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军官为泄一枪之恨,城破后竟下令“大杀”市民一周
古往今来,凡在秩序比较动乱的战争年代,都少不了屠杀无辜群众这一事实。古代因为愚昧落后就不说了,近现代相对文明进步,但是将情绪后的暴行施加于手无寸铁的平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很多当年的加害者事后总要拿出客观理由歪曲事实掩盖他们的罪恶行经和本质,很少又从道义和责任以及人性方面去检讨自己的罪责。比如南京大屠杀,有些战犯认为老百姓中大量混存着拿枪的战士,且抵抗仍在持续和进行。日军采取的非常措施是战争行为的延续。
他们似乎就没有注意到哪些无辜百姓的存在!哪些妇女孩子还有普通市民也是抵抗者吗?所以,这种说辞很不在理。真正的原因是,他们军国主义的兽性在战火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激发,只要不是他们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任由他们宰割他们觉得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于是,随便一个不成为理由的理由,都可能成为他们实施罪恶暴力的借口,通过屠杀群众找回自己失衡的心理。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有的人忘记给他们鞠躬致意,就被他们拖出去暴打一顿,有的甚至被他们折磨至死。有的人将垃圾放错地方,也能被他们残酷致死。有的日军在战斗中受伤,事后竟然将“大杀”群众一周,以泄其愤怒。
1937年10月31日,日军很费力气付出很大代价的情况下攻下了济阳。战斗中,一个日军军官被我守军打伤。谁知,紧接着日军军官竟然命令士兵大杀一周城内百姓。
烧杀掠抢无一不做。日军从西门外一地窖里搜出两个孩子,剥光衣服,捆在门前枣树上,喝令狼狗轮番扑咬。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在树上被整整挂了7天。7天中,日军在济阳残杀无辜平民402人,打伤致残的29人,奸淫妇女100多人,烧毁房屋550余间。从日军攻城到屠城,共计2400余同胞遇难,和平安乐的小城变成了屠场。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日军当年的暴行产生于军国主义思想的极端膨胀,产生于军方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放任和放纵。这是非常值得总结的惨痛教训,也是遏制军国主义思想抬头的充分理由。( 郝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