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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也要做到公平公正,细数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中的“南北榜”事件

2022-05-19

北方多战乱,南方多稳定,这种社会格局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均,因此南北方科举考生的成绩差距相当大。

自古以来,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导致了各地考生水平的差异。到了明清时期,这种不均衡更加严重。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经二月会试和三月殿试,由翰林学士刘三吾和白信蹈等人主持的考试共取宋词琮等51人,是为春榜,因所录取的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称“南榜”。

南方虽然经济、文化都要比北方发达,但整个考试北方人一名未取,实为从来所未有。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因此联名上疏,控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

朱元璋遂命张信等人对落第举子进行复核考试,增录北方人。不料经复阅后上呈的试卷中,文理都不佳,且有犯禁忌之语。又有人控告说刘三吾﹑白信蹈暗中嘱咐张信等人,故意将很差的卷子上呈。朱元璋遂大怒,刘三吾流放边疆,白信蹈﹑张信等被凌迟处死。六月,朱元璋亲自策问,取录任伯安等61名,次月进行殿试,因所录61人全系北方人,故又称北榜。

南北榜科场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矛盾,但并不能长久地解决问题。随后的考试,北方人也无非南方人的对手,常常是十不取一。于是,到了明仁宗时期,遂决定对南北士子分榜录取:“科举之士须南、北兼收……近累科所选北人仅得什一,非公天下之道。自今科场取士,南取六分,北取四分”。

老实说,这种虽然全国一张卷、但却按名额录取的方式,在清朝乃至此后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延续和发挥。从此,南北方的考生按照其所处的地域进行排名,各自分配名额,分别录取出贡生后,再统一参加殿式。

到了清代,这种教育上的不平衡性仍然存在。仅以进士考试中最难考中的“前三甲”——状元、榜眼和探花来看,就很容易发现这一点。

清代前三甲地域分布

江 浙 徽 赣 闽 粤 桂 湘 鄂 直 鲁 豫 陕 贵 晋 50 19 9 3 3 3 4 2 3 4 6 1 1 2 0 25 29 7 10 6 4 1 6 5 7 5 2 1 0 1 43 26 3 1 1 4 0 6 5 6 3 2 0 0 3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清代独中状元的以江苏人最多,有50个,是第二名浙江省的2倍多,也比其他所有省份的全部总和还要多。如果说江苏的教育水平最发达,人文最昌盛,估计清代人是不会反对的。

江苏在科举考试中虽然厉害,但也呈现出省内的不平衡性。这其中,苏州一府就独出25个状元,比浙江全省还多,占全国的22%。常州府则出了8个状元,太仓5个。

浙江的湖州出了6个状元,杭州出了5个状元,嘉兴4个。

广西的4个状元都出在了桂林。

山西省整个清代一个状元也没有。

陕西好一些,有一个,就是嘉庆时期扳倒权臣和珅的王杰。但他中状元并不光彩,因为本来这一科的状元是江苏人、著名史学家赵翼,只因乾隆帝在最终确定等级时,突然问到本朝有没有出过陕西的状元,阅卷官回答还没有,于是就将陕西籍的王杰提到第一名。

这件事也成为赵翼一辈子的隐痛,他还专门写诗:“到老始知非力取,三分人事七分天。千秋自有无穷眼,岂用争名在一时?”满纸辛酸,扑面而来。

利益决定立场。如何取舍公正与公平,实在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