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的婚恋
塔吉克族先民与其他民族一样,实行过多种婚姻制度。其最早的一种婚姻形式是男不嫁,女不娶。近代塔吉克族实行的是男娶女嫁的从夫居婚,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只有少数人是一夫多妻。其婚姻有几个特点:一是父母包办,男女没有自主权;二是普遍早婚,一般男子15-16岁,女子13-14岁结婚;三是亲属有优先权,缔结婚姻时,首先考虑近亲和表亲(舅表、姑表和姨表),无血缘禁忌。而且,男女双方不受辈份和年龄的限制。如无近亲和表亲,才考虑与其他人缔结婚姻;四是姑娘不嫁外民族,而男子可娶其他民族姑娘为妻。这也许是塔吉克族自古遗传下来的一种习俗;五是一般不离婚,这与哈萨克和柯尔克族孜族相同,他们讲究白头偕老,永不分离。一对夫妇只要活着,就厮守在一起,没有离婚的风气.休妻或嫁几个丈夫,均被认为是可耻的。因此,他们对婚姻大事极为慎重,有“如要对亲,必须商量一年”之说;六是实行转房制(或称收继婚),当丈夫死后,如有子女,一般很少改嫁。如要改嫁,首先嫁给丈夫的兄弟。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塔吉克族的婚俗也有变化,一夫多妻及缔结婚姻的买卖性质逐渐消除。婚礼。塔吉克族的婚礼包括订婚、结婚等。传统的订婚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成年订婚,另一种是童年订婚。成年订婚年龄一般是男十五六岁、女十三四岁,订婚后不久即举行结婚仪式;而童年订婚是在男女未成年时订婚,有的甚至在几岁时,双方父母便为之订婚。结婚仪式历时三天。第一天是仪式的序幕。男女双方各在自己家中打扮和准备,两家都忙忙碌碌,喜气洋洋。参加婚礼的客人都携带礼品前来贺喜,所带礼品一般为4到6个馕及衣服、首饰等,近亲则要送绵羊。母亲或长嫂在送来的礼品上撒些面粉,以示吉祥。有些地方举行婚礼时,女宾客除了带礼物外,每人还带一些白面粉。到新娘家时,纷纷把白面粉撒向墙壁,以示祝福。来客分别在男女两家欢聚一堂,并唱歌跳舞。第二天,婚礼进入高潮,新郎骑高头大马,由两个伴郎相陪,由亲朋好友护驾,弹着民族乐器,浩浩荡荡到女方家迎亲。当天晚上,在新娘家正式举行宗教仪式--尼卡。仪式由阿訇主持。地点在新娘房屋中,参加者除新郎、新娘和双方各两位伴郎及伴娘外,双方家长和亲属不得参加。仪式开始时,阿訇走到新人面前念经祈祷,念完一段经文后,端一碗盐水让新人共饮,如同汉族的交杯酒。接着往新人身上各撒一些面粉,然后双手各拿一块羊肉,在肉上吹口气,右手的交给右边的新郎,左手的递给左侧的新娘,并给他们各吃一口馕。至此,仪式即告结束,一对新人可在一旁坐下。这时,新娘父母及亲友进屋祝贺。这天晚上,女宾打起手鼓,男宾吹起鹰笛,纷纷唱歌跳舞,婚礼达到高潮。第三天早晨,新娘与父母和亲友挥泪告别,新郎和新娘同骑一匹骏马,男在前,女在后,由迎亲队伍簇拥着起程到婆家。一路上,弹奏各种乐器,边歌边舞。马到门前,婆婆给新儿媳端上两碗加有酥油的鲜牛奶。新娘在马上喝毕后下马,进入新房,蒙着面纱坐在屋里。这一天,新郎家大宴宾客,并举行各种娱乐活动。新婚三天之内,新娘住在新房内,不准出门。婚后第三天,娘家须携带礼物和饭食到新郎家,表示还挂记着自己的女儿。男家还要请阿訇和证婚人“拜德尔汗”前来作客。这一天,阿訇或作为征婚人的拜德尔汗要在大家的面前揭去新娘的面纱。此后新娘方可参加劳动。晚宴后,娘家人在婆家住一宿。至此,整个结婚仪式才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