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玛 土家族纠纷的调解者
西方国家美称我国的人民调解,是“东方一枝花”。
历史上,土家族民间纠纷的解决者,就是“梯玛”。“梯玛”的权威性并非法定,而常常是在社会生活中自然获得。因为“梯玛”能说会道,办事不偏不倚,不受贿赂,从而赢得土家族人民的钦佩和爱戴。
“梯玛”乃土家族语,又称“土老师(司)”,是男性敬神者。传说,“梯玛”乃是东山圣公和西山圣母成精后显灵附身而成。史载土家族先民尚巫事鬼,很有渊源。据史载:唐代刘禹锡贬居郎州七年,“地居西南夷,士风僻陋,举目殊俗,无可与言者。禹锡唯以文章吟咏,陶冶情性。蛮俗好巫,每淫祠鼓舞,必歌俚辞。禹锡或从事于其间,乃依骚人之作,为新辞以教巫祝。故武陵溪洞间夷歌,率多禹锡之辞也”(《旧唐书第160卷》《刘禹锡传》)。
在土家人日常生活中,无论婚嫁丧葬、生儿育女、新居落成等红白喜事,耕作砍伐之事,还是驱邪敬神,都由“梯玛”参与。尤其排忧解难是“梯玛”的重要职责。生活在石柱等地的土家人,每每相信吉凶之兆,如正月初一的阴晴、鹊啼、鸦噪等,都被预示为来年的丰歉;在过年过节或婚嫁丧葬等红白喜事之时,如果遇到蒸饭不熟、做豆腐不清等,也都视为不祥之兆;正月看见鹰逐鸟、三月看到蛇打扰、家有母鸡啼、犬夜连声嚎,均被预示为凶兆。“正月忌头,腊月忌尾”(《石柱县志·社会风土卷》)若遇此时,土家族人则均要请“梯玛”前去经做法事而化解。即使成年人生病,也要请“梯玛”跳神解结,还傩愿;如遇小孩生病,也要请“梯玛”跳神解之。“疾病不信医而信巫,夜夜吹鼓跳鬼。”(《石柱县志·土家族卷》)这里的还“傩愿”,也就是“冲傩”,准确地说是“梯玛”受人邀请后为病人治病、消灾的一种巫术。在堂屋安放3张桌子,为“三清”、“四帝”直立像,供桌前置伏羲女娲的站立像。“冲傩”时间,通常为一夜。其过程有9个,包括:造文书(由主人提供纸张,由“梯玛”负责书写成牌、表、状之类);请师发文(在堂屋张挂文书,然后敲锣打鼓,将文书分类发往各处焚烧);接界(即请“梯玛”的师傅、师姐);迎神接驾(即迎接玉皇大帝、太上老君等神仙);开官点相(即报明诸神,同时奉上酒肉);差兵(差遣兵马);解结(即派遣神兵追魂、交魂、解结),问卦(即卜卦之后求之后效如何);送神(即焚香化纸,送神归去)。这些是巫术活动,它反映了土家族社会生活中,在面对棘手无法对付的问题时,邀请作为人神中介的“梯玛”,既是通过法事仪式求得解决问题的遗风,又是“梯玛”的功能。
土家人发生纠纷时,家族之内由族长主持会议予以解决;家族之外,往往求助于村寨头人或寨首出面调解,或者请“梯玛”来调解争端。倘若调解不能使双方满意,就需要求助于神判,“梯玛”也将因其主发取得主持神判的权利、解决民间纠纷的地位。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办任何事都有规则和程序。“梯玛”解决民间纠纷也不例外,同样有自己的目的、规则、方式。“梯玛”调解民事纠纷的原则:实事求是,主持公道,不分亲疏,不受贿赂,凭真实依据断是非。目的是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神判的方法是:劝导双方当事人以谅解宽容为主,不计前嫌利害;责成非理者向有理者道歉,诚心赔礼和补偿,教化双方言好合欢,互相忍让,邻里和睦。
“梯玛”解决民间纠纷,讲究言传身教,以理服人。当纠纷发生时,常常先找寨老、头人评判谁是谁非。假使其评判让双方不满意时,都要请“神”判,即到白帝天王庙吃“血酒”,赌咒发誓,以求自己的清白或在理。如有一方不服,大都亦是请“神”判,吃血酒,赌咒发誓。并且,还要通过“神”判方式来让双方息诉。神判地点一般设在白帝天王庙,因为土家族最敬奉白帝天王,认为他比任何神都威严。其他的神往往没有庙宇,而白帝天王的庙宇却遍布巴渝大地。清朝时候《龙山县志》记载,白帝天王庙建于城东,“有病赴庙祈佑,许以牲醴,愈则酬之;张雨盖大门外,供天王神位,封牲,陈醴馔,燃黄腊香,以巫者祝而祭之;既,招族姻席地畅饮,乃散。乡邻纷争,或枉屈不得白,咸誓神前,立解释。”由此可知,白帝天王庙既是一个宗教祭祀的场所,又是一个调解民间纠纷的重要阵地。乡邻之间的纠纷,由“梯玛”在此主持调解,具有终局裁决的重要意义。
所谓“神明”裁定,其实由“梯玛”主持,因“梯玛”在通过“神”判而化解纷争中扮演着导演的角色。在“梯玛”主持“神”判时,他身穿着盛装,头顶五色凤冠,身穿八幅罗,口吹水牛号角,朗唱梯玛巫经。“梯玛”使用的服装和法器有:老君帽,用黑布做成,帽无沿边,绘有神像,中有“三清”像,两边有“四帝”像;法衣,为赤色黑边斜开襟;牛角,常为水牛角,以长为好,上镶银白花纹,配有铜嘴;宝剑,为镇邪驱恶之宝;令旗,红底白边,呈三角形,共分元帅、将军、统兵、都督四面;法印,为木制成,雕有神像,刻有神文;面具,亦为木制,刻有不同神仙的头像。这些法器均显“梯玛”人神中介者的双重身份。
在调解民间纠纷时,“梯玛”以主持“神”判的方式,却很独特。主要是通吃“猫血酒”和“打笞”实现。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梯玛”引导之下,来到白帝天王庙,双方首先吃“猫血酒”,赌咒发誓:“我若冤枉你,我九死九绝;你若冤枉我,我大兴大旺。”之后,便由“梯玛”主持“打笞”。“梯玛”会请神,将笞分为阴、阳、胜三种,纠纷双方,若谁摔倒胜笞,则谁就有理;若谁摔倒了阴笞,则谁就理亏。理亏者既要向有理者登门放炮、挂红灯赔礼道歉,又要杀猪宰羊祭祀白帝天王,这叫“悔罪做鬼”。
“梯玛”在调解民间纠纷中,既与族长、村寨头人分享了纠纷的调解处理权,又成了人神的中介,直接参与了具有民间纠纷终局裁决意义的神判。其地位显而易见,不能不说,这是当今土家族人民调解组织存在于民间的古老前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