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用偿命?汉代疯狂的复仇风潮
在从伊斯坦布尔开往伦敦的列车上,忽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位名叫雷切特的商人被人谋杀,手法相当残忍,死者身中十二刀死去。
大侦探波洛也在车上。本打算置身事外的他,在列车董事兼多年好友的再三恳求下,决定揪出这个残忍的杀人凶手,将其绳之以法。调查就此展开。
以上情节来自最近上映的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它改编自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同名小说。阿加莎是英国非常著名的女侦探小说家,她与日本的松本清张、英国的柯南·道尔并称为世界推理小说的三大宗师。
《东方快车谋杀案》是阿加莎的代表作,拥趸无数,曾数次被搬上荧幕。这部作品为什么如此受欢迎?
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作者高超的创作水平,另一方面则在于这个故事的类型——它是一则复仇故事:十二位乘客冒着生命危险,精心策划这场谋杀案,为的只是给惨死的阿姆斯特朗一家报仇雪恨。
杀人是不对的,然而为亲人、朋友复仇却令人同情。这种对复仇现象的认同普遍存在于各个文明之中。哈姆雷特、基督山伯爵、卧薪尝胆、赵氏孤儿···等等,种种广为流传的故事无不反映了这一点。
不过,杀人毕竟不容于国法。这种法与情的矛盾,让以正义自持的波洛纠结万分,即便他最终做出了选择,这种困惑也始终陪伴着他。
不过,同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汉代中国,这样的心路挣扎大体很难发生。
让我们先从一则有名的复仇故事入手。
酒泉有女子名赵娥,父亲被同乡的恶霸李寿杀害。赵娥有三个弟弟,他们发誓要为父亲报仇。不料天有不测风云,这年突然发生了瘟疫,三个弟弟都丧命其中。
李寿听闻后非常高兴,特意大宴宾客进行庆祝。他对人说:赵家男人全都死了,只剩下女流之辈,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是啊,一个弱女子能掀起什么风浪呢?
然而,直男癌李寿注定要为自己的言行买单。自弟弟死后,复仇之事成了赵娥生活的全部。她每天磨刀霍霍,时刻观察李寿的出行路线,寻找下手的机会。
耳目众多的李寿得知后,立刻严加防备。每次出行都是乘马带刀,以防范赵娥。如此一来,赵娥很难找到合适的时机。
十年的时光匆匆过去了。坚持不懈的赵娥,终于逮到了一个天赐良机。在汉灵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二月上旬的这天早晨,赵娥乘车与李寿在都亭前相遇,她立刻下车扣住了李寿的马匹。
李寿猝不及防,震惊之下就要逃跑,然而已经晚了。赵娥抽出大刀便向他砍去。一刀飞起,砍中李寿及其坐骑。李寿被惊马摔倒仔路边沟中,赵娥上前继续追杀,不料,刀却砍中了树木,由于力气太大,一时无法拔出。
紧接着,两人进行徒手格斗,受伤的李寿最终不敌,被赵娥取出自己的佩刀所杀。苍天可鉴,弱女子赵娥终于替父亲报了仇。杀了李寿后,赵娥并没有逃亡,而是从容地提着他的头颅去投案自首。
面对赵娥的自首,先是当地县令不愿实施逮捕,并有意抛弃官位与她一起逃亡。在赵娥拒绝后,案件上报到了郡里。主管治安的郡尉也是由衷赞叹她的行为,先是私下沟通,让她自己跑路,协商不成后便强行让人把赵娥押回家,正就是不让她入狱。
随后,郡、州的地方长官联名上表朝廷要求特赦,最终灵帝下令,赦免赵娥的罪行。之后,九卿之一的太常张奂还专门奖赏她二十匹束帛,而当地则为她专门修建石碑立传。
于是,本是杀人犯的赵娥,反而成了名闻天下的道德楷模。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不免有些诡异。赵娥的遭遇,并不是个案。
东汉人董子张的父亲为同乡人所害,他自己没等报仇便身患重病。病危之时,朋友郅恽前来看望,董子张已经欷歔不能言语,只用眼睛直盯盯地看着对方。
郅恽明白朋友的心事,于是迅速杀了董子张的杀父仇人,并提着他的脑袋到子张床前。董子张见此,终于欣慰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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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后,郅恽直接自首,尽管县令却不愿逮捕他,郅恽却自愿入狱。不过,县令使出绝招,拿自己的生命去威胁郅恽:如果你不跟我出去,我分分钟死给你看。
郅恽只得出狱。因为这件事,郅恽为时人极力称赞。
虽然在中国古代各个王朝都屡见不鲜,但复仇行为在汉代更为突出,乃至于成为一种社会风俗。上至皇亲贵族、文武百官,下至平民百姓,各个阶层之中都有着浓郁的复仇风。
东汉太学儒生崔瑗的哥哥被人杀害,他亲自手刃仇敌,为其报仇。渔洋人阳球是当地的豪族子弟,曾有郡吏侮辱他的母亲,阳球二话不说,集解一群少年人,杀掉郡吏并灭其家。
东汉南阳太守杜诗,弟弟被人所杀,他想的不是走法律程序,而是直接雇人干掉了凶手。东汉寿光侯刘鲤因为刘盆子杀了他的兄长,便以牙还牙,杀了刘盆子的兄长刘恭。
当然,最霸气的还要数对皇帝的复仇。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路过赵国。赵王张敖对刘邦非常恭敬,一方面是因为刘邦为皇帝,另一方面因为刘邦是他岳父。
然而,刘邦流氓脾气又发作了,面对张敖的礼待,他却显得相当傲慢无礼。赵国群臣异常恼怒,认为刘邦是有意侮辱,便密谋刺杀刘邦以复仇,史称柏人事件。
汉代复仇风气的普遍流行,可以从当时官员的奏折中清晰地看出来:
“今人相杀伤,虽已伏法,而死结冤仇,子孙相报,后忿深前,至于灭户殄业,而俗称豪健,故虽有怯弱,犹勉而行之,此为听人自理而无复法禁者也。”
与复仇行为的普遍相比,汉代社会更与众不同的,是从官员到知识界都对复仇者的一致认同。
东汉人苏不韦为报父仇,多次实行刺杀李暠的行动,奈何都没有成功。随着李暠防范越来越严密,苏不韦深知再也没有下手时机了。
于是,他果断赶回李暠的家乡,掘开了李暠父亲李阜的坟墓,割下李阜的脑袋,以祭典于父亲的墓前。
太原名士郭林宗听说后,对此大加称赞:苏不韦为了复仇,竭精惮虑,百折不挠,而他只是一介平民,这种行为难道不比伍子胥更值得称赞吗?
在上面提到的赵娥事件中,当地县令宁愿罢官,也要放走赵娥。在郅恽的例子中,当地官员为了放复仇者生路,竟然拿自己的生命来要挟。
如此种种,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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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为何有这样疯狂的复仇风气?而精英阶层又为何普遍认同呢?
对于第一个问题,最容易想到的理由是,古代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有权有势之人往往逃脱法律的惩戒,于是私人的复仇便层出不穷。
然而,要反驳它其实不难。
其一,复仇行为并不只限于无权无势的平民阶层,王公贵族也有此风气;其二,执法者对于复仇者的宽容,不惜知法犯法甚至宁可罢官,也要放纵复仇者的行为非常普遍。而这,是复仇行为盛行的重要原因。
有此两点不难推论,复仇风气的盛行并不在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复仇之风的盛行,以及精英阶层对其的认可,最核心的原因在于当时的意识形态。
汉代的意识形态为儒家思想,其经典文本是《春秋》。更具体的,汉代的《春秋》学,主要是公羊学派,董仲舒这一学派的大宗师。
而《公羊传》的思想特征之一,就是对复仇的推祟,如“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仇,非子也” 。当主流思想界都持这样的观念时,复仇的流行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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