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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法院:女子醉驾撞车逃逸让儿子顶包被罚

2024-10-19
2024年10月14日(农历2024年9月12日),上海一女子醉驾撞了治安巡逻车后逃逸还让儿子顶包,法院判了。
  上海一女司机醉驾撞了巡逻车,竟让亲儿子顶包?判了!。
  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中国海警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10月12日18:42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女司机醉驾撞了巡逻车竟让亲儿子顶包?法院判了!
  酒后驾车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对道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近年来随着对酒驾危害性认识的深入人心和法律打击力度的加强,酒驾现象明显减少。但所谓“酒壮怂人胆”,仍然有不少人喝酒后侥幸心理作祟,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抛之不顾。
  近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
  被告人林某酒后驾车撞了巡逻车竟让亲儿子顶包?
  2024年6月某日晚,林某在本区枫泾镇与朋友聚餐,宾主尽欢后宴席散场,酒桌上喝了八两红酒的林某意识到自己醉酒状态无法开车回松江的住所,便想驾车就近找地方休息。
  就在这短短的路途中,林某在某小区门口擦碰到了一辆治安巡逻车,想到若停下处理事故必然会被发现酒驾,林某便把心一横,飞速驶离了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心知自己肇事逃逸的林某内心惴惴不安,很快,她等到了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通知她回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还想继续挣扎的林某“心生一计”。她打电话给儿子,通知他立即赶到现场一起处理事故。到达现场后,林某主动向巡逻车上的联防队员介绍,指明儿子王某是车辆驾驶员,希望协商处理事故。
  不过,现场的联防队员并未受到蒙骗,协商过程中他们已然接到指挥中心来电,告知车辆驾驶员正是林某本人。
  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林某依然心存侥幸,意图继续狡辩。在民警的反复说服教育下,林某终于意识到无谓的抵抗没有意义,经当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8mg/ml,公安民警将林某带去医院抽血检验。最终经鉴定,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4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林某醉酒驾车后,先是逃逸,后是找人顶包,使尽浑身解数但最终仍难逃法律制裁。
  ▲现场监控
  日前,金山区人民法院对林某危险驾驶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朱炜
  刑事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
  主审法官
  甘喆辰
  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本期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从重处理的情节,且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此,尽管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鉴定为1.64mg/mL,尚未达到180mg/mL,但鉴于肇事逃逸的情节,法院对林某判处了实刑。
  需要特别提示,醉酒驾驶被查后找人顶包绝不可取,对驾驶员而言,找人为其顶包,指使他人作伪证,如果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妨碍了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追究法律责任的正常办案程序,驾驶员可能会构成妨害作证罪。顶包人如果配合驾驶员作假证明,可能被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上海金山法院公众号)
  事件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