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嘉之治,魏宋纷争
2022-05-19
南朝刘宋时期,在宋文帝刘义隆的治理下,刘宋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国泰民安,历史上称之为“元嘉之治”。经济的发展,使文帝有了收复被北魏抢去的黄河 南岸的想法。此时,北魏太武帝三跋焘已平定北方,统一天下的欲望渐渐增强,也时刻想将刘宋消灭。一个想南下,一个想北上,战争一触即发。魏宋的交战使双方 的损失都极为惨重,刘宋尽管没被消灭,但受创惨重,实力大损,“元嘉盛世”至此结束。
■临难登基,消除后患
宋武帝刘裕在临死前,曾诏令谢晦、傅亮、徐羡之、檀道济四位大臣辅佐宋少帝刘义符。宋少帝调皮贪玩,不理朝政,却对经商颇有兴趣,他在宫中设了个商场,自己扮成小贩进行买卖,从中寻乐。
四位辅政大臣认为宋少帝没有什么本事,只会误了国家,就密谋废掉他,让刘裕的第三子、荆州刺史、宜都王刘义隆登基,是为宋文帝,改年号为元嘉。刘义隆为人沉稳有心计,行事谨慎,他忌惮四个辅臣,很不满意他们妄行废立,控制朝政的行为。
为了不遭到同少帝一样的厄运,刘义隆先是稳定人心,对四位辅臣加以笼络,任徐羡之为司徒、傅亮为开府仪同三司、谢晦为卫将军、檀道济为征北将军。在位三 年后,刘义隆觉得时机成熟,就下诏书条陈徐、傅、谢三人的罪状,下令严办。结果徐羡之自杀,傅亮被处死,谢晦起兵反抗后兵败被杀。刘义隆觉得檀道济只是一 介武夫,并未主谋废立之事。因此,他不仅不追究他的责任,还予以抚慰。刘义隆认为他肯定会因此忠于自己,后来的事也印证了他的想法。
■内清外晏,四海安定
元嘉是宋文帝刘义隆统治时期(424—453年)所用的年号。在这一时期,由于文帝君臣竭心尽力,使得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昌盛,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这种局面是两晋南北朝时期极为少见的,后人赞誉,称之为“元嘉之治”。
宋文帝先后任用徐羡之、傅亮、王弘、王昙首、王华、刘义康、殷景仁、刘湛、刘义恭、谢纪微、范晔、沈演之、庚炳之、江湛、徐湛之、何尚之、王僧绰等有才 干的人担任宰相或其他要职,他们大都竭心尽职,为统治秩序的正常运转作出贡献,如刘义康,精于吏治,引用贤人。最高统治集团虽然有过矛盾和裂痕,并未形成 大的动乱,没有影响统治的稳固和社会的安定。
文帝君臣都很关心吏治和狱讼,以确保整个统治机构能正常而有效地运转。文帝在元嘉三年 (426年)派使臣到地方上检查吏治,观省风俗,访求民隐,听取下层意见,然后予以奖惩。单在这一年,文帝三次亲临延贤堂听讼,以使刑狱公允。元嘉五年 (428年),文帝又下令臣属不要隐讳,指出得失,以便改正。元嘉九年(432年),又针对益、梁、交、广等偏远地区(今四川、两广等地),专门派人了解 民众地方官为治的情况,以考察官吏。元嘉时期,吏治算是相当清明的。有一次,担任司徒左长史要职的颜延之以强凌弱,众人请求罢其官,文帝就把颜延之免官 了。
文帝君臣大都很关心民间疾苦,尤其对突发的疾疫、旱涝等灾害都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以保持整个社会机器的正常运行。文帝即 位之初,就下令免去民众拖欠的租谷和旧债,元嘉四年(427年),国都疾疫,文帝派使慰问,分发医药,若有死亡而无家属的人,给予棺材埋葬。次年,国都地 区发生水灾,文帝仍派使赈济救助。元嘉八年(431年),扬州(今苏南、浙江一带)大旱,命减息徭役。元嘉十年(433年),赐给孤老、六病等无生活能力 的人每人五斛谷。元嘉十二年(435年),国都和三吴等地发生大水灾,立即从其他地区调粮米几百万斛救济,免去遭灾郡县欠债。这种记载是很多的。一直到元 嘉三十年(453年),国家每每减免百姓欠债、租布,赐孤老谷帛,使得百姓生活基本上安定,无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之苦。
宋文帝对农业 非常重视,多次下令劝课农桑。元嘉八年(431年),宋文帝指出:近来农桑停滞,无所事事的人增加,荒地也得不到开垦,官吏也无督促。一遇水旱灾情,就有 人缺衣少吃。命令各级地方官员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要奖励训导农民,使人尽其力,地尽其利。政府还贷给贫穷百姓田粮种子。元嘉二十年(443年),文 帝再一次发布命令,强调各级官吏要切实采取措施,劝课农桑。宋文帝还下令准备籍田,要亲自种地以为天下表率。元嘉二十一年(444年),文帝还亲自对一些 农业种植品种问题发出指导性意见,下令南徐、兖、豫等地今后应督促种麦,以解决粮食缺乏。并从彭城(今江苏徐州)等地调集粮种,委派刺史贷给百姓。徐、豫 等州土地适宜种稻,而百姓多种植陆地作物,命令该地官员要主持重修水利,尽快修整旧陂,加以改造;如原为稻田而改为陆作的,应恢复种稻。文帝又一次强调各 地官员要劝课农桑。想从事农业而粮种匮乏的人,可从政府那里借贷。元嘉二十九年(452年),下令遭战乱的地区要及时种地,需要粮种的由政府随宜给之。
为了发展农业,各级政府特别重视兴修水利,元嘉五年(428年),张邵担任雍州刺史,到襄阳(今湖北省襄阳市)后,修筑长围,修立堤堰,开垦田地好几千 顷,当地民众因而富裕。元嘉七年(430年),宋豫州刺史刘义欣命部属殷肃修治芍陂(今安徽寿县)。芍陂本有良田一万多顷,因堤堰久坏,秋天夏天常常受旱 灾。以前本有旧沟可引啤水入陂,但长时无人治理,被树木堵塞。殷肃令人供木开榛,疏通水路,从此万余顷良田不遭旱灾。元嘉二十一年(444年),宋武陵 王、雍州刺史刘骏命刘秀之修治襄阳六门堰,因为六门堰坏了很长时间,使数千顷良田无法灌溉,国家和个人都受很大损失。刘秀之修复以后,整个雍州屡获大丰 收。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宋疏浚淮水,开垦湖塾废田一千多顷。排涝也是兴建水利工程的重要目的。刘宋为疏导吴兴一带水道壅塞,以解决该地区频繁发生 的水患,在进行大量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制订出了周详的施工计划,可惜却因政治原因,这项重要的水利工程虽未能进行,但已足证刘宋政权对水利的重视。
两晋时政府不铸钱,建国之初因钱贷缺少,国用不足,一些大臣纷纷建议铸钱,因群起反对未能实行。元嘉七年(430年),文帝下令设立钱署,铸四铢钱。元嘉二十四年(447年),下令铸大钱。铸钱的效果虽然不是很好,但它反映了刘宋统治集团对经济问题的高度重视。
■临难登基,消除后患
宋武帝刘裕在临死前,曾诏令谢晦、傅亮、徐羡之、檀道济四位大臣辅佐宋少帝刘义符。宋少帝调皮贪玩,不理朝政,却对经商颇有兴趣,他在宫中设了个商场,自己扮成小贩进行买卖,从中寻乐。
四位辅政大臣认为宋少帝没有什么本事,只会误了国家,就密谋废掉他,让刘裕的第三子、荆州刺史、宜都王刘义隆登基,是为宋文帝,改年号为元嘉。刘义隆为人沉稳有心计,行事谨慎,他忌惮四个辅臣,很不满意他们妄行废立,控制朝政的行为。
为了不遭到同少帝一样的厄运,刘义隆先是稳定人心,对四位辅臣加以笼络,任徐羡之为司徒、傅亮为开府仪同三司、谢晦为卫将军、檀道济为征北将军。在位三 年后,刘义隆觉得时机成熟,就下诏书条陈徐、傅、谢三人的罪状,下令严办。结果徐羡之自杀,傅亮被处死,谢晦起兵反抗后兵败被杀。刘义隆觉得檀道济只是一 介武夫,并未主谋废立之事。因此,他不仅不追究他的责任,还予以抚慰。刘义隆认为他肯定会因此忠于自己,后来的事也印证了他的想法。
■内清外晏,四海安定
元嘉是宋文帝刘义隆统治时期(424—453年)所用的年号。在这一时期,由于文帝君臣竭心尽力,使得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昌盛,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这种局面是两晋南北朝时期极为少见的,后人赞誉,称之为“元嘉之治”。
宋文帝先后任用徐羡之、傅亮、王弘、王昙首、王华、刘义康、殷景仁、刘湛、刘义恭、谢纪微、范晔、沈演之、庚炳之、江湛、徐湛之、何尚之、王僧绰等有才 干的人担任宰相或其他要职,他们大都竭心尽职,为统治秩序的正常运转作出贡献,如刘义康,精于吏治,引用贤人。最高统治集团虽然有过矛盾和裂痕,并未形成 大的动乱,没有影响统治的稳固和社会的安定。
文帝君臣都很关心吏治和狱讼,以确保整个统治机构能正常而有效地运转。文帝在元嘉三年 (426年)派使臣到地方上检查吏治,观省风俗,访求民隐,听取下层意见,然后予以奖惩。单在这一年,文帝三次亲临延贤堂听讼,以使刑狱公允。元嘉五年 (428年),文帝又下令臣属不要隐讳,指出得失,以便改正。元嘉九年(432年),又针对益、梁、交、广等偏远地区(今四川、两广等地),专门派人了解 民众地方官为治的情况,以考察官吏。元嘉时期,吏治算是相当清明的。有一次,担任司徒左长史要职的颜延之以强凌弱,众人请求罢其官,文帝就把颜延之免官 了。
文帝君臣大都很关心民间疾苦,尤其对突发的疾疫、旱涝等灾害都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以保持整个社会机器的正常运行。文帝即 位之初,就下令免去民众拖欠的租谷和旧债,元嘉四年(427年),国都疾疫,文帝派使慰问,分发医药,若有死亡而无家属的人,给予棺材埋葬。次年,国都地 区发生水灾,文帝仍派使赈济救助。元嘉八年(431年),扬州(今苏南、浙江一带)大旱,命减息徭役。元嘉十年(433年),赐给孤老、六病等无生活能力 的人每人五斛谷。元嘉十二年(435年),国都和三吴等地发生大水灾,立即从其他地区调粮米几百万斛救济,免去遭灾郡县欠债。这种记载是很多的。一直到元 嘉三十年(453年),国家每每减免百姓欠债、租布,赐孤老谷帛,使得百姓生活基本上安定,无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之苦。
宋文帝对农业 非常重视,多次下令劝课农桑。元嘉八年(431年),宋文帝指出:近来农桑停滞,无所事事的人增加,荒地也得不到开垦,官吏也无督促。一遇水旱灾情,就有 人缺衣少吃。命令各级地方官员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要奖励训导农民,使人尽其力,地尽其利。政府还贷给贫穷百姓田粮种子。元嘉二十年(443年),文 帝再一次发布命令,强调各级官吏要切实采取措施,劝课农桑。宋文帝还下令准备籍田,要亲自种地以为天下表率。元嘉二十一年(444年),文帝还亲自对一些 农业种植品种问题发出指导性意见,下令南徐、兖、豫等地今后应督促种麦,以解决粮食缺乏。并从彭城(今江苏徐州)等地调集粮种,委派刺史贷给百姓。徐、豫 等州土地适宜种稻,而百姓多种植陆地作物,命令该地官员要主持重修水利,尽快修整旧陂,加以改造;如原为稻田而改为陆作的,应恢复种稻。文帝又一次强调各 地官员要劝课农桑。想从事农业而粮种匮乏的人,可从政府那里借贷。元嘉二十九年(452年),下令遭战乱的地区要及时种地,需要粮种的由政府随宜给之。
为了发展农业,各级政府特别重视兴修水利,元嘉五年(428年),张邵担任雍州刺史,到襄阳(今湖北省襄阳市)后,修筑长围,修立堤堰,开垦田地好几千 顷,当地民众因而富裕。元嘉七年(430年),宋豫州刺史刘义欣命部属殷肃修治芍陂(今安徽寿县)。芍陂本有良田一万多顷,因堤堰久坏,秋天夏天常常受旱 灾。以前本有旧沟可引啤水入陂,但长时无人治理,被树木堵塞。殷肃令人供木开榛,疏通水路,从此万余顷良田不遭旱灾。元嘉二十一年(444年),宋武陵 王、雍州刺史刘骏命刘秀之修治襄阳六门堰,因为六门堰坏了很长时间,使数千顷良田无法灌溉,国家和个人都受很大损失。刘秀之修复以后,整个雍州屡获大丰 收。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宋疏浚淮水,开垦湖塾废田一千多顷。排涝也是兴建水利工程的重要目的。刘宋为疏导吴兴一带水道壅塞,以解决该地区频繁发生 的水患,在进行大量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制订出了周详的施工计划,可惜却因政治原因,这项重要的水利工程虽未能进行,但已足证刘宋政权对水利的重视。
两晋时政府不铸钱,建国之初因钱贷缺少,国用不足,一些大臣纷纷建议铸钱,因群起反对未能实行。元嘉七年(430年),文帝下令设立钱署,铸四铢钱。元嘉二十四年(447年),下令铸大钱。铸钱的效果虽然不是很好,但它反映了刘宋统治集团对经济问题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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