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军摧残慰安妇:甚至连小学女生也不放过
日军成为纳粹德国外交官眼中的“禽兽部队”
“慰安妇”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慰安妇”制度既是日本封建主义的产物,又烙着日本军国主义的印记,是日本传统的封建主义与军国主义思潮相互影响的怪胎。
“慰安妇”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日本出兵西伯利亚,干涉苏俄革命。根据日本军医机构保存的档案,由于战事不利,情绪低落的日军士兵把抵触情绪发泄在了苏俄妇女身上,强奸事件层出不穷,并导致性病在日军中大规模流行,从而严重削弱了日军的战斗力。据日本有关方面统计,死于性病的日军官兵超出了阵亡的官兵。当时近20%的日军士兵患有性病,约合1。2万人,总数相当于日军一个师团。从那时起,日军高层便开始考虑大量掳掠被占领国女性充当日军军妓,以避免性病流行减弱日军战斗力。
在军国主义的氛围里,日本军人的人性完全扭曲。在他们看来,杀人放火是为天皇尽忠的表现,强占民女是为了把那些女性的肉体和灵魂“奉献”给“有功之臣”。这造就了二战中一支兽欲横流的变态部队。这支军队不仅要占领别国的领土,而且要对英勇抵抗的当地人民进行疯狂的报复。在日军眼中,那些任其蹂躏的妇女的身体代表了她们的国家和民族,日军把在战争中流的血,甚至险些丧命的仇恨,都发泄到了她们柔弱的身躯上。目睹此情此景,连日本的盟友——纳粹德国的驻华外交官,在其发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中也不禁写道:“枪杀无辜、强奸妇女和掠夺钱财的消息不断传来。现在日本人也把被强奸妇女的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当成侮辱对象……这是一支禽兽部队”。
日军掳掠“慰安妇”连小学女生也不放过
1931年11月,日本在上海开设了第一批4家“慰安所”。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日军“慰安所”数量迅速增加到17家,它们以日本海军官兵为主要服务对象,总共有艺妓279人,“慰安妇”163人。1932年3月,由于日军在上海频频强奸当地妇女,受到了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时任日军“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的冈村宁次于是决定仿效海军的做法,设立“慰安所”,解决士兵的性饥渴。1949年,冈村宁次在回国的轮船上向记者坦白:“我是无耻至极的‘慰安妇’制度的始作俑者。”
[page]最早的随军“慰安妇”来自日本国内招募的妓女和良家妇女。许多沦落风尘的日本女子在日本军国主义宣传机构的蒙蔽下,将充当“慰安妇”当成了“报国”之途,在得到调令时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但是日本籍“慰安妇”的数量远不能满足日军的兽欲,于是日本军事当局命令驻朝鲜总督府驱使警察征召“慰安妇”。被征召的朝鲜女子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大多数情况下,日本警察采取了威胁和恫吓的手段。凡是列入应征者名单的女子,都无法逃脱。倘若被选中的女孩自杀,那么她的父母也会受到惩罚。除此之外,日军还在朝鲜通过诱骗手段大肆搜罗当地妇女充当随军“慰安妇”,甚至连小学的女生也被当作“慰安妇”拉到战场。据韩国的一份资料显示,仅在1943至1945年间,就有超过5万名朝鲜女性被日军抓走充当“慰安妇”。1937年后,日军开始大规模在中国掳掠女性充当“慰安妇”,使中国和朝鲜成了日军“慰安妇”制度的最大受害国。
1942年,日军占领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后,拘留了大批荷兰籍妇女,并将她们编入四个日军“慰安所”。
这些妇女之中,有一部分人自愿挺身而出。她们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挽救更为年轻的姑娘,另一方面也错误地认为当了“慰安妇”生活条件会有所好转。但日军觉得自愿充当“慰安妇”的妇女数量不够,便以武力迫使更多荷兰籍妇女加入其中。日军还将从各占领区搜罗而来的欧洲籍妇女集中到三宝垄(现印尼境内),逼迫她们签署一份“自愿”声明,经过一番粗暴的检查后,分配到了各家“慰安所”。根据澳大利亚学者乔治·希克斯披露的数字,在三宝垄地区充当“慰安妇”的各国妇女有100多名,这其中既有印度尼西亚当地妇女,又有印度、中国、荷兰和其他欧洲国家籍的妇女。有个“慰安妇”为了试图让自己减少受奸淫的次数,剪掉了所有的头发,但立刻成了日军发泄变态兽欲的猎奇对象。
荷兰籍“慰安妇”扬·鲁夫在谈到她当年的痛苦经历时说:“他们(日本人)剥夺了我的一切,我的自尊、自爱、自由、财富和家庭……”日本战败后,扬·鲁夫重获自由,然而她却几乎失去了做母亲的能力,婚后先后流产三次。那段噩梦般的回忆始终缠绕着她,使她无法再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page]历史学家认为“慰安妇”数量至少有40万人
根据日本外务省的部分档案,仅1938至1939年间,日军在中国的上海、杭州、九江、芜湖和汉口等地,至少设立了73所“慰安所”,数千名各国女性沦为日军的性奴隶。而为配合1941年的特别大演习,日本关东军竟“配备”了2万名“慰安妇”。
在日本学者伊藤计一的著作《陆军士兵史》中,收录了日军设在上海的一家“慰安所”的规定。其中包括:本慰安所只允许(日本)陆军和准军事人员进入;光顾者必须在接待处付费,军士、士兵和准军事人员的票价是2日元。驻扎在广东的日军部队还根据“慰安妇”种族的不同区别收费,规定:日本“慰安妇”2日元,朝鲜“慰安妇”1。5日元,中国“慰安妇”1日元。军官如要求独自享用某一“慰安妇”则费用增加一倍。在接待处,日军官兵在“慰安所”的接待处换取票证,然后把票证交给为他们“服务”的“慰安妇”。一天“工作”结束后,“慰安妇”们把这些票证交给“慰安所”的“经营者”。她们仅能得到她们“工作收入”的一半,以保证她们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如衣物、香烟和“偶尔需要放松一下自己时”必需的酒。有些“慰安妇”可能存下一些钱,但这些只有在日占区才能使用的“军票”,随着日军的崩溃而变为了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