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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古代军队的发展(5):地方警戒军

2022-05-19

中国历代疆域广阔,每个朝代都难以在全国各地设防。历代为警戒各地,总是沿着主要的交通线,以及一些重要的地点部署军队,点、线结合,来控制全局。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历代统治者在建立统治之初总是力图缩减地方军队,防止尾大不掉情况发生;可是到了朝代中期以后,社会矛盾趋于激烈,各地镇压力量不足,朝廷又会被迫允许各地自行组建军队维持治安;结果是地方军队逐渐强大,成为野心家改朝换代的工具。这种现象在各代重复发生。

秦汉时期在各郡设郡尉、在各县设县尉,主管军队的动员、训练,以及地方的治安。适役人员不仅要到朝廷、野战军以及边防军去服正卒和戍卒各一年,其他时间还会被轮流征发,在本地服役。各郡县都保留有相当的军队数额,防备反叛动乱。地方军另一任务是充当现代**的职务,在本地巡逻,维持治安。当时沿交通线路,每10里设有“亭”(亭原来是指供了望的楼阁),相当于现代的***,直属于县尉。亭有了望的楼阁,以及一些可供来往的公务人员休息的房屋,组成独立院落。亭有亭长,下有亭卒,以及负责内勤的“亭父”。汉高祖刘邦在造反前就是家乡沛县泗水亭长。

东汉初期裁撤了郡县的地方军编制,改在一些重要地点部署中央派出的野战军,数量不一,按照部署地点称之为“某某营”,如为镇压“南蛮”,在象林(今越南顺化)设“象林营”;为防备西羌部族,在西北各郡部署了上千个军事据点“坞”。但至东汉末年,各地战乱频发,朝廷无兵可派,结果被迫允许原来的监察区“州”的长官“刺史”有权组建地方军队。在黄巾大起义爆发后,各州刺史割据一方,拥兵自重,导致全面混战。

西晋重新实现统一后,为防止东汉末年以来的地方割据现象重新发生,索性明确将所有的州郡兵一律裁撤,只留下50—100名**性质的“武吏”;而代之以皇族为首的500多个诸侯国的军队镇守各地。这样做的结果是导致皇族大规模内战“八王之乱”。偏安江南的东晋以及后来的南朝,改以各地遍设都督,领州郡兵,同样也难以避免地方军阀的混战。

唐朝统一全国后,将府兵制推行到各地,各地的折冲府既是组编训练军队的机构,也是地方的驻军。从折冲府的设置来看,其主要的地方军集结在黄河流域,按照唐初监察区“道”来划分,江淮地区的淮南道仅有10个折冲府,广大的江南地区仅有5个折冲府,岭南道仅设6个折冲府。显然地方军的部署是重北轻南,表明北方是唐朝的主要战略方向。755年发生的“安史之乱”,这一严重的叛乱尚未平定,762年江南又发生袁晁领导的反唐大起义。唐朝廷算是吸取教训,在平叛的同时,陆续将北方边防军区分割缩小;同时又开始在南方地区设置节度使,允许节度使在当地组编军队,形成新的军区,以支援朝廷平叛,并弹压本地民众。各地地方军逐渐形成势力,开始对日益衰落的朝廷中央军集群占有优势,中国再次出现东汉末年那样的割据局面。

宋朝建立统治后,当务之急是要结束唐末以来的藩镇割据状态。因此宋太祖定策,将各地健壮有力的士兵全部集中到中央,编成“禁军”;而将淘汰下来的疲顽之徒组编为镇守各地的“厢军”,由此将中央军与地方军完全分开。宋朝的制度很明确:禁军是中央军,也是战略机动野战军,部署在各要害地区;而厢军只是地方治安军,一般不用以作战,分散部署在各州县。厢军的编制和禁军一样以营(指挥)为单位,营以上设有军的编制,但实际上受本州政府直接指挥。实际上厢军还广泛用于各类官府的劳役,比如筑城、运输、挖河、垦荒等等。厢军的士兵不仅来自于因身体等条件被淘汰下来的被招募的士兵,而且更主要的来源是被判处徒、流刑罚的罪犯。各州都设“牢城指挥”的厢军编制,一般员额为几百人,罪犯士兵白天劳役,晚上收监。另外在各地交通要道还设置巡检司,征发百姓担任“弓手”,负担巡逻盘查,维持治安。

宋代虽然“积贫积弱”、“冗官冗兵”,但是确实没有发生象东汉以及唐代末年那样的军阀割据局面。因此这套将中央军、野战军和地方军完全分开的制度被认为有效,而被后世统治者继承。北方的辽朝将全国15岁以上、50岁以下的男子都划为“五京乡丁”的军籍,定期轮换征发作为五京(上京,今内蒙通辽;东京,今辽宁辽阳;中京,今河北平泉;西京,今山西大同;南京,今北京)以及全国各州地方军,承担治安巡逻和官府劳役,据说总数达到110万多人。金朝也在全国各要地设置了80多个“总管府”、节镇、防御州,部署地方驻屯军,而其余的州府只有治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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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由于没有北方边防压力,主要军力用于维持内地的统治秩序,不再严格区分中央军、机动野战军和地方军。部署在地方的野战军(号为镇戍军)相当多。后人估计元代部署在北京地区的中央军集群总数约有25万人,而又沿长江线部署了25万野战军,在其他一些重要的战略要地部署的军队总数也约有10万。在普通的地方州府并不部署军队,仅设巡检司,征发当地百姓充当弓兵,担任巡逻治安。

明初沿袭了元代的制度,在各战略要地设置卫所,部署军队。在内地基本的部署是沿长江、运河、沿海、沅水一线展开,并在各交通要道、战略要地也设置卫所。而在其余的府州县并不部署军队。在明朝建国约百年后,逐渐感受到治安的压力,要求在各地有一定的武装力量。上文已经提到,1489年的“佥民壮法”,要求各府州县都从民间征发带有民兵性质的“民壮”,加以一定训练后,作为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但只是由当地政府指挥,并不纳入军队体系。1543年重新明确民壮的数额:大州大县1000名,普通州县700名,小州小县500名。仍然只是武装**的性质,与当地的驻军没有任何指挥上的联系。

明末发生空前规模的农民大起义,而且起义军往往采取流动作战方式,奔袭没有朝廷正规驻军的地方,当尾追不舍的明朝廷野战军被逐渐拖垮后再进行会战,打败官军。后来乘机入主中原的清朝统治者认真吸取了这个教训,再次将军队明确区分为中央军、机动野战军,以及地方军两大类。赋予中央军、机动野战军任务的当然是清朝统治者嫡系的八旗军队,以集中部署为原则,除集中于北京地区的“禁旅八旗”近20万人以外,在各地的“驻防八旗”总数也有10万之多。这些驻防八旗军队主要沿原明长城、黄河、长江、运河、东南沿海这5条路线,集中部署在各重点城市。长城线以绥远、宁夏为两大枢纽,各设将军(都统),具有监视、威慑蒙古各部的战略意图。黄河线以西安为战略重点,设将军,并驻防八旗近万,具有西北方向战略后备集群的意义。长江线具有监视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战略目的,在江宁(今南京)、荆州两地驻防的八旗兵总数超过万人,各设置将军,作为两大战略枢纽。运河线是朝廷的主要的供应线,元明时代已是驻防重点,但清朝所部署的兵力并不很多,仅在杭州设将军,部署3000驻防八旗。东南沿海线在广州、福州各设将军,并授命得以节制两地水师,是水陆两军总指挥。不过部署的八旗兵力不多,两地各有几千人,总兵力没有长江线部署的八旗多。明显表现出驻防八旗的主要目的是镇压内地有可能发生的反清暴动。

按照清朝统治者的设想,驻防八旗应成为各地机动野战军,而对于面上的控制依靠为数众多、但分散驻守的绿营兵。全国绿营兵的总兵力长期维持在60万人左右,全部分散驻守在各个州县,平均每一两个州县就有1个营的绿营驻军,营以下又分汛防守,通常全营分散到十多个塘汛,只能起到对付治安案件的**作用,遇到大规模的骚乱,就要报请上级,调动集中掌握在总兵、提督的“协”,或本省巡抚,总督处的“标”那几个营。协、标也只有两三个营的兵力,和驻防八旗相比,也形成不了太大的威胁。在发生大规模地方骚动的情况下,假设地方绿营兵不足以应付时,给予决定性打击的力量可以来自驻防八旗。但是这一战略构想在清初不久就显示出其脆弱性,八旗兵战斗力随着进城享乐而迅速降低,根本就实现不了预想的机动野战军作用,能应付防守驻防城市已属不易。最后只能依靠从各地抽调绿营兵来临时组编野战军。这样就不可避免的带来反应时间太慢、临时组编的军队战斗力不强,尤其是被抽调的地方军队实力薄弱、容易成为内地起义军下一轮作战目标的致命弱点。在清初应付边境问题时,这一弱点还不至于导致全面的失败,但到清中期镇压白莲教起义时,这一弱点已是暴露无疑。

根据茅海建《天朝的崩溃》一书的研究,在1841年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朝廷先后从内地各省抽调绿营兵来组成与英军作战的机动部队,前后总共抽调了19拨,总兵力约5。1万人,每拨援军到达前线至少也要1个月,最远的3个月才赶到。为了这些调动开拔朝廷花去的经费达到2500万两银子,比英方跨半个地球来中国作战的费用(直接战费约合900万两银子)要多了近两倍。可见清朝的这种地方军体制根本就无法应付大规模的战争。在10年后爆发的太平天国战争中,清朝原有的军事体制全面崩溃,又回到历代末期的惯常的做法,要求各地自行组建“勇营”军队来扑灭农民起义烈火。而著名的湘、淮等军系也以此而登上历史舞台,在逐一击败各地反清武装的同时,也逐渐发展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威胁到清朝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