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与山水文化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创立于东汉顺帝时期。在文化传统上,道教承传了华夏古代的传统礼乐文明;在理论上,道教直接吸收并发展了春秋战国时期的老子,庄子的道家思想;在实践上,道教继承了先秦时期士,神仙的修炼经验和成果。道教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概括起来有:道教宇宙观,道教人生观,道教哲学,道教神学,道功道术,斋醮仪范,医学养生,阴阳风水,命相预测,道场法事,道教武术,道教音乐等十二个方面。因此说,道教文化是中国神秘文化的一座宝库。而建立,发扬,完善这座宝库的是一代又一代圣贤先哲,仙真高道。先秦时期到隋末时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到隋唐五代时期,到两宋时期,到全元时期,直到明清时期和近代,产生了众多的高人,而他们的足迹,往往与山水分不开.所谓者”仁者爱山,智者乐水”是也。
当年,张道陵创道教于四川鹤鸣山,曾在青城山、龙虎山等清幽之处修道炼丹,奉老子为教祖,以《道德经》为主要经典,同时又承袭了古代的巫术和神仙方术。道教宣扬修道成仙,追求超凡脱俗的“仙境”。神仙信仰起源神话传说,古代神话有昆仑和蓬莱两大系统,都和山水联系着。
道教认为,除了升天的神仙,还有一些“地仙”,居住于十洲三岛、洞天福地。十洲三岛在四海之中,三岛就是蓬莱、方丈、瀛洲;洞天福地则在陆地之内,包括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自古以来,一些洞天福地成了人间的佳境,道侣期荫仙风栖息于此,游人仰慕名胜寻迹而至。为道教所染迹的山水,其中就沉淀着中国特有的文化。
与寺一样,道观大多建于山林之间,这从建筑的称呼上就可以看出。当我们进入道观时,观门就叫“山门”,顾名思义,就知道道观多建于山中。
人与山水的关系发端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在这种对象关系中实用性具有至上的意义,人类的文化就是从这里起步的。在中国山山水水中,留下了中华民族利用、改造自然的许许多多遗迹和传说。这些遗迹和传说,反映了我们的先人开发锦绣江山的丰功伟绩,使山水闪耀着中华民族智慧和力量的光辉,渲染上古老而神奇的色彩。
从中国山水文化的形成,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本质。简言之,山水文化就是蕴涵在山水中的文化沉积,以及由此引发出来的文化现象,也可说是以山水为载体或表现对象的文化。从哲学意义上说,山水文化就是人化的山水,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结晶,其中包括宗教的、审美的层面,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彼此制约,或使山水改变面貌,或使山水人情化,孕育出多种多样的山水文化现象。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力量,他的感知的能力和掌握对象的能力,制约着他的需求和目的。他只能按照自己现实的需求和目的,选择对象不同的局部、方面、层次作为开展对象活动的客体。由于主体本身的需求、目的和对象化能力不同,指向同一客体的对象性活动就有不同的意义,建构起不同性质的对象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不断推进,人们掌握自然的能力逐步提高,人与山水的关系也越来越丰富多彩,因此山水文化总是处于继往开来发展之中。中国山水文化,就是我们的先人在长期实践中与山水形成各种对象性关系的产物,凝聚着一代代炎黄子孙的意向、智慧、力量和情感,展示出对于真、善、美的不断追求,这宝贵的财富是自然和历史对中华民族的厚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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