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华历史知识从这里搜一搜
当前位置:历史网 > 历史知识

历史知识

揭秘:历史上尚武的元朝为什么能和平统一西藏?

2022-05-19

西藏位于我国西南边陲,但地理环境和人文风俗都十分特殊。针对这一情况,自古以来,中央政府就对西藏就采取了形式不同、内容丰富的优惠扶植政策。从商周开始到隋唐前,居住在西部边疆的各个部族一律被称为“羌”或“西羌”。所谓西羌包括了150个以上的部落或民族,其中就有藏族的祖先发羌。今天分布在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境内的藏族,是古代部分羌人部族在千百年中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结果。公元七世纪,吐蕃王朝兴起,其实际立国者为雅隆河谷的悉补野部的赞普(君王)松赞干布。随着其不断发展,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不断深化,中原文化便对吐蕃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元641年,唐太宗李世民决定将宗室女文成公主下嫁于松赞干布。松赞干布亲迎于柏海(青海省境内),并以子婿之礼和送亲的李世民堂弟李道宗相见。

文成公主入藏,给西藏带来了种树、医药、天文、历法、数学、文学等大批书籍,并且带来了一批各类工匠,促进了藏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公元八世纪初,赤德祖赞又向唐朝请婚,唐中宗许以雍王女金城公主入藏,携带了锦缎数万匹和工技书籍多种及一切应用器物,随行的还有工匠、杂技演员和乐师等。唐朝末年,吐蕃王朝发生内乱。公元842年,赞普朗达玛残酷压迫宗教势力,最终被一个笃信佛教的僧人杀死,至此吐蕃王朝崩溃。此后吐蕃王室分为两支,彼此为敌,每天都在争权夺利,争斗一直持续了400年之久。虽然此时的中原王朝也处于分裂割据的状态,然而汉族与藏族人民之间仍通过各种方式保持着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茶马互市”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

尚武的元朝和平统一西藏

13世纪,兴起于漠北的蒙古族统一中原,建立了元朝。有意思的是,成吉思汗及其孙忽必烈等并没有通过武力征战取得对西藏的统治权,而是笼络西藏地区宗教势力,和平地达到了目的。元朝统治者表示尊崇藏族的喇嘛教,公元1247年,成吉思汗的孙子阔端与来自西藏的藏传佛教代表萨迦派首领萨迦班智达在甘肃凉州举行“凉州会盟”,双方商议了一封致西藏各地僧俗地方势力的公开信,劝他们归顺蒙古汗国,西藏地方势力在权衡利弊后,表示愿意归顺元朝。此后,元朝先后三次在西藏地方进行人口普查、建立驿站、设置万户,将西藏地方完全纳入中央政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中。1260年,忽必烈继承蒙古汗位的当年,萨迦班智达的弟弟索南坚赞的儿子八思巴被册封为“国师”,还赐给他象征权力的玉印。1264年在中央设立了总制院,主要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方行政事务。忽必烈又受命八思巴以“国师”的身份兼管总制院的院务。

1270年,忽必烈进一步册封其为“帝师”,又加封“大宝法王”,将乌思藏地区的十三万户给他管理。1288年,元朝改总制院为宣政院,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分管全国藏族聚居地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主要管辖今甘肃、青海两省的藏族聚居地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主要管辖今四川省的阿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大部分地区和今西藏的昌都地区的一部分;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卫、藏、阿里地区, 同今西藏自治区大致相仿。在各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之下,还会设置安抚使、招讨使等。除了上述机构外,在卫、藏地区还设有萨迦政权,属于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由喇嘛教的萨迦派所掌握。按元朝中央政府的规定,萨迦帝师将推荐一名本钦,经中央任命,协助其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元朝政府授权萨迦政权的本钦任命13个万户长,管理卫、藏的13个万户府。元朝政府通过这两套行政系统,充分行使着其对卫、藏地区的严密统治。

在军事上,西藏的军事同样受制于中央。阿里地区和卫、藏地区都设有元帅两人,负责管辖军务。同时还设有转运使一名,专门负责向内地的驿站、道路交通运转。元朝的刑律、历法在藏族地区同样适用,对地方官员的升迁与奖罚,元朝中央政府具有直接处置的权力。总之,元朝对于西藏地方具有完全的统治权与主权,是中央政权治理西藏的先河,为后世明清两代政府的治理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1368年元朝灭亡,明朝建立。次年,朱元璋派遣官员持诏谕前往西藏,着令各部归顺明朝。不久,朱元璋派遣陕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徐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命令各部族酋长还是做以前的官,并到京城述职。

明朝对藏族地区的统治,基本上承袭了元朝遗留下来的一套体制,利用和扶植喇嘛教。与元朝不同的是,明朝改变了元朝只推崇萨迦一个教派的政策,而采取“多封众建”的政策, 对萨迦派、噶玛噶举派、止贡噶举派、帕竹噶举派、格鲁派等各喇嘛教派的领袖人物, 都分别赐加封号。明朝统治者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防止一派做大,从而分散权力,互相牵制。同时,明朝还通过“朝贡”和“回赐”的方式来控制和笼络藏族的上层领袖人物。“朝贡”是藏区的臣子向君主奉献礼物,而君主则会给予其丰厚的“回赐”,通常“回赐”的物品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大大超过了“朝贡”的物品。由于每次朝贡都会伴有朝贡者进京,因此明朝一代频繁的朝贡和回赐,客观上促进了藏区与中原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

清朝西藏叛乱?其实是贵族争权

到了1644年,明朝灭亡,清军入关,清朝作为统一的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进一步加强,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达赖和班禅的册封。达赖喇嘛是创于15世纪藏传佛教中黄教的首领,黄教于洪武五年(1372年)宗喀巴创立,在明朝中叶以后势力日益扩大。宗喀巴最有名的两大弟子是克珠节和根敦朱巴,也就是一世班禅和一世达赖。“达赖喇嘛”这一尊号,是从达赖三世索南嘉措时开始使用的。索南嘉措将黄教传播到了蒙古,劝导蒙古俺答汗废除夫死妻殉葬的陋俗,得到了蒙古民众的敬仰。俺答汗在青海与索南嘉措会见后,赠送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的尊号。(“圣识一切”即“遍知一切”的意思,“瓦齐尔”即梵文“金刚持”的意思,“达喇达赖” 是蒙古语“ 大海”的意思。“喇嘛” 是藏语上师或大师的意思。)从此,在蒙藏历史上开始有了“达赖喇嘛”的称号。

班禅的称谓是克珠节的第四世传人罗桑曲结获得的。清顺治二年( 1645年) 和硕特蒙古的汗尊罗桑曲结为“班禅”。“班”是梵语,意思是“精通五明的学者”,“禅”是藏语,表示“大”。此时的“达赖”和“班禅”都只是宗教上的尊称。清入关后,顺治皇帝派人入藏,问候达赖和班禅,而达赖和班禅同时也派人至北京朝贺。顺治八年(1651年),顺治帝派恰噶喇嘛等人入藏敦请五世达赖前往北京与其会晤。次年,达赖启程,率领藏官侍众三千人赴京城。顺治帝出南苑欢迎,共同入都城,五世达赖住进了特地为其修建的黄寺,顺治帝在太和殿为其亲自设宴洗尘,赏赐黄金五百多两,白银一万多两,还有其他物品。

顺治十年(1653年),五世达赖申请返藏,顺治帝委派亲王护送,同时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 并赐予用满、汉、蒙、藏四种文字书写的册封金册、金印。此后,达赖喇嘛这一封号在西藏政治上正式确定下来。康熙中后期,西藏情况日渐混乱,西藏地方统治阶级之间勾心斗角,争权夺利。在1682年前,摄于五世达赖的影响,蒙古上层首领并不敢流露出不满情绪,但随着五世达赖圆寂,西藏地方蒙藏上层的矛盾很快凸显,乃至相互攻击。五世达赖在晚年时将权力交给了第巴桑结嘉措,1705年桑结嘉措被杀,拉藏汗成为西藏地区首领,并且奏请中央政府废黜桑结嘉措所立的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私自立益希加措为达赖喇嘛。这一行为引起了青海地区蒙古首领的不满,也遭到了西藏僧俗民众的反对,一时间,西藏地区的蒙藏上层首领围绕着达赖喇嘛的废立进行了长时间的争斗,引发了西藏社会的动荡不安。

面对这样的状态,清王朝做出了册封班禅的选择,目的是控制住西藏的局面。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开始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嘉为“班禅额尔德尼” “额尔德尼”在满语中的意思是“宝”。康熙帝命班禅协助达赖管理好西藏地方事务,此后班禅额尔德尼转世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册封,成为定制。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廷废除了第巴总管政务的制度,设置了四噶伦来共同管理西藏事务。这就造成前藏贵族阿尔布巴排挤以康济鼐为首的后藏贵族势力,雍正五年(1727年)阿尔布巴设计杀死了康济鼎,甚至有意联合新疆的准噶尔人一起反清。清廷派都察院左都御史查朗阿为正帅,率满汉军入藏,协助后藏贵族颇罗鼐平定了叛乱。

次年,清政府决定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共同管理西藏政务。同时又在西藏留驻陕川兵勇两千人,归驻藏大臣指挥。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下令七世达赖喇嘛全权掌管西藏地方的政教大事,从此西藏正式进入政教合一的发展时期。到了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经中央审定后,正式颁布了《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详细规定了清朝驻藏大臣的政治地位和职权,督办西藏事务,地位与达赖、班禅相当;达赖、班禅和黄教呼图克图的转世一定要由驻藏大臣监督履行“金瓶掣签”手续后方能正式认定,地方政府噶伦一下大小文武官员,一律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拣选人员,奏请中央任命;地方政府在处置罪犯时,必须要呈报驻藏大臣进行备案;官府、贵族和寺院所属封地的人口户籍,必须造具花名册,驻藏大臣和达赖各存储一份。同时,西藏的外交权归于中央,西藏地区对外的一切交涉事宜统统交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

1792年,乾隆皇帝为定夺转世活佛而特制的金瓶掣签1911年辛亥革命后,虽然中国陷入军阀混战、民族内乱,但无论是国民政府还是北洋政府都利用各种机会,加强与西藏地方的联系。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蒙藏委员会,加强对蒙、藏等地方的管理。1923年,九世班禅与十三世达赖之间关系破裂,不得已来到内地,受到了国民政府的热情欢迎和隆重接待。九世班禅在内地生活了17年,一直致力于维护和加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纵观历史,西藏在历代政府的管辖下,都享受了许多政治和经济上的优惠,西藏的发展也离不开与中央的联系,西藏一直都是中国领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元明清还是民国时期,对于西藏的治理都只重视宗教和贵族的政治斗争,而忽略了其体制上的弊病,几乎无视藏族普通民众的福祉。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西藏的农奴制,改变社会结构,全国积极配合西藏开展各项建设,才使其获得新生。残余势力不再享有生杀予夺的特权,认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犯,这正是其反叛的根本原因。西藏的进步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扶植,任何站到藏民对立面、企图分裂西藏的行为都不会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