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军内部文件披露:虐待、杀害战俘是理所当然的事
1941年12月27日,日本政府公布《俘虏情报官官制》,并于两天后任命了首任俘虏情报官,来向国际社会表明他们的战争是信守《日内瓦公约》规定的,在国际道义上占据有利地位。
但是经过小编对史料的查找整理,找到了在1944年,日军先后发布了两份危急时刻战俘处理的文件,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1944年9月1日陆军省次官发给相关部门的训令——“陆亚密电第1633号”。
1945年3月17日陆军省下发的“陆亚密电第2257号”——《关于适应形势推移之俘虏处理要领》。
这两份文件都非常明确的提到了一个概念“非常措施”,日本官兵在自卫或遇到战俘谋略、暴动、反抗时,允许管理人员对战俘采取“非常措施”。
虽没有明确指出可以虐待、杀害战俘,但是事实证明日本政府是纵容这种行为的。
“陆亚密电第2257号”甚至提出了“应特别留意不应成为敌人宣传工具或报复手段之口实”,让官兵注意擦好屁股。
由以上两份文件,我门不难看出日军对待战俘的真实态度,对于他们内部来说,虐待、杀害战俘是理所当然的事。
日军旅团长立花少将曾公然对部下讲。
“敌人只不过是野兽而已,即使弹药粮食都没有了,也要坚持战斗下去,靠人肉来维持。”
并以身作则,带头吃美军战俘肉。
日军同时还在中国成立731部队进行细菌战实验,超过10,000名中国战俘在731部队的试验中被害。
当然,他们如此不顾人道主义规则,惨无人道的行径,终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二战结束后,美军在横滨组织的军事法庭针对虐待、虐杀战俘事件进行了调查和审判。
在这个法庭上,原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看守野田荣一以虐待盟军战俘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同期,上海军事法庭也受理了检方对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虐待战俘的公诉,参与盟军战俘遗体解剖并虐待战俘的日本陆军少尉军医桑岛恕一被判处死刑。
三木遂以谋杀美军战俘、对战俘施暴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原战俘营所长松田元治作为虐待战俘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伯力城(哈巴罗夫斯克)战犯审判法庭对731部队的战犯进行了审判,山田乙三、川岛清等12名战犯分别被处以2至25年徒刑。
编辑;袁载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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