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如何审理奸情案,才不会迫得妇女自杀或从此放荡?
清朝有本奇书,《幕学举要》,乃乾隆时退休师爷万维鶾(同翰)所作。被称为清代官场的教科书。
说到师爷,很多人眼前登时浮现的,就是辫子电影电视中一肚子坏水、专替赃官们出坏点子、欺压人民,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讨厌形象。
然则,师父又称幕僚, 幕友等。乃是古代军政大员们身边少不了的帮手。包拯包青天查案之时,除了展昭张龙赵虎王朝马汉等得力助力,若缺了站在他身后的公孙策,那案子就会断得不圆满。哪怕就是从影视作品中来看,师爷绝非全是坏人。他坏不坏,纯看自己辅佐的人坏不坏。俗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是也。
回到现实,洪秀全太平天国起事之后,丁忧侍郎曾国藩受命在家乡办团练。从最初的筚路蓝缕到最终削平洪朝,其幕府之中,可谓人才济济。左宗棠、李鸿章、郭嵩焘、沈葆桢、李元度……这些后来大名鼎鼎独当一面成为封疆大吏的晚清风云人物,皆有在曾国藩幕府出谋划策的经历。
拉拉杂杂举这些例子,只为说明,幕友、师爷,真不是辫子戏里演的那般龌龊。幕僚,就是种职业,没有什么道德判断。作为职业,就有职业守则,有行事的标准。《幕学举要》正是这样一本介绍如何将本职工作做好的书,不是什么厚黑学。
好了,我们就来看看,师爷万维鶾会如何帮自己的主官办奸情案。
他认为,“奸情暖昧,最不易知。务存一分宽厚之心,保全妇女名节。苟无确据,即为指奸勿论,不可轻易吹求”。
看完此处,你的嗓子里是否将冲出六个字——青天大老爷啊!
然则,这样一句话,却是研究前人无数冤枉女人的案子,才得出来的结论吧?
说个故事,也是清朝的。
有个叫婉姑的妹子,跟着哥哥在京城生活。哥哥是个做金银饰品的名匠,赚了不少钱。婉姑早年许给家乡乙生。然乙生家贫,无力上京接婉姑完婚。哥哥生意又忙,也抽不出时间。事有凑巧,刚好,他表弟来京将返。哥哥便将婉姑托付给表弟,送她回去成亲。数千里长途跋涉,走了几十天,终于把婉姑送到了乙生家。乙生家里,兴奋至极,准备喜酒。
然则,第二天,婉姑起床,行至厨房,却见相公和婆婆,都被人杀死在灶边。当即大呼。邻居们闻讯即至,县令差人将婉姑和表弟抓到县衙。
为何抓他们?因为大家都认为,肯定是他们表兄妹俩同路数十天,暗生情愫,联合起来谋害乙家,他二人好到一起。
猜测当然需要证据。虔婆来了,证据也来了。婉姑已非处女。
县令更相信自己的判断。不承认?打!再打!还打!刑具一上,能不招吗?可怜的表兄妹,最终被斩。
消息传到京城,哥哥绝不信他二人有奸情。因其表弟,乃是正人君子。
然一时他亦无证据,直到,某日,有人拿根钗子来金店,他一瞧,不正是自己打给妹妹的嫁妆吗?
于是告官,抓获执钗之人,一审之下,全招了。
原来,他乃大盗,侦知婉姑身上有货,便一路跟随到了乙生家,趁着人多,藏在厨房。待宾客散去,正要出来偷东西,却碰上乙生与其母至厨房撞见,于是杀之。他色心大发,穿着乙生的衣服,摸到新娘房。当时天色昏暗,新娘子又羞涩,未细辨。于是二人脱衣就寝。盗贼半夜即起,卷走嫁妆。害得婉姑与表弟,双双殒命。
真相大白。此故事出自许奉恩《里乘》。此书实为笔记小说,然评价却极高,论者认为描绘了一幅清末社会世相百态图。我们不追究其艺术价值,但说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也即是,或许世上并无婉姑其人,但必存婉姑其事。
对婉姑这种情况,《幕学举要》里,又是如何讲的呢?
——有黑夜乘本夫不在,入室刁奸者,或以声音相貌有似熟识之人,指告到官,究非奸所捉获,不可轻率定案。
此即说明了婉姑所遇之事,大盗乘黑夜其夫已死,入而行奸。当然,这只能说明,现实中,确实存在《里乘》所记之类型。实际,并非全然等同。那些以为是己夫进屋,最后发现搞错者,很可能会指认身形相貌相似之人,并告到官府。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可轻率定案,因为很可能,她会认错人——这种案子,既不能冤枉了女人,也不能冤枉了男人。
《幕学举要》里还写,女人们的面子,有的是很薄的。若呼其到官,很可能觉得自己被冤枉,未待案情查明,即已自杀以证清白。当然,也会有的女子,“出头露面,一经习惯,顽钝无耻,以后肆行无忌矣”——既然被认为是不贞节,好吧,我索性做了荡妇得了——这当然也是要避免的状况了。
所以,办奸情的案子,“情伪不一,不可不察”——电视里那种,一上来,就夹女人手指的,应该并非普遍。
屏山石
历史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