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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内阁中的各房分工?每个房分别是做什么的

2022-05-19

典籍厅

典籍厅是内阁的秘书部门,学士10人(满 6人,汉 4人)、典籍6人(满、汉、汉军各 2人),供事22人。此外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等兼在典籍厅办事者,由大学士派委,无定员。其办事之所,分南、北两厅。

南厅职掌有四:

(一)掌关防。内阁无印,对外行文,用典籍厅关防。

(二)收发及办理文稿。各衙门来文,直送两厅,再按事务性质分送各房。

(三)官员考绩事务。负责对侍读、典籍、中书等官的考绩。

(四)管理“吏役”事务。考取助理事务的“供事”及管辖皂役等事。

北厅职掌也有四项:

(一)掌奏章。拟办陈事请旨之奏本及进贺表等。

(二)办理大典事务。即关于大典礼的筹备应办事项。

(三)用宝洗宝。请用国家宝玺及岁终封宝日洗宝事务。

(四)收藏红本图籍,并收贮表章等。

满本房

有侍读学士 2人,侍读 4人,中书39人,贴写中书24人,供事 3人,共72人(均为满员)。满本房掌校阅题本的满文部分,管理内阁大库及皇史宬的收藏事务。如收贮实录、圣训、起居注、史书、方略及经略将军的印信等物。收发和每日向皇帝进呈实录,增修王公世爵谱册以及缮写各项满洲文字。主要职责有五项:

(一)校阅满文题本。各省题本由汉本房照黄贴翻译成满文后,交满本房中书缮写,侍读学士、侍读等详细校阅后,交汉票签处拟草签。

(二)掌实录库及皇史宬之收藏。实录库所藏实录、圣训、起居注、史书等以及皇史宬所藏实录、圣训、本纪、方略、玉碟与经略将军印信等。

(三)收发进呈实录。各朝实录,每日按卷进呈皇帝御览,于满、汉、蒙古三房中书轮派二人进呈,满本房管收发之事。

(四)增修世爵谱册。存宫内的王公世爵皇册有应该增注的,由各关系衙门咨明内阁,派员会同领出,交满本房中书增注后,仍送宫内收存。

(五)缮写各项满文。

汉本房

又名汉本堂,有侍读学士4人(满、汉各2人),侍读5人(满3人,汉2人)、中书42人(满31人,汉军8人,汉3人),贴写中书16人(都是满员),供事3人。其职掌为收发通本,翻写贴黄及各项应翻为满文之文书,如上谕、碑文、册宝、祝版应译为满文者均属之。故又有翻译房之称。

蒙古房

又称蒙古堂,有侍读学士2人,侍读2人,中书16人,贴写中书16人(以上均蒙员)。掌翻译蒙、回、藏等各种文字以及外国来文。凡遇有各藩部陈奏事件及表文,皆译出具奏。凡颂扬各藩部诰敕、碑文、匾额以及奉旨特交事件,俱由蒙古房译出缮写。并管理蒙古实录,圣训。凡外国文字,如俄国照会,即召翰林院俄罗斯馆官员至房翻译。西方各国来照,即召西洋馆官员翻译。

满票签处

有侍读3人(满员),中书22人(满20人,蒙古2人),贴写中书8人(满员)、供事4人,此外尚有委署侍读(满员)若干人。满票签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的奏折,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各衙门知道或办理的,由军机处交满票签处,传知各衙门钞回办理。

汉票签处

有侍读2人,中书27人(以上均汉员),供事4人。此外有委署侍读若干人。汉票签处掌校阅汉文本章,撰缮汉文票签;撰拟御制文字,如制、诏、诰、敕、册文、祝文、封号等。

诰敕房

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始设诰敕房,隶汉本房兼管。专司校勘和收发诰敕。凡汉票签处撰拟诰敕,由诰敕房审核,缮定正本,用宝颁发。封赠诰敕,按定式刊刻存储,凡用时交中书科填写,经诰敕房校阅颁发。

稽察房

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令各部院衙门将每日事件已结、未结情由声明送内阁,于月底汇齐奏报,这时始设稽察房。其职官由大学士于满、汉侍读、中书内派委,无定员。额设供事4人,凡交部议复事件,按日记档,俟各部院移会到时,逐一核对,分别已结、未结,每月汇奏一次,叫“月折”。每日军机处发出满、汉文谕旨,由满票签处移至稽察房存储,至月底,缮写满汉文合璧奏折汇奏,称为“汇奏谕旨”。

收发红本处

又称红本处、收本房。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会典》均未见记载。《嘉庆会典》始有此名称。约成立于乾嘉年间。司员由大学士于满、汉中书内派委,无定员。凡批过的题本,交由收发红本处每日发给六科传钞,年终缴回汇集,贮入红本库。

饭银库

又称饭银处,其司员由大学士于满洲侍读、典籍、中书内派委,无定员。专掌收支内阁司员饭银。这种饭银由各省总督、巡抚及布政使咨送。分配办法是:大学士每日银三钱,以下官员递减,至中书每日银六分,以充飧食费用。

副本库

约成立于乾嘉年间,《嘉庆会典》始有此名。其司员由大学士于满、汉中书内派委,无定员,掌收题本之副本。乾隆以前,每到年终收藏副本,都派汉票签处的中书送存皇史宬厢房,年久贮满,无地存收,才另设副本库。

批本处

乾隆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廷之内。其司员有满洲翰林院官1人(于翰林各职事内选用),中书7人,掌进本之收发与批本事务。每日进本,由满票签处中书送交批本处,由批本处送内奏事处进呈,待发下以后,批本处照皇帝阅定满文签,用红笔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中书带回内阁,遇有改签及“折本”,皆存记档案,按日交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