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笑刑” 具体是如何的呢?
相传古代有刑罚名曰“笑刑”,笑刑是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期间发明的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或战俘的手脚捆得牢牢的,在脚底上涂满蜂蜜、白糖汁或食盐,然后牵来一只山羊,让它尽兴地大舔脚底上的美味涂料。一旦被舔干净刽子手立即将蜂蜜或盐水再度涂满其脚心,使山羊不停地舔,直至犯人最终大笑而死,这样,就使得受刑者奇痒难忍,无法克制,终至因狂笑致缺氧窒息而死亡。广义的笑刑是指挠脚心逼供或惩罚。
笑刑可以用手挠、羽毛、刷子、牙签和梳子,也可以用牙刷或电动牙刷。有条件也可以用一些精油,食用油,婴儿油,涂抹在脚心上,可以大大增加痒感!
一般在笑刑开始时,人会忍住痒而不笑,但一般人5分钟后就会痒的受不了并大笑,逼供的话半小时左右应该就会招了,如果是惩罚的话人笑声会越来越弱并晕过去。所以这种方法很奏效,但遇上不怕痒的人就不奏效了,但不怕痒的毕竟还是少,这种变相肉刑的残忍程度,其实无异于严刑拷打,只不过这种施行手段,似乎能给施刑者带来某种欺负人的乐趣而已,对付意志力强的人非常有用的办法。
可是您若信,就嫩了,西方有人专门做过实验,证明人在极度恐惧、悲观、无助等情况下,是根本无法发笑的,平时的一些引起发笑的敏感神经处于紧绷状态,根本不起作用,就算你挠死他,他也笑不出来。因此,“笑刑”绝对是个幌子,根本就不切实际。
既然不起作用,为何古代还延续此刑呢?其实,最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对方笑,而是以赤足的方式羞辱对方,这种刑罚多用于女犯。《古今刑罚考录》中有记载,古代之时,女子三从四德,不许将双足展示于人,双足乃是属于隐晦之物,除了自己的夫君之外,他人不得见。而古代女子多裹足,以此为美,古代文人墨客以及登徒子们以“莲”为美,专爱把玩三寸金莲。自宋朝之时,每逢热闹庙会,还要举行“品莲会”,女子攀比三寸金莲,胜出者为“莲中之魁”。
由此可见,在古代,女子的一双脚是多么的重要。正是因为如此,女子这双脚便成为男子们意淫的物件儿。举凡女犯,有姿色者,拿到大堂之上,县令必让衙役脱掉其鞋袜,使露双足,供人观瞧,不少腌臜之辈趁机摸上几把,便是人生一快事。而用羽毛挠其脚心,正是以此羞辱对方。这只不过是种下作的手段罢了,并不是为了让对方笑,在那种环境下,换做谁也笑不出来。
无独有偶,在西方,也有这种刑罚。相比东方,更为残酷。西方人会将犯人固定好后,在其脚底板涂上盐水,而后让山羊来舔。山羊的舌头十分粗糙,而且有个特点,从不知道停。最终将犯人脚底板皮肉舔破,但仍不会停,反倒对混合盐水的血水十分喜好,直到行刑者牵开,要不然这只羊会一直不停的舔啊舔。
历史上,笑刑(tickle torture)早在中国汉朝就已经出现了,受刑者通常是贵族,因为这种刑罚不会在身体留下痕迹,并且比较容易快速恢复。
另外,《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在绿柳山庄逼供赵敏的方法似乎也属于“笑刑”。古罗马的笑刑是把人的脚浸泡在盐溶液,让羊舔舐她的脚。作用部位不仅仅是脚掌,还包括腋窝、颈部、躯干、膝盖、腹部、肋骨、肚脐。二战期间,一位叫亨·黑格尔的人目睹了纳粹残忍的酷刑并写下了一本名叫The Men With The Pink Triangle的书。描写的受刑者从忍笑、大笑、放声大哭到泣不成声的过程。Vrenon Wiehe 所写的Sibling Abuse书中,发痒作为一种身体虐待,会激起强烈的生理反应,包括呕吐、失去意识包括求饶。
可想而知,犯人会经历怎样一个漫长的痛苦,西方人常以此来对付女巫,实则也是一种虐待加羞辱的惩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