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屯堡乡民的礼俗活动
对于那些关注庙宇与仪式的学者而言,在黔中屯堡地区进行田野工作是有福的。当地的村寨不仅被各种类型的庙宇所“包裹”,也被各种纷繁的礼仪庆典所“填充”。一年到头,这些村寨的“热闹”不断,令人眼花缭乱。屯堡乡民这种令人印象深刻的宗教生活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实现社会性与超越性的可能。这对于反思学界惯常使用的宗教、仪式等概念,极具启发。
“闲事”与“闲人”:屯堡乡民宗教生活的意义内涵
屯堡乡民总有太多的理由去修建庙宇或举办仪式,为此他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财物。村中的“佛头”对此的评价是“闲事要由闲人管、闲事要由闲钱做”。因此,要考察屯堡乡民宗教生活实践的意义,理解屯堡人所说的“闲”是关键。
首先,“管闲事”是一种生活状态。这意味着人们不再深陷于挣钱糊口这类“紧要的事”,而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去管诸如修庙、跳神、办会、过节等这类“闲事”。屯堡村寨中有不少埋头于管这类“闲事”的“闲人”,他们热衷从事的各种宗教活动都带有强烈的公共性,或者说社会性。“佛头”与“神头”则是屯堡村寨中最为典型的“闲人”。前者是每个村庙的实际管理者。在一个完全由妇女构成的礼佛团体中,佛头们负责组织各种佛事活动以及募集修缮村中寺庙的资金与财物,村民称之为“做功德”;后者则是村中“每堂神”(地戏班)的主要负责人。每次“跳神”(地戏表演),神头不仅要负责各项组织筹备的工作,还要亲自去表演。跳神作为一种“社戏”性质的酬神表演活动往往是义务的,并能让村寨在一番热闹之后获得平安和丰收,这是为村寨“做好事”。实际上,屯堡乡民宗教生活的实践正是从“管闲事”开始的。
其次,“做闲人”是一种精神境界。这意味着人们要努力去超越个人的私欲、摆脱功利的俗务,从而实现生活的价值。屯堡乡民在从事宗教活动时体现的正是这种闲心和闲趣的修为,这里表现了一种对工具理性的压制,对价值理性的尊崇。实际上,屯堡乡民之所以要“做闲人、管闲事”,是与当地的“人观”紧密联系的,即人并不是一种存在,而是一种作为。如何为人的问题是屯堡乡民宗教生活的一个焦点,具有终极性的宗教意涵,而“做闲人、管闲事”则是对生活价值与存在意义的一种确认。宗教礼仪活动作为一种闲事,不仅是社会性的一种再生产方式,更将人们从世俗庸碌的状态中提升至超然豁达的“闲人”状态,这是实现人生价值超越性的一种途径。
礼俗活动:宗教生活的另一种形式
如果屯堡乡民真的有一种宗教生活的话,就必须承认其具有一种弥散性的特质。在庙宇与仪式之外,屯堡乡民大量的礼俗实践也体现着似乎只有在宗教活动中才能实现的社会性和超越性。因此,我更愿意将屯堡人的宗教实践视为一种礼俗生活的表现。这种弥散于生活整体中的礼俗实践,在赋予日常生活一种社会性和神圣性的同时,也将社会性和超越性的神圣体验化为一种平常经验。
屯堡乡民通过礼俗活动来“找组织、找理想”,从而开启一个社会组织有序、生活意义实在,同时价值体系具有超越性的生活世界。因此,将礼俗活动本身视为一种承载意义的文化象征体系,将突破以往研究中那种化约式的功能分析的局限,从而在社会结构和行为经验的研究基础上,实现一种意义体系的理解与阐释的可能。这兴许是当前民间宗教研究中一个需要用力的地方。
作为宗教生活的另一种形式,屯堡乡民的礼俗活动是一种弥散在日常生活中突显神圣实在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社会行为方式和文化象征体系。这不仅是社会得以组织结构的途径,更是生活得以舒展维系的方式;既使得确立宇宙秩序终极意义的种种观念获得一种普遍的实在性,也促使这些观念在生活中所激起的种种情绪与动机具有一种独特的真实性。总而言之,考察屯堡乡民的礼俗活动,对于中国式宗教社会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张原(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