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卡牛档”
“卡牛档”,苗语,汉译为“板凳舞”,是流传于黔西南自治州安龙、兴仁、贞丰等县的黑苗(苗族中的一支)传统舞蹈。
据调查考证,清嘉庆二年(1797年),因王囊仙起义,安龙、兴仁、贞丰等县很多布依寨十室九空,黑苗先民就是在这个时候从黔东南黄平、台江一带迁入的。由于崇拜祖先,民族认同感强烈,现在,这一带的黑苗仍保持着明清时期的生活风貌、民族歌舞习俗和传统服饰样式等。
关于“卡牛档”的起源,在黑苗地区有这样的传说: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寨中的男子都外出打仗去了,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小孩。由于居住在高山,森林密布,时常有野兽出没,妇女们为了壮胆,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喜欢聚在一起,拿小板凳互相敲击,驱赶野兽……渐渐地,就演变成在办小孩满月酒时跳“卡牛档”祝福小孩的习俗。
“卡牛档”,在流传区域的苗寨,不管男女老幼,人人都非常喜欢。平时,有人家生了小孩办满月酒,外婆家都会来祝贺,外婆家人告别临行时,都得同主人家对跳一场精彩的“卡牛档”。苗族人热情奔放,崇尚礼俗,客人出门时,要对歌喝跨门酒;出门后用苗语唱到“大家来跳舞,不要跳错,跳错要罚酒,跳完后高高兴兴收板凳回家……”然后由小孩的爷爷用背带背一个枕头(代指小孩)带领大家在屋前院坝一起围圆圈唱跳。对唱时即兴更换歌词,如“今天是个好期程(即好日子),祝福娃娃成栋梁”等。对跳时,双方不时找机会用臀部互撞,相互踩脚,讲俏皮话逗趣等,跳错了就罚酒,且不分场数,跳累了还可以换人,一直跳到尽兴。整个场面诙谐有趣,热烈奔放。
在黑苗寨子,办满月酒跳“卡牛档”时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如参加跳舞的人都必须是已婚的男女,对跳的双方必须是异性,跳舞的人须辈分相同,且人数必须是两对以上等。
1952年,国家实施土地改革,将土地分给贫苦的苗家,苗寨一片欢腾。当时在安龙县洒雨镇板燕村当民办教师的19岁黑苗男青年潘仕成(已故)一心想办一件事来感谢共产党,于是找来18岁的同伴潘先茂(已故)商量。1953年,潘仕成创作了一首优美的歌曲《苗家出了头》作伴奏,与潘先茂一起对“卡牛档”进行了一次改编。由于该舞蹈深深扎根于苗族民俗土壤,生活气息浓郁,节奏欢快,改编后的板凳舞大家更加喜欢。由于联姻等原因,板凳舞逐渐传往安龙县的海子、戈塘和兴仁、贞丰等地的黑苗村寨。1956年安龙县的“卡牛档”参加都匀市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1981年参加黔西南自治州建州庆典,还多次参加黔西南自治州各县的大型文艺演出,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和广大观众的喜爱。
“卡牛档”在黑苗寨子中流传的历史悠久,人们喜闻乐见。通过舞蹈,表达了人们对新生命诞生的喜悦和对新生命长大成才的祝愿,欢快恢谐的舞蹈更透露出苗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原始古朴的“卡牛档”,对于研究苗族史和舞蹈学等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艺术价值。
现在,由于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苗寨中许多青壮年已外出打工去了,再加上受到外界强势文化的影响,现在苗寨中很少有人跳“卡牛档”了,即使遇寨上人家办满月酒,也因人员不够而无法进行。目前,“卡牛档”正面临后继乏人、濒临消亡的危险,保护、传承好这一优秀的苗族文化遗产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