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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融和精神

2022-05-19

融和精神是佛教的基本精神之一。“融”与“和”连用,字面上基本为融通无碍、和谐和解的意思。融和精神是佛教在处理其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争端及矛盾时所体现出的一种精神。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异己的存在持一种平等、尊重的态度,肯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对于不同的学说和理论,力争与其和谐共处,并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去吸收其中于己有益的成分,来不断丰富和发展自身的理论;用自身丰富的理论成果去滋养其他的学术理论,促进多种文化共同繁荣。

佛教讲“心包太虚”、“量周沙界”,所谓“百川汇归大海,共一咸味”,“各族入佛,同为佛子”。简言之,佛教的融和精神是一种尊重的态度,一种平等的对待,一种包容的雅量,一种互助的品质。

融和精神源于原始佛教的缘起思想。佛陀的缘起思想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因果相续、自他相依的,都处在一个无尽缘起的关系网之中。万事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起,本性是空的。万物虽然千差万别,却是互相关联,可以互入互摄、互相融通。大乘佛教时期,融和精神主要体现在大乘佛教的“中道观”中。中道义可谓是大乘精髓,主张“双遮双照”的不二法门。所谓:“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重道义”,体现了真俗二谛融通无碍。

佛教传入中国之初,即发挥其融和精神,与中国本土的儒道思想互相融摄,最终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中国佛教。中国佛教继承并发展了印度佛教的融和精神,形成了各宗的圆融思想,最典型的为天台宗的三谛圆融思想,华严宗的三种、六相圆融思想,禅宗取各宗圆融义的更为完满的世间、出世间圆融不二的思想。

陈兵教授在其《中国佛教圆融精神的当代意义》一文中即对中国佛教圆融精神所体现的哲学思想作了深入的探讨。他指出,中国佛教圆融思想主要有以下哲学意蕴:第一,万有为一整体,皆由同一的终极实在缘起或现起,同生共体,互不相离。第二,万有体性虽一,而不妨千差万别;虽然千差万别,而互相融通无碍。第三,诸法本来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中国佛教的圆融思想是佛教的融和精神在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下的一种体现,是佛教运用融和精神与中国传统儒道思想融会、互摄的理论成果。佛教的融和精神伴随佛教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并在中国佛教中得到了更确切、更深刻的阐述和体现。

佛教的融和精神在佛教的发展历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佛教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对人类文化的发展也有着客观的指导意义和启示价值。首先,融和精神是佛教理论的本色体现,是佛教确立其教义所依据的基本精神。融和精神是佛教的核心教义——缘起论的真义体现,佛教的诸种教义皆由缘起论而阐发,以融和精神为指导,处处展现其包纳、融会的精神。其次,融和精神是佛教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根本原因。佛教对异己的理论不是猛烈地排斥和抨击,而是尊重其存在,并努力去发现和吸收其中于己有益的理论,来促进自身的发展。佛教在印度得以创立发展,在中国得以生存光大,无不得益于佛教的这种融和精神。融和精神作为佛教的指导精神,是佛教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根本原因。第三,融和精神客观地促进了不同学术理论的交流互补,是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驱动力。佛教以“自利利他”的态度对待异己学说,既能积极慎重地吸收各家精华,又能主动滋养其他理论,客观地推动了多元文化的共同发展。中国隋唐时期出现的三教融和、三教并繁的局面,即印证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