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妇女贞节观念淡薄:寡妇的真实生活
许多论著都认为,唐代妇女贞节观念淡薄把离婚与再嫁不当回事。而最近也有学者通过研究认为,唐代妇女其实多数倾向守节,再婚只是少数被迫的行为。10月24日,在西安举行的“纪念西安碑林建立9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唐史学会会长张国刚发表了自己研究墓志所取得的成果,为人们揭开了唐代寡居妇女生活的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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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妻导致众多的妇女守寡
“唐代墓志中有关妇女守寡的记载,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即结婚不久就守寡;结婚10余年(约30岁)儿女还年幼时守寡;四五十岁开始的中年守寡以及守寡长达40-50年等多种情形。”张国刚教授说,《唐代墓志汇编》、《续编》的3000余墓志中,再婚和改嫁的妇女仅仅只有10例,而明确记载坚守贞节者就达到264例。由此可以看出,唐代守寡妇女相当多,这个历史事实不容忽视!
通过对墓志中记载的事例分析发现,这些妇女的丈夫并非都是年轻而夭亡,恰恰相反,大多是寿终正寝。年轻妇女守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丈夫比妻子年龄普遍大得多”,形成了老夫少妻的婚姻模式。在老夫少妻模式下,年轻女子在丈夫死后,便守着一份或多或少的资产,抚养子女,维持生计。
孩子年幼是改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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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张国刚发现,孩子年幼、本人年轻是唐代寡居妇女改嫁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寡妇再嫁也有生理和精神的原因。有的寡妇无法忍受孤独而再嫁,而一般农村寡妇再嫁,只能与一些个人条件不太好的男子结合,《太平广记》中就记载有鳏夫老头想结束独身生活,而娶一位寡妇为妻的事件。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寡居妇女再婚选择余地比较小的现实。
张国刚说,魏晋隋唐的士族根据儒家道德要求,形成了独特的礼法门风。汉代妇女盛行自由改嫁,到唐代中、上层妇女大多选择守寡,原因在于士族礼法门风向皇室和普通民众的传播普及,这反映了儒家礼法文化正逐渐为当时社会所接受。
寡居妇女素面朝天清心寡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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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龄的妇女,其进入寡居生活的心态是很不一样的,也很难一概而论,尽管墓志中都极力描述寡妇的哀戚之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守寡的妇女要从此“摒绝人事”,素面朝天,清心寡欲,苟度余生。
张国刚说,丧偶之后,寡妇在坚守贞节的同时,还要履行作为母亲的职责,抚养遗孤,做到所谓“妇典母范”,这也是当时社会对她们的要求。为了清心寡欲,求助于佛教是大多数寡居妇女们的共同选择。妇女年纪轻轻就空守闺房,承受着生活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既要抚养儿女、侍奉公婆、操持家务,还得忍受漫长的孤寂。在这种状态下,佛教的虚空世界就成为其精神上的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