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年间,两伙日本人为什么在华野蛮火并?原因很可笑
明朝严禁海运我们都知道,但是并不是一开始就严格禁止海上贸易的,直到这一年发生了一件恶性武力冲突事件,嘉靖皇帝才下令严禁海上贸易,这也直接导致了后来猖獗的倭寇海盗等违法行为。
明朝嘉靖二年(1523)五月,在浙江宁波市舶司衙门的嘉宾堂,来自日本的两个使团为了分辨真伪、争夺席位,上演了一场相互争斗、相互厮杀的流血事件。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次日本人自相残杀的野蛮火并呢?这还要从明朝的对外政策和日本当时的国情说起。
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为防止倭寇滋事,实行“禁海”政策。对内,严禁中国商人出海贸易,对外,推行朝贡贸易的怀柔政策,力图树立泱泱天朝的形象。外国使团以进贡的名义,可以搭载一定数量的货物进行贸易。明政府在接收货物的同时,一般都会赐给外国使团数倍于货物的物品或金银。这种“厚往薄来”的不等价贸易,对于周边小国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从而促成了明代朝贡贸易的繁荣。
明成祖时期,足利幕府控制了日本政权,迫切希望得到充足的物质支持,开始入明朝贡。之后,日本一直把朝贡视为营利之机,甚至把国内某些资金的筹集都寄托在这上面。日本学者臼井信义在《足利义满》一书中写道:“义满鼎盛期的北山时代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实际就是和明王朝的贸易。”为了规范朝贡,明政府对日本朝贡的时间、地点、人数、船只和货物数量都做了严格要求,同时还颁发了贸易“勘合”,相当于现在的许可证。日本使团到宁波后,明政府检验“勘合”无误后,才会接纳货物,并给予应有的待遇。
正德、嘉靖年间,足利幕府权力衰落,各地的大名纷纷崛起,其中以大内氏和细川氏最为强悍。正德八年(1513),大内氏夺走足利的“勘合”,获得了入明朝贡的资格。而实力强大的细川氏也想从中上捞取好处,足利幕府只好用过期的前朝“勘合”敷衍。嘉靖二年(1523)四月,大内氏和细川氏分别派出使团先后抵达宁波,市舶司官员检查“勘合”时,发现细川使团的“勘合”是明朝弘治年间颁发的,已经作废。按照规定,细川使团将被驱逐回国。
细川使团副使宋素卿原是中国人,深知明朝官场的腐败。他通过重金贿赂,让市舶司太监赖恩破例承认细川使团的合法性,允许他们优先进港验货,在招待宴会上也坐了首席。这种不公正待遇和不合理的安排,大大激怒了大内使团正使宗设谦道及其属下,于是嘉宾堂瞬间成了两个日本使团的打斗场。火并中,大内使团杀死了细川使团正使鸾冈瑞佐,放火烧了嘉宾堂以及细川使团的所有船只,而且把事态进一步扩大,打死、打伤不少明朝官兵和百姓。随后,细川使团把明朝军官袁琎等人掠为人质,夺船扬长而去。
一群只有几百个日本人组成的乌合之众,就能在波烧杀抢掠、横行无忌、掀起波澜,实属罕见。此次“争贡事件”,一方面反映了日本人骨子里的野蛮无礼和穷凶极恶,加深了国人对日本民族的仇恨;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明政府的黑暗腐败和海防虚弱,日本人从此有了轻视中国之心。此次事件后,嘉靖皇帝下令停止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严禁日本入贡。失去了从朝贡贸易中获利的这块“肥肉”,日本商人贸易无路转而采取海盗行径。数年后,日本倭寇猖獗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给当地的经济造成极大的破坏。这不能说与“争贡事件”没有关系。(刘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