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时候女人犯人为什么宁愿自杀也不愿意坐牢?坐牢有什么下场?
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女人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只能算是一种附属品,倘若是女人犯了罪那处罚的力度更是严重,并且在我们的古代,女子监狱是更加的恶心,使犯罪的女子被残忍折磨。
古代有一句话说天子犯法、与民同罪,但是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在古代社会,如果女人犯了法,就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被会罚的很严重。一般如果是男的,在古代偷个东西啥的,如果被抓住,也就是坐几年牢,但是很快就会被放出来。可是如果是女的犯法,惩罚的力度就会更重,即使是小事,很多女人也宁愿死都不想坐牢。因为在她们看来,坐牢的生活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监狱从远古时期就存在了,本来那时候的原始人把狱用来巡洋野兽,一般都是栅栏或者洞穴,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氏族时期,他们就用狱来关那些俘虏,让他们为自己干活,赚钱。于是狱在慢慢进化,慢慢发展最后到有了国家之后,就出现了监狱,也理所当然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
最初没有“监狱”这个名字,夏朝叫“夏台”(现在河南禹县境内),是中央监狱的名称,一般叫“圜(音唤)土”。商朝监狱叫“□(音游)里”(现在河南汤阴县东北),还叫“圉”(音雨),是甲骨文中出现的一个字,意思就是“狱”。周朝时也叫“圜”或者“囹圄”(音零雨)。
一开始,在监狱里的只是一些不幸打仗失败的俘虏,后来百家争鸣中的法家思想影响统治者,最后监狱里就多了犯罪的人,汉代的时候,可以算是监狱发展的面积最广的时期了,虽然天下太平但总是有人不安分,不安分的人有男也有女,所以要把很多人都关进去。那男女犯人是要分开关还是放在一起关呢,当然是分开关,如果把他们放在一起关,那还可以叫坐牢吗?简直就是大大的福利啊。
所以为了避免男女一个监狱,春秋战国就出现了单独给女犯人设立的监狱,可是春秋战国的女子监狱并没有太大问题,有问题的是宋朝的女子监狱。我们可以在宋代刑狱明细中看到很多女子如果要被关进监狱,一般都会在被抓进去之前就自杀畏罪,这就很奇怪了,因为坐牢可能不会死,可以保一条命,但是他们却选了自杀,为什么?其实是这样的,女人进了监狱之后,会受到很多非人的折磨,甚至比男人受到的还要变态,很多女犯人承受不了这样的虐待,还不如自杀一了百了。
骑木驴:这种刑罚只针对女性,而且是对于那些陷害杀死自己的男人的女囚犯使用,为了杀猴儆鸡,以此来警惕那些想要谋杀亲夫的女性。其实这种刑罚并不是一种死刑,这只是一种附加刑,但是这虽然不会让犯人立刻致死,整个过程往往比死刑承受的痛苦还要多,所以,往往还没执行死刑,犯人就被折磨死了。
笞杖: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到执行刑奖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
要是遇到好的狱卒,官员那还好,要是遇到变态的,三天两头来个女子刑罚,那更是没法活了。
在汉代,女犯监狱除了永巷、保宫之外,还有暴室,属掖廷令。暴室是拘禁惩罚有罪的宫女、皇后、贵人的地方。她们受惩罚后,主要是为皇家制衣做被。由于漂染的纱布都要暴晒,故取名暴室。汉桓帝好色,除三宫外,博采宫女六千余人。对此,皇后不满,后受许贵人挑拨,桓帝废了皇后,打人暴室,郁郁而死。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大家都知道古代女子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贞操,尤其在宋朝,女人根本就不能和外面的男人接触,更不能改嫁,女人如果改嫁,就会被周围所有的人嘲笑和唾弃。朝廷对那些不守贞洁的女人也会加大惩罚力度,所以那时候的女人把自己的贞操都看的比命还重。甚至达到了如果被男人碰到了或者看到了面孔就嫁给这个男人的事情。因此,造成了女人宁愿死都不愿意坐牢的后果,因为坐牢在当时的人看来就已经失去了贞操。
在古代男尊女卑是很正常的,女人的地位甚至可以低到被当作货品卖来卖去,但是因为古代女人思想保守,所以她们肯定成受不了这样的身心折磨,那么她们就只能选择活活饿死,尤其是在宋代,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如果女人犯错上公堂被打板子的话,就必须要脱了裤子,看过电视的都知道,公堂外面都会站很多街坊,那得是一件多丢脸的事情啊。谁能承受得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讨论点都是关于你刚刚乍现的春光啊,这实在是古代女子的噩梦。
因此在古时候女人一旦被判有罪,她们都会选择自杀,因为对于她们来说,死比活着更容易。今天的幸福生活对于古代的女人来说估计是做梦也想不到吧。
当时情况下,如果哪家出了个女罪犯,对这个家庭来说,羞辱也是很大的,都抬不起头做人,更何况如果蹲监狱的的非人待遇,那更是比死还要难受,因此,女子犯罪后自杀,其父母也是默许或者说不阻拦的,这一方面能保住自己的名节,免受非人的折磨,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能保住家族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