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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军队编制略考

2022-05-19

一、“部”与“校”及“营”

《续汉书 百官志一》载:“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官骑三十人及鼓吹。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侯。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辽将军,以卫南单于众新降有二心者,后数有不安,遂为常守。”

由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知道汉代军队编制有部、曲、屯。其长官分别为校尉或军司马、军候、屯长。因为部的长官通常是校尉,所以部有时又称为校。大将军领军通常分为五部,五部之外还常有别部。

汉代京师的卫戍军队,尤其是北军五校,在战时经常被调用,屡屡鉴于记载。武帝复建北军时设中垒、屯骑、长水、射声、越骑、步兵、虎贲、胡骑(不常置)八校尉。光武省中垒,胡骑并入长水,虎贲并入射声,是为五校。因为五校的长官也是校尉,且与“大将军营五部”在数目上又相同,遂有人将北军的校尉与将军所领军队中的部校尉混同。据《汉官》记载,长水领骑七百三十六人,其余四校领士各七百人。进而认为将军所领的部,每部也大致是七百人左右。

这种观点,错误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将军所领的军队是“置以征伐”、“事讫皆罢”的。从记载中也可以看出,每于战时,将军特别是杂号将军都是临时被封的,及其所领的军队也是临时发动的,组成不外京师中军及州郡兵。故其所领军队的部、曲及屯的编制只有战时才存在,战后其所领的军队还是要回到原来的驻地,将军的军队编制也就不存在了。而北军诸校属于京师的常备卫戍军队,其编制于战后仍然是存在的。

与北军诸校是常备军队类似,汉代还有诸如京师的城门校尉以及边地的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戊己校尉等,都不是因战时临时所设。与将军战时领兵所统的部校尉也不能一概而论。其领兵也并非定制。如城门校尉,《汉书 王莽传》记载:“或谓莽曰:‘城门卒,东方人,不可信。’莽更发越骑士为卫,门置六百人,各一校尉。”边地校尉因对外族战事的大小,每次领兵多少不等,相见相关纪传。

其次,大将军及其他将军所领军队并非一定分为五部。部的长官或为将军裨将或为大校。每部的人数也不定。

如文帝三年,济北王反,以棘蒲侯柴武为大将军,将四将军十万众击之。

再武帝元朔六年,卫青将六将军出定襄。据《武帝纪》共“十余万骑”。《卫青传》载:“明年春,大将军青出定襄,合骑侯敖为中将军,太仆贺为左将军,翕侯赵信为前将军,卫尉苏建为右将军,郎中令李广为后将军,左内史李沮为强弩将军,咸属大将军,斩首数千级而还。月余,悉复出定襄,斩首虏万余人。苏建、赵信并军三千余骑,独逢单于兵,与战一日余,汉兵且尽。信故胡人,降为翕侯,见急,匈奴诱之,遂将其余骑可八百奔降单于。苏建尽亡其军,独以身得亡去,自归青。青问其罪正闳、长史安、议郎周霸等:‘建当云何?’霸曰:‘自大将军出,未尝斩裨将,今建弃军,可斩,以明将军之威。’闳、安曰:‘不然。兵法“小敌之坚,大敌之禽也。”今建以数千当单于数万,力战一日余,士皆不敢有二心。自归而斩之,是示后无反意也。不当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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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元狩四年,大将军卫青出定襄。按《武帝纪》记载是将四将军,与霍去病各将五万骑,步兵数十万。《汉书 卫青传》载:“郎中令李广为前将军,太仆公孙贺为左将军,主爵赵食其为右将军,平阳侯襄为后将军,皆属大将军。……青之与单于会也,而前将军广、右将军食其军别从东道,或失道。大将军引还,过幕南,乃相逢。”《李广传》载:“大将军青出塞,捕虏知单于所居,乃自以精兵走之,而令广并于右将军军,出东道。东道少回远,大军行,水草少,其势不屯行。广辞曰:‘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徙臣出东道,且臣结发而与匈奴战,乃令一得当单于,臣愿居前,先死单于。’大将军阴受上指,以为李广数奇,毋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是时,公孙敖新失侯,为中将军,大将军亦欲使敖与俱当单于,故徙广。广知之,固辞。大将军弗听,令长史封书与广之莫府,曰:‘急诣部,如书。’广不谢大将军而起行,意象愠怒而就部,引兵与右将军食其合军出东道。惑失道,后大将军。大将军与单于接战,单于遁走,弗能得而还。南绝幕,乃遇两将军。广已见大将军,还入军。大将军使长史持糒醪遗广,因问广、食其失道状,曰:‘青欲上书报天子失军曲折。’广未对。大将军长史急责广之莫府上簿。广曰:‘诸校尉亡罪,乃我自失道。吾今自上簿。’”《霍去病传》则说“去病车重与大将军军等,而亡裨将。悉以李敢等为大校,当裨将,……”而同传所载武帝语则说李敢为“校尉敢”。

元朔六年出兵的例子中,前后左中右及强弩六将军是作为大将军的裨将。

元狩四年出兵的例子中,大将军统属前后左中右五将军。这里李广以前将军所领的军队,李广自称为“臣部”,长史行书督促李广“急诣部,如书”。可见统属于大将军的五位将军,其军队即大将军的“部”。部的长官,大将军则为裨将,车骑将军为大校即校尉。而裨将李广的部下面还有“诸校尉”。

再次,大将军外的及其他将军所领军队并非一定分为五部。且部的划分也是因时因事而异,人数编制也是不定的。

如《汉书 卫青传》载:“元朔五年春,令青将三万骑出高阙,卫尉苏建为游击将军,左内史李沮为强弩将军,太仆公孙贺为骑将军,代相李蔡为轻车将军,皆领属车骑将军,俱出朔方。大行李息、岸头侯张次公为将军,俱出右北平。”卫青时为车骑将军(《武帝纪》为大将军,似误。),出高阙。苏建等四将军统属于卫青出朔方。《武帝纪》载此次出兵十余万人。则四将军大致统领七万多人,每将统领一万七千人。

再如《汉书 韩安国传》:“汉伏兵车骑材官三十余万,匿马邑旁谷中。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御史大夫安国为护军将军,诸将皆属。”则李广等四将军统属于护军将军韩安国,每将统七万五千人以上。

又如《汉书 陈汤传》载:“延寿遂从之,部勒行陈,益置扬威、白虎、合骑之校,汉兵,胡兵合四万余人,延寿、汤上疏自劾奏矫制,陈言兵状。即日引军分行,别为六校,其三校从南道逾葱岭径大宛,其三校都护自将,发温宿国,从北道入赤谷,过乌孙,涉康居界,至阗池西。”这里将四万人分为六校,每校平均是近七千人。

又如《汉书 赵充国传》载:

“遂上屯田奏曰:‘……愿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士私从者,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

上报曰:‘皇帝问后将军,言欲罢骑兵,万人留田,即如将军之计,虏当何时伏诛,兵当何时得决?孰计其便,复奏。’充国上状曰:‘……臣谨条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步兵九校,更士万人,留顿以为武备,因田致谷,威德并行,一也。……’”

据此,赵充国的计划留下一万八百二十一人屯田,其中的淮阳、汝南步兵有九校,其他的还包括弛刑、应募、吏士私从者。那么一校当不足千人。

分为五部的例子也有,如元帝永光二年,遣右将军冯奉世将一万二千骑击西羌,后有拜太常任千秋为奋威将军将五校六万余人与之并进。这里每校平均竟有一万二千人!

最后,北军五校的人数及长官也并非定制。

按《汉官》所记,北军五校共计三千五百三十六人。而《后汉书 王霸传》记载:“(建武)四年秋,帝幸谯,使(王)霸与捕虏将军马武东讨周建于垂惠。苏茂将五校兵四千余人救建,而先遣精骑遮击马武军粮,武往救之。”可见人数不定。

按《续汉书 百官志》北军五校属北军中候。而《后汉书 耿恭传》记载:“(耿恭)迁长水校尉。其秋,金城、陇西羌反。恭上疏言方略,诏召入问状。乃遣恭将五校士三千人,副车骑将军马防讨西羌。”可见五校士战时也可以由其中一校长官统领。

将军所领的校尉与北军校尉及其他常设校尉不能混为一谈,将军所领军队不一定分为五部,此为结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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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汉书 百官志》记载“北军中候,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又说屯骑、步兵、长水等五校“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则北军五校又可以叫做北军五营,“五营士”的称呼屡见记载。联系到“大将军营五部”、“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等记载,无论北军的校还是将军领兵的部(校)也都称为营。所以,有人认为营就是校,也是将军领兵的编制之一。但是,这种看法也是有问题的。

首先,将军或其他军职领兵,可以分部而不分营,部与营不是等同的。《后汉书 西羌传》载:“(永和)五年夏,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杀害长吏。机﹑秉并坐征。于是发京师近郡及诸州兵讨之,拜马贤为征西将军,以骑都尉耿叔副,将左右羽林﹑五校士及诸州郡兵十万人屯汉阳。……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贤孙光为舞阳亭侯,租入岁百万。遣侍御史督录征西营兵,存恤死伤。”马贤为征西将军,领兵十万之众,其出战只有五六千骑,明显是分部的。但是御史督录时,却只言“征西营”,可见兵屯汉阳一地,并未分营。

更明显的例子是李陵以骑都尉领兵,其军队也分成数校,却不分营。据《汉书 李陵传》,“天汉二年,天汉二年,贰师将三万骑出酒泉,击右贤王于天山。召陵,欲使为贰师将辎重。陵召见武台,叩头自请曰:“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乡贰师军。”上曰:“将恶相属邪!吾发军多,毋骑予女。”陵对:“无所事骑,臣愿以少击众,步兵五千人涉单于庭。”……陵于是将其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止营,举图所过山川地形,使麾下骑陈步乐还以闻。步乐召见,道陵将率得士死力,上甚说,拜步乐为郎。

陵至浚稽山,与单于相直,骑可三万围陵军。军居两山间,以大车为营。陵引士出营外为陈,……虏见汉军少,直前就营。陵搏战攻之,千弩俱发,应弦而倒。

是时,陵军益急,匈奴骑多,战一日数十合,复伤杀虏二千余人。虏不利,欲去,会陵军候管敢为校尉所辱,亡降匈奴,具言“陵军无后救,射矢且尽,独将军麾下及成安侯校各八百人为前行,以黄与白为帜,当使精骑射之即破矣。”成安侯者,颍川人,父韩千秋,故济南相,奋击南越战死,武帝封子延年为侯,以校尉随陵。……士尚三千余人,……”

则李陵以骑都尉领兵五千人,有校尉韩延年等,却没有分营。

其次,北军五校之所以又称为五营,根本原因是五校屯驻地点不同,分部立营。《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记载“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所谓“垒”即营垒之谓。而又有“垒门”,故知北军是有固定营垒的。而诸校的营垒却不在一处。如“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等,长水据杨鸿年先生分析应解为水名,(《汉魏制度从考》,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177-178页)宣曲是观名。《水经注 卷十九》载:“霸水又北,长水注之。水出杜县白鹿原,其水西北流谓之荆溪。溪水又西北,……荆溪水又北入霸县,……《史记》云:霸、浐、长水也,虽不在祠典,以近咸阳秦、汉都,泾、渭、长水,尽得比大川之礼。”则长水在长安城外可知。而池阳宫、上林苑也都在长安城外。东汉都洛阳,北军八校减为五校。虽然仍因旧名,所统兵种不再细分,都是宿卫兵,屯扎立营之处都有变化。但五校仍然是分别立营的。如《后汉书 窦武传》所载:“拜武为大将军,常居禁中。。。。。。。武不受诏,驰入步兵营,与(窦)绍共射杀使者。召会北军五校士数千人屯都亭下,令军士曰。。。。。。 诏以少府周靖行车骑将军,加节,与护匈奴中郎将张奂率五营士讨武。”窦武遇到非常情况,驰入步兵营而非“北军营”,则说明北军五校分别立营。窦武召会五校士,而周靖、张奂也率领五营士。又如《后汉书 曹节传》载:“(曹)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续汉书 曹褒传》载:“曹褒字叔通,迁射声校尉,按行营舍,有【停棺椁】不葬者百余【所】。【褒亲自履行,怆然,为买空地,悉葬其无主者】,为之设祭,吏士咸称其仁。”如果不是五校分营,是不可能的。所以,北军五校因分营屯驻,故而才称为五营。也就是说只有每部都分别立营时,部才等于营。

再次,大将军及其他将军所领校尉部称营,也是源于分别于不同地点立营。前述武帝元狩四年击匈奴的例子中,《汉书 卫青传》载:“郎中令李广为前将军,太仆公孙贺为左将军,主爵赵食其为右将军,平阳侯襄为后将军,皆属大将军。……青之与单于会也,而前将军广、右将军食其军别从东道,或失道。大将军引还,过幕南,乃相逢。”李广、赵食其虽统属于大将军,但分道而行,自然不会一处立营。其他将军的例子如元朔五年春,卫青以车骑将军将三万骑出高阙。而统属于他的其他四将军军则出朔方。也是于不同地点立营。又如《后汉书 西羌传》载:“遣行征西将军刘尚、越骑校尉赵代副,将北军五营、黎阳、雍营、三辅积射及边兵羌胡三万人讨之。尚屯狄道,代屯枹罕。……明年,尚、代并坐畏懦征下狱,免。谒者王信领尚营屯枹罕,谒者耿谭领代营屯白石。” 刘尚军很明显分别立营,且只分为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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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汉时曾设雍营、度辽营、渔阳营、黎阳营、虎牙营等边地营兵,多因立营地而得名,其本质仍然是立营于某地。其营兵数量不定,不能因此断言“营”为军队编制单位。

如度辽营,《后汉书 南匈奴传》载:“(明帝永平)八年,……由是始置度辽营,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副校尉来苗、左校尉阎章、右校尉张国,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则后汉的度辽营本身就设有多个校尉,营与校尉是不能等同的。

再如虎牙营、雍营,《后汉书 西羌传》说:“(安帝永初三年)置京兆虎牙都尉于长安,扶风都尉于雍,如西京三辅都尉故事。”《汉官仪》说:“京兆虎牙、扶风都尉以凉州近羌,数犯三辅,将兵卫护园陵。扶风都尉居雍县,故俗人称雍营焉。”则二营指的都是都尉所统之军。

这种类型的营兵,人数也各有不同。如《汉书 匈奴传》西汉昭帝元凤三年冬,以中郎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二万骑击乌桓。(《昭帝纪》作二千骑,似误。)本始二年,将三万骑出张掖。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遣太仆祭肜、度辽将军吴棠将万一千骑出高阙塞。东汉顺帝阳嘉四年遣度辽将军耿晔帅二千余人追击乌桓。《后汉书 鲜卑传》载元初五年发积射士三千人,马三千匹,诣度辽营屯守。又如东汉安帝建光元年所置渔阳营,伏侯《古今注》说:“置营兵千人。” 《汉官仪》说“光武以幽﹑冀﹑并州兵克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领兵骑千人。”

所以,汉代的营仍然只是指营垒而言。并非军队编制。

营谓能分别立营之军队,与部、校不能混为一谈,此为结论之二。

二、将军与莫须有的“军”

《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载:“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有长史,秩千石。

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长史,秩千石。”

《续汉书 百官志一》载:“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官骑三十人及鼓吹。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侯。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辽将军,以卫南单于众新降有二心者,后数有不安,遂为常守。”

考《百官公卿表下》及相关纪传,武帝以前的西汉时期,大将军作为独立的官职是存在的,可考的有韩信、灌英、柴武、窦英、张相如。武帝以后,大将军则通常是作为荣衔冠于大司马之后,没有出现过独立的“大将军”一职。冠于大司马之后的还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东汉时,大司马改为太尉。大将军与太尉由不同人担任,成为独立官职。大将军平时的员职是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令史等,领军的时候才有部曲。平时虽然名义上是全国军队的最高领导,但并没有固定的军队统领。如《后汉书 窦武传》所载:“拜武为大将军,常居禁中。。。。。。。武不受诏,驰入步兵营,与(窦)绍共射杀使者。召会北军五校士数千人屯都亭下,令军士曰。。。。。。 诏以少府周靖行车骑将军,加节,与护匈奴中郎将张奂率五营士讨武。”窦武遇到非常情况,只能靠其兄子窦绍(时为步兵校尉)去发动五校兵。周靖以行车骑将军的名义,也可以发动五营士。又《后汉书 何进传》又载“中平元年,黄巾贼张角等起,以进为大将军,率左右羽林、五营士屯都亭,修理器械,以镇京师。”黄巾乱起,何进只能发动京师的羽林军及五营士。

其他将军没有员职,领军时有部曲。

因《续汉书 百官志》有关于将军部曲的记载,两汉史书中也经常出现“诸军”的字样。于是,很多人推断在部、曲、屯之外,汉代军队编制还有一个以将军为长官的“军”的编制。

笔者并不这样认为。

首先,所谓的“军”长官不一,即部校尉的上级不止是将军。

论者以为,部的上级有“军”,所统者为将军。实际上,汉代不仅仅是将军可以领军出征,中郎将、校尉、都尉及边郡太守都可以领军。且其军队也是分部的。如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窦固、耿忠以都尉将万二千骑出酒泉塞,耿秉以都尉将万骑出居延塞,骑都尉来苗、护乌桓校尉文穆将万一千骑出平城塞击匈奴。十七年,奉车都尉窦固并驸马都尉耿秉及骑都尉刘张军万四千骑击车师。《后汉书 耿秉传》载:“车师有后王、前王,前王即后王之子,其廷相去五百余里。固以后王道远,山谷深,士卒寒若,欲攻前王。秉议先赴后王,以为并力根本,则前王自服。固计未决。秉奋身而起曰:‘请行前。’乃上马,引兵北入,众军不得已,遂进。并纵兵抄掠,斩首数千级,收马、牛十余万头。后王安得震怖,从数百骑出迎秉。而固司马苏安欲全功归固,即驰谓安得曰:‘汉贵将独有奉车都尉,天子姊婿,爵为通侯,当先降之。’安得乃还,更令其诸将迎秉。秉大怒,被甲上马,麾其精骑径造固壁。言曰:‘车师王降,讫今不至,请往枭其首。’固大惊曰:‘且止,将败事!’秉厉声曰:‘受降如受敌。’遂驰赴之。安得惶恐,走出门,脱帽抱马足降。秉将以诣固。其前王亦归命,遂定车师而还。”耿秉虽然统属于窦固,但仍然可以率领其兵。所谓“固壁”指的是窦固的营垒。也可以看出,耿秉部与窦固部是分营的。边郡太守领兵也多分部曲。《汉书 李广传》载:“程不识故与广俱以边太守将屯。及出击胡,而广行无部曲行陈,就善水草顿舍,人人自便,不击刁斗自卫,莫府省文书,然亦远斥候,未尝遇害。程不识正部曲行伍营陈,击刁斗,吏治军簿至明,军不得自便。……是时,汉边郡李广、程不识为名将,然匈奴畏广,士卒多乐从,而苦程不识。”李广为太守,领军不分部曲是作为特例出现的,一般太守行兵还是如程不识那样严分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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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明显的例子是前面提到的李陵以骑都尉领兵五千人,其军队也分成韩延年等数校。

其次,将军所统也可以称“部”,非惟校尉。

《汉书 卫青传》载:“郎中令李广为前将军,太仆公孙贺为左将军,主爵赵食其为右将军,平阳侯襄为后将军,皆属大将军。……青之与单于会也,而前将军广、右将军食其军别从东道,或失道。大将军引还,过幕南,乃相逢。”《李广传》载:“大将军青出塞,捕虏知单于所居,乃自以精兵走之,而令广并于右将军军,出东道。东道少回远,大军行,水草少,其势不屯行。广辞曰:‘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徙臣出东道,且臣结发而与匈奴战,乃令一得当单于,臣愿居前,先死单于。’大将军阴受上指,以为李广数奇,毋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是时,公孙敖新失侯,为中将军,大将军亦欲使敖与俱当单于,故徙广。广知之,固辞。大将军弗听,令长史封书与广之莫府,曰:‘急诣部,如书。’广不谢大将军而起行,意象愠怒而就部,引兵与右将军食其合军出东道。惑失道,后大将军。大将军与单于接战,单于遁走,弗能得而还。南绝幕,乃遇两将军。广已见大将军,还入军。大将军使长史持糒醪遗广,因问广、食其失道状,曰:‘青欲上书报天子失军曲折。’广未对。大将军长史急责广之莫府上簿。广曰:‘诸校尉亡罪,乃我自失道。吾今自上簿。’”这里李广以前将军所领的军队,统属于大将军,也是大将军的“部”。所以,将军所领的军队统属于上级将军时,称为“部”而不是“军”。

再次,所谓的“军”人数不定。

《百官志》明确记载将军是“置以征伐”,故“不常置”。所以,大将军以外的将军,没有员职,只有领军的时候才有部曲,“事讫皆罢”(除度辽将军外)。前已论及,将军所统的各部,其人数是不确定的。那么将军所统的军队总数,自然也是不确定的。武帝时,大将军出征,因战事大小,其所统人数并不确定。

如文帝三年,济北王反,以棘蒲侯柴武为大将军,将四将军十万众击之。再如武帝元朔六年,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骑出定襄。元狩四年,卫青将四将军五万骑步兵数十万出定襄。武帝以后,两汉没有大将军领兵出征的例子。大将军以外诸将军领兵,兵力人数也是根据战事确定,并不一致。如武帝元光六年,拜为卫青车骑将军,击匈奴,出上谷;公孙贺为轻年将军,出云中;太中大夫公孙敖为骑将军,出代郡;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出雁门。“军各万骑”。又据《韩安国传》“汉伏兵车骑材官三十余万,匿马邑旁谷中。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御史大夫安国为护军将军,诸将皆属。”则李广等四将俱统属于韩安国,每将所领平均既然是七万五千多人!武帝元朔六年时,前将军赵信与右将军苏建并军才三千余骑。昭帝元凤三年以中郎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二千骑击乌桓。宣帝本始二年,遣前将军及其余杂号四将军将十五万骑击匈奴。神爵元年,遣二将军将六万人击西羌,后又拜辛武贤为破羌将军,只将兵六千一百人。元帝永光二年,遣右将军冯奉世将一万二千骑击西羌,后有拜太常任千秋为奋威将军将五校六万余人与之并进,后又拜韩安国为建威将军统募士万人。

后汉多以车骑将军、中郎将、校尉及都尉领兵。所统人数也相差悬殊。明帝永平十六年击匈奴,骑都尉来苗、护乌桓校尉文穆将一万一千骑。而章帝永元元年,车骑将军窦宪仅将四千骑出朔方击匈奴。都尉与比公的车骑将军不能同日而语,其领兵却如此颠倒,足可见将军领兵之数并非定制。

都尉、校尉都可以领军,所领军队也可以分部,也可以分别立营。将军所领军队,或本为部,或再分为几部。将军或统校尉,或本身作为“大校”(即裨将,也是校尉之一种)。则汉代并不存在“军”这样的编制。此为结论之三。

三、《汉官旧仪》关于军队编制的记载辨析

《汉官旧仪》:“五人为伍,伍长一人。十人为什,什长一人。百人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为旅,旅帅一人。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一人。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军将一人。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乘,乘则具车一乘,四马,步卒三十人。千乘之国,马四千匹,步卒三万六千人,为三军,大国也。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有人根据这一段记载,认为汉代存在士兵数量确定的“军”的编制。实际并非如此。

其实这段记载说的是周代之制度:

第一, 今存的《汉官旧仪》为辑录本,这段文字前后没有上下文。参照其论述官职、中宫及号位、爵位一般是先记叙周、秦甚至更早的制度,然后叙述汉制。

如:“古者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诸侯,其长伯为君,次仲、叔、季为卿大夫,支属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士。”

又如:“秦以前民皆佩绶,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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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司马迁父谈为太史。”

所以,辑录者所得的这段内容,并不一定是说汉代的制度,也可能正是引用者用来说明秦、周甚至更早前的制度。而汉代的制度却多数承袭秦代,与周代的制度很多是差异极大的。所以,不能因为这段话出自《汉官旧仪》就一定认为所记载的是汉代制度。

第二, 其前半段关于步卒编伍的制度全部,特别是关于一军士兵的数量及大中小国的军的数量,与《周礼》相同。《周礼 夏官司马第四》:“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一军则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而根据《后汉书 百官志》的记载军队编制中有部、曲及屯(详后),而《汉官旧仪》的这段记载却没有提及其中的任何一个。比较得知,《汉官旧仪》关于编伍的这段记载应是周代的。

第三, 其后半段关于“丘乘”的记载也是说的周代制度,且是祭祀制度,非兵制。《周礼 地官司徒》:“稍人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会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帅而以至。”又《礼记 郊特牲》说:“唯为社事,单出里。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宋卫湜撰《礼记集说》注曰:“丘乘者,都鄙井田也。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乘。唯祭社使丘乘共其粢盛也。”汉代早已不存在井田,又哪来的这种祭祀制度呢?且卫湜的注解与《汉官旧仪》的后半段文字相同,更证《汉官旧仪》这段是讲的周代祭祀制度而已。

第四, 西汉中期以后,尤其是东汉,已经没有车战,更不可能有四马一车这样的车军编制。(汉初仍有,但应该是两马一车)《后汉书 光武帝纪》注引应劭《汉官仪》说:“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 则汉初还有“轻车”这样的兵种。但是,两汉史籍中没有车战的记载。《后汉书 舆服志》说:“轻车,古之战车也。洞硃轮舆,不巾不盖,建矛戟幢麾,辐辄弩服。藏在武库。”既言“古之战车”,则后汉时已不再用于战争。徐广注曰:“置努于轼上,驾两马也。”则为两马一车。《后汉书 邓弘传》记载:“元初二年,弘卒。……将葬,有司复奏发五营轻车骑士,礼仪如霍光故事,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后汉书 吴汉传》载:“二十年,汉病笃。……及薨,有诏悼愍,赐谥曰忠侯。发北军五校、轻车、介士送葬,如大将军霍光故事。”再如《梁商传》、《杨震传》所出现的轻车也都是与丧葬仪仗有关。另外,《汉书 高帝纪上》如淳注引《汉仪注》:“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鄣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丞一人,治兵民。当兵行长领。置部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续汉书 百官志五》刘昭注引应劭《汉官旧仪》同。可见,当时的士兵训练是以材官、骑士、楼船为主。《续汉书 百官志五》刘昭注引应劭《汉官旧仪》还说“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这里也没有提到“轻车”。可以看出,当时的“轻车”是主要是用于仪仗,而非战争。咸阳杨家湾汉长陵陪葬墓从葬坑出土的西汉三千彩绘兵马俑是我国发现最早的大规模兵马俑群。展现的是西汉宿卫军的形象,共有骑兵 583人,步兵1965人,指挥车一辆。却没有车军俑,更没有车马坑出土。考古资料也可证明车战在汉时基本消失。也有人认为,汉代轻车战时主要组成辎重车队,运送军需、伤病员,宿营时构成营垒,以利防守。(参《中国军事制度史》及《中国军制史》)。但因骑兵的发展,这种用于战时运输的战车已经不可能是四马一车。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车马坑出土五组车马,都是两马一车。说明汉初车军已经不是主要作战兵种。现今出土的车马坑,西周至春秋时代一般是四马一车,如西安沣西西周车马坑、临淄后李春秋车马坑等。但是战国时期则以为两马一车为多,如湖北枣阳市九连墩楚墓1、2号车马坑共出土战车40驾,有六马车一驾,六马车两侧各仅有一驾四马车,其余均为两马车。可见即使在战国时代,也已经做不到四马一车。更何况是骑兵大大发展的汉代?则《汉官旧仪》这些记载必然不是汉代的实际情况。

第五, 汉时车军已衰落,但是骑兵发展迅速。而《汉官旧仪》没有提到任何骑兵编制的情况,可知,其记载的不是汉时史实。

第六,这段文字提到的卒、旅、师等编制单位既不见于记载又不见出土文物证据,而《汉书 百官志》确定记载的部、曲、屯等编制在这段文字中却没有出现。很明显,这段文字不是汉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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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千乘之国,马四千匹,步卒三万六千人,为三军,大国也。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这种军事规模在周代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尉缭子 制谈》说:“有提九万之众,而天下莫能当者,谁?曰:‘桓公也。’有提七万之众,而天下莫敢当者,谁?曰:‘吴起也。’有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敢当者,谁?曰:‘武子也。’今天下诸国士所率无不及二十万众者,然不能济功名者,不明乎禁舍开塞也。”则诸侯国的兵力普遍已在二十万人以上。到了汉代,战争规模进一步扩大,《汉官旧仪》的这段关于军队规模的记载明显与汉代实际是不相符的(汉初诸侯分封之时也与周代不同)。

根据上面的分析,《汉官旧仪》的这段文字应该是记叙周代制度。原著在这段文字以后可能有汉代的制度,可惜无人引用过,故而无法辑录,今天更是看不到。此为结论之四。

总上,汉代“营”仍然指代营垒,指的是能分别立营的军队,并非确定的编制单位,更不能等同于校或部。而所谓的军,在指部队数量时亦与之类似,仅仅指统属于不同长官的部队而言,并非军队编制。上孙家寨汉简有“左部右曲侯”、“右部右曲侯”及“后曲侯”,曲下为官,官下又有队,如“曲前左右官前队”。队下又有什、伍,如“什以肩章别,伍以肩左右别”、“五人为伍”。(参《大通上孙家寨汉简释文》325、307,《文物》1981年第2期)则“什”可能是十人。结合《续汉书 百官志》的记载,汉代只有部、曲、屯(或官)、队及什、伍当是汉代军队的正式编制。但是什跟队、队与屯、屯与曲之间有无确定的数量关系、有什么数量关系是无法确定的。仅仅因为什、伍的人数而推断出汉代军队编制遵循“五二五”的原则,是非常荒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