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婚俗--抢亲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是中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50年代以前,这里还处在奴隶社会。那时在奴隶主的统治下。奴隶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奴隶主可以自由买卖奴隶。一个女奴的身价值十五、六只羊,十几个青壮年男奴隶还敌不上一匹好马的价值。在婚姻制度上,买卖婚姻是奴隶制婚姻形态的主要特征之一。
凉山彝族的婚姻形式,除包办婚姻外,还存在一些其他形式的婚姻形态。如姑舅优先婚(姨表不通婚)、转房制(兄亡弟娶其嫂)以及不落夫家习俗等均有流传。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抢婚习俗。
彝族的抢婚,分暴力抢婚与摹拟抢婚两种。前者往往不经过媒聘,纯粹诉诸武力。抢亲后通过媒人说合,如果男女两家得到谅解,便可正式成婚;如果说合不成,也可能因此结下怨恨,有的甚至男女两家进行械斗,长期打冤家。这种暴力抢亲的习俗今天在彝族地区已很少见到。更多的情况下是摹拟式的带闹剧色彩的“抢婚”。
彝族的抢婚常常以“泼水为媒”。在婚前两三天,男方家在亲友中挑选精壮男子数人,由新郎的兄弟带领,赶上一头猪,抬一桶酒,到女家去迎亲。这支队伍在女家要经受种种考验。第一个考验是泼水。即当女家闻知男家前来迎亲时,新娘的姐妹和至亲好友早就做好了储水准备,专等男方家接亲的人一到门口,一瓢瓢,一盆盆清水劈头盖脸泼来。顿时、迎亲者一个个成了落汤鸡。但迎亲者不能有任何怨言,相反地要表现出拾婚者百倍的勇敢。在一片欢闹声中、迎亲者将身上披的“察尔瓦”聚在头上,乘着混乱之机冲进屋里,或者抢过对方手中的水桶反泼过去。这种水战打得难解难分,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停止。
这里的水战还未停息,那里的摸黑战又开始了。正当迎亲者被泼得无处藏身时。新娘的女友们又用和着辣椒面的锅烟,趁迎亲者毫无准备时,涂到他们脸上,使迎亲者当众出丑,这常常引起人们的哄堂大笑。还有的彝族地区在娶亲时,对迎亲者施以棍棒之礼,或挥动双拳追打迎亲者。迎亲者面对这些突然袭击,只能忍受,不能还击,要表现得宽宏大度,忍辱受礼。因为每个迎亲者都明白,泼水、摸黑和棍棒之礼,只是对抢婚者的一种象征性的考验,并非真有敌意。一旦新娘抢到手,自然会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欢,重开喜楚。
一阵骚乱之后,迎亲者抢到了新娘,并将新娘背到屋外一间临时搭起的草棚里,为她梳洗打扮,更换新衣。从这时起,新娘开始禁食。“禁食”是彝族婚礼中的一种禁忌。为什么会有这种禁忌,彝族传说是这样讲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姑娘远嫁他方,走到半路,新娘要到一边去解手。接亲的人坐在路旁等她(按照彝族的习惯,接亲的都是男子)。不料新娘解手时遇到一只老虎,把新娘吃了。老虎摇身一变,变成新娘的样子,被娶回男家。 男方家结婚的喜酒吃过之后,按照彝族的婚俗新娘要去背水,在背水前,新娘告诉小姑子自己会变成老虎。
这件事被新郎知道了,便千方百计想制服老虎。不料新郎的妹妹也被老虎吃掉了。新郎放火烧,老虎跑了。从此大家一讲起"虎妻"的故事来,都十分警惕,特别是姑娘出嫁时,总是不吃不喝,免得路上解手误事。
这就是彝族姑娘出嫁禁食的由来。这则故事流传在离四川凉山地区不远的贵州省威宁彝族地区。但在云南、贵州、四川许多彝族地区,姑娘出嫁时的禁食习俗却是相同的。
当新娘梳洗打扮之后,便在草棚的一角备酒款待迎亲的客人。酒宴上有彝族传统的摔交表演。先是小孩摔,接着是男女双方两家来客中的年轻小伙子出场,观战的人们拍手欢呼。比赛之后,新娘开始哭嫁,新搭的草棚被拆去,新娘又一次被迎亲人背入屋内。这一夜,人们举杯畅饮,狂欢达旦。
第二天的婚礼仍在女方家进行。入夜时分,两家的力士又要进行角力比赛。当表演达到高潮时,男家的迎亲者乘混乱之机,背起新娘就跑。新娘在迎亲者的背上大哭大喊,女方家的人紧紧追上来,但都不是真追。到了男家,新娘照旧要先进入一个小草屋里。此时男家杀猪宰羊,设宴招待亲朋好友。这一夜新娘和新郎并不同居。
到了第三天,新婚夫妇同往女家。叫做“回门”。去时牵一只羊,带一桶酒。新郎用自己带来的酒肉款待女家的长辈亲人。午后,新郎独自回家,留下新娘在娘家,等到女家献神时再正式婚娶。 正式婚娶时,还要演一出抢婚闹剧,但这次不是在女家,而是在娶亲途中。这天,新娘打扮一新,女家派人将她送至半路,男方家在半路抢亲,抢婚变成一种交接仪式。 彝族居住在云南、贵州两省的约有300多万人。居住虽然比较分散,但传统的婚俗却大同小异。抢婚习俗在云南、贵州彝族地区也有流传。云南彝族在姑娘出嫁的十多天之前,寨子里的青年男女早就做好了泼水准备。他们往往在娶亲者必经的路口上设卡,在那里钉下木桩,拴上绊索,几十桶水放在路边,迎亲者报难逃脱。一般来说,迎亲时的泼水是泼清水,就是十冬腊月也不能免去这一仪式。彝族认为,给迎亲者泼的水越多,将来的婚姻越幸福。也有的地方,泼水用的是牛粪水。《西昌县志》卷12记载大小凉山的泼水习俗说:“婿家请族中黑彝人为代表,偕媒乘马,率姑荷矛,赍聘资,负酒布,驱牛羊,先一日往女家,并饰骏马一匹,为新妇乘骑,谓之迎亲。女家则拒迎亲者于门外,以牛粪和水遍泼之,而后延入欢宴。”黑彝是彝族中的上层阶级,在他们中保留的抢婚习俗,对彝族一般民众有很大影响。 云南弥勒县西山地区的彝族阿细人中也流传抢婚习俗、但形式比较简单。在那里青年男女私定终身后,便约定几个好友,在晚上按事先同女方约定好的地点将姑娘抢回,当夜成亲。然后再请人去女方家说合。
抢婚是一种古老的婚姻形式,最早带有强制性,到了后世才成为象征性的表演。另外,枪婚作为一种婚姻仪式,比较简单,所需要的彩礼也很少。所以多为家景贫寒者所采用。现代社会中自由婚姻增多,因此抢婚实际上已失去它原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