过,所有损失都是由养马户自行承担。

有文献记载“养马之费什一,为马而费者恒什九”。可以看出,到了晚明,养马户的支出是明初的10倍。

驿站和马政盘剥的人群是农民,而在城市生活的民众同样也受着类似的“压榨”。

作为负责城市消防和治安的“火甲”差役,需要城市的民众来分担,这当然不是什么好差事。政府采买的一切物资(纸笔灯烛钱),都会摊在更夫身上。在北京和南京这两地,连巡逻锦衣卫的夜宵,也成了更夫的任务。

相较于“铺行”,“火甲”的任务还算轻松。明朝初年有规定,全国所有的商户,有义务向政府提供各种物质,当然,这是需要付费的。商户是轮流充当买办的,简单的说,就是替国家采购。这可不是什么肥差,在当时商户眼中,就是“洪水猛兽”。

当时,采取的则是先购买交付再结款的方式,运气好的话可能拖个几年,结果会收到部分货款,若是运气差的话,这就是一笔烂账,等于自己替政府买了单。即使商户做好了准备,不打算要回这笔钱,那么,些官吏们依旧会按照流程进行验收商品。

这期间,如果,他们没有得到 “好处”,这些商品就会被视作“不合格品”,除了商品会被退回,采买的商户也会受到惩罚,严重的话会被丢进大牢。可以说,如果谁轮到做买办,基本上就等于家散人亡了。

当时的大学士高拱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就曾经感慨过“富室不复有矣”。身居高位者虽然已经看到这种不择手段的敛财带给老百姓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只是,这些社会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随着国家的衰败加速,变得更加穷凶极恶。

所以说,如果一个国家偏离了儒家所教导的“圣天子治下的王道乐土”,而成了个个中饱私囊,无所不用其极“揩油”,言语粗俗刁蛮官员的“乐土”,那么,当国家处于危难关头时,民众会挺身而出么?

说起来,这些官员都是皇帝选出的“父母官”,其实,真到了国家岌岌可危时,他们的“贡献”却是让民众更快丧失对这个国家的信心。

崇祯十年,明崇祯皇帝面对官僚队伍的腐败问题下罪了己诏:“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 …嗟此小民,谁能安枕?”结果可想而知,仅仅7年之后,崇祯皇帝上吊,明朝276年的统治,彻底宣告结束… …

这个曾经无比庞大的朝廷轰然倒塌,这一切都离不开贪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