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史上六次大屠杀,残暴的背后是人心之恶!
“当我在愤怒的时候,如果给我杀人的权利,我不能够控制自己!”一个有着足够道德良知的个体,一旦落到集体性的狂热和盲从之中,会不顾一切地慷慨赴难、会怀着赢得荣誉的热情赴汤蹈火。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参与残忍的杀戮。正是这种冲动,导致了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群体大屠杀。
一、卢旺达种族大屠杀,1994年4月7日至1994年6月
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发生于1994年4月7日至1994年6月中旬,是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种族灭绝大屠杀。在当地政府和媒体的煽动下,先后约有80万至100万人惨死在胡图族士兵、平民的枪支、弯刀和木棒之下。卢旺达全国1/8的人口消失,另外还有25万至50万卢旺达妇女和女孩遭到强奸。
二、犹太人大屠杀,1939年至1945年
犹太人大屠杀是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种族清洗,是二战中最多人熟悉的暴行之一。德国在这种族清洗活动中,屠杀了近600万犹太人。盖世太保最初的杀人方法是用手枪射杀,然后将尸体埋葬在万人坑里面。但是柏林想出了更“人道”的杀人方法,以降低秘密警察的压力——用毒气杀人。
三、印第安人大屠杀,18-19世纪
印第安人大屠杀发生在18至19世纪的美洲大陆,美国实行了一系列对印第安人的文化和种族灭绝政策,这些行为和政策被统称为印第安人大屠杀。起初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未到达美洲大陆之前,美洲大陆居住8000万印第安人,美国区域居住1000万以上的印第安人,而如今生活在整个美洲的印第安人不超过400万,在美国的印第安人仅剩290万。
四、满清大屠杀,1644年至1681年
明朝灭亡时,清军在侵吞中国的过程中,采取的民族压迫政策遭到广大汉人强烈抵抗,然后清政权采取屠城政策,来树立淫威。几十年间,发生过多次屠杀抗清军民事件,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江阴八十一日、济南之屠、四川大屠杀等......
这些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领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集体强奸。而屠杀后,“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甚至顺治帝本人都是这种屠杀的参与者。大量屠杀中被掠夺来的汉族妇女,被送到顺治帝的龙床,连郑成功的母亲,都成为清军强奸的对象。
清初的大屠杀政策,使中国人口由明光宗泰昌元年的5100多万,下降到1000多万。这近三分之二人口的灭绝,虽然还有其它天灾人祸,但满清是最大的凶手。在清统治中原的200余年间,中原志士从来没有停止过推翻满清的战斗。
五胡乱华时期,原来居于中华大地周边的各少数民族大举侵入中华大地,大肆的对汉人进行着屠杀和奴役,出于报仇,冉闵以扫清中原为号召,扬言要六胡退出中土,否则将其统统杀绝。这就是有名的《杀胡令》。仅山西中南部和河北常山以南被杀的白奴多达六十万之多。两次屠羯族达三十二万之众,羯族从此从中国历史上消失。
六、罗马帝国屠杀犹太人,公元1世纪
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攻占巴勒斯坦后,犹太人举行过多次大规模反抗罗马占领者的起义。到公元135年的犹太人起义惨遭失败为止,在这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罗马统治者屠杀了150万犹太人,最后把还把余者全部赶出巴勒斯坦土地,使他们流散到西欧完全处于落后的小生产的农牧社会。
这些大屠杀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但是“狂热和盲从”距我们并不遥远,只是还没有一个机制去刺激它,再将它释放。我们不仅仅可能成为受害者,实际上我们也可能成为加害者。所以我想,如果要防备大屠杀的惨剧重来,比警惕一个族群重要的是警惕那种孕育、激发再彻底释放人心之恶的机制。
@海波说道:已有之事,后必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历史不会重演,但会押韵;以史为镜,可知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