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中国墓葬史奇闻:盗墓贼的辱尸行为
导读:中国人相信人死后会在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因此,死后会把生前用过的物品带入坟墓。正好促使了一些贪财之人贪恋坟墓里的财物而盗挖坟墓。与死人复生现象一样,盗墓中出现奸尸行为也是令人惊讶,奸尸行为在事实上是客观存在的。
中国墓葬文化源远流长,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这是中国最早有记载的墓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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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帝王的陵寑,还是民间的坟墓,都是人类处置自己尸体的地方,盗墓时就不可能不碰到尸体。据说有不少“义盗”,在掘墓之前要烧香磕头再掘土,以乞求墓主的宽恕,减轻罪孽,保佑家人平安。但由于盗掘者的动机和目的不同,对尸骨的处理方式也不尽一样,也就有“脏盗”,不尊重死者的说法。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义盗也好,脏盗也罢,本质上都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是不同形式的“辱尸”行为。
在中国墓葬史比较出名的一宗“辱尸”事件,就是赤眉军“奸吕雉尸”。这一历史记载出现在《后汉书》里,“列传”中的第一传是刘玄、刘盆子两人。在“刘盆子传”下,细述民西汉末年农民起义军之一赤眉军当年的作战行为,其中就有此事:
赤眉贪财物,复出大掠。城中彻食尽,遂收载珍宝,因大纵火烧宫室,引兵而西。过祠南郊,车甲兵马最为猛盛,觽号百万。盆子乘王车,驾三马,从数百骑。乃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从中可以看出,赤眉军当年盗掘西汉帝王陵寑时,开国皇帝高祖刘邦和皇后吕雉合葬陵长陵也未能幸免。吕雉死后遭遇到了奇耻大辱,尸体让赤眉军奸淫了。而且,除了吕雉这位当年天字一号女人外,其它被掘开帝王陵内的皇后宠妃们的尸体,赤眉军也没有一具能放过,奸尸行为令人发指。这些当年只有帝王一人能”幸“的后宫女人,肯定是死也没有想到会被一群农民性 侵犯。
[page]《后汉书》编撰者范晔在书中还交代了引起赤眉军淫兴的原因,这些女人身着金缕玉衣,死了多年仍栩栩如生。当然实际原因不可能是生理动机一条,其辱尸心理应该很复杂。吕雉死时已是61岁,活着时身体也应该没有光鲜了,再美又能美到哪?何况至赤眉军盗墓时已逾200年了,应该很丑了。所以说,辱尸泄恨应该是直接动机。此事发生在两千年前,可见中国盗墓贼的奸尸行为,还是颇有历史渊源的。
也许有人说,《后汉书》所记未必真实,联系一下当年的现实就可知道几分真相。人吃人应该是最不可能的吧,但赤眉军起义年代,偏偏这样的事情就颇常见。”时三辅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遗人往往聚为营保,各坚守不下。赤眉虏掠无所得,十二月,乃引而东归,觽尚二十余万,随道复散。“当年闹大饥荒,这”人相食“不就是人吃人嘛!对比起来,赤眉军的”奸尸“算是小事一桩了。
《搜神记》卷十五中讲了17则与墓冢有关的故事,其中有一则是讲冯贵人死后七十余年尸不腐颜如故一事:”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后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贵人配食下邳陈公达;议以贵人虽是先帝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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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搜神记》的文字中,可以知道,死了七十余年的冯贵人尸体不只颜色如故,而且还有一点体温,这些盗墓贼见色起淫,先后轮奸了她。奸尸时,盗墓贼争先恐后,因为先后顺序问题,互相之间大打出手,残杀了起来,这才导致盗墓事发。
”开元初,华妃有宠,生庆王琮;薨,葬长安。至二十八年,有盗欲发妃冢,遂于茔外百余步,伪筑大坟,若将葬者,乃于其内潜通地道,直达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盗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钏,兼去其舌,恐通梦也,侧立其尸,而于阴中置烛……“ (唐·戴孚《广异记》)
”宋嘉熙间,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及笄而夭,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赵某“遂命发之……颜色如生,虽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真国色也。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舁尸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柔和,非寻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疲薾不可治文书,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矣。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期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理,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 (宋·周密《齐东野语》)
[page]“奚呆子,鄂人也,以樵苏为业,贫未有妻,然性喜淫,遇妇女问价,贱售之,不与论所直,故市人呼曰‘奚呆子’。市有某翁者,生女及笄,有姿首,奚见而艳之,每日束薪,卖之其门。俄而翁女死,奚知其瘗处,乘夜发冢,负尸归,与之媾焉。翌日,键户出采薪,而遗火于室,烟出自笮,邻人排闼入,扑灭之,顾见床有卧者……,发其衾,则一裸妇,近视之,死人也,乃大惊。有识者曰:‘此某翁女也。’翁闻奔赴,验之,信,闻于官,论如律。异哉,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欲见辄引替睹尸,尚非异事。”(清·乐钧、俞越《耳邮》)
“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弃之,见女貌如生,将淫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清·景星杓《山斋客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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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盗墓史上“奸尸”现象出现很多?除了因为盗墓贼的变态和女性容易遭受性侵害这一传统性文化因素的影响,与女尸不腐的比例相对高于男性也有直接关系。从现代考古发掘报告中可以发现,出土的完好尸体多是女性,如近年发现的历2000年而不腐的长沙马王堆和江苏连云港两具汉尸,均是女性。
从盗墓中的现场情况分析,也是这样。位于清东陵内的惠陵是清朝同治皇帝载淳与皇后阿鲁特氏合葬陵,1945年遭兵匪盗掘。民国政府闻讯后派员去地宫查看,发现载淳的尸体早烂得仅剩一尸体骨架,阿鲁特氏被抛尸棺外,但尸体完好未腐,面容如生,其时距她下葬已七十年。顺便说一下,据称盗墓贼听说她是吞金而死,在第二次光顾惠陵时,将她的衣服全部扒光了,开膛剖肚。如果她的尸体与载淳一样,早早成了一堆枯骨,这种不幸是不会就不会发生了?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代,盗墓这种行为都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及法律的制裁。中国人有一种说法:人死为大。对于这些丧尽天良的盗墓贼,迟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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