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欲从良,带情人逃跑被捕,上海警察好心帮了她一把
1913年秋天,上海警察抓了两个人。
一男一女。
当时警察在路上设卡查贼,远远见来了一辆马车。离卡哨几十米,停下了。过了一阵,又朝警察这边行来。
(图取其义)
怪哉。
上海警察警惕性很高,拦下马车,见车内两人,神色慌张,于是细加盘问。
未几句,全交待了。
男子冯勤身,台州海门人,二十五岁,北山高等小学教习。
女子陶懿琴,妓女。
两人认识已久,情投意合。男恨自己一个小老师,没钱替她赎身从良;女恨自己落入烟花,否则早能私订终身。
然他们爱得实在太深了。冯勤身一点工资,全送到了鸨母那里。陶懿琴拿出自己的钱,鸨母却不让她自己赎身,毕竟她青春年少,正是好挣钱的时候呢。
正常的路子走不通。只有殊死一搏了——逃!
哪晓得,没走多远,就落到了警察手里。
好在,此时民国已建立两年了,妓院这种旧时代的毒瘤,乃当时的理想主义们痛恨的对象。陶懿琴不会被送回去,而是送到了普育堂。
(普育堂)
这是个慈善机构,专门收留无家可归者。像陶懿琴这样的,则是在那里面等着人来娶她。
只是,这里面对陶懿琴来说,并不是个好地方。
几十年前,有个十七岁的广东千金小姐韦阿宝恋上了名伶杨月楼,两人也是想私奔。被抓了回来。对他们的处理,在当时报纸上引发激烈讨论,有主张严惩的,有表达同情的,有要求让他们成婚的。最终严惩派占了上风,韦阿宝被送往善堂择配——等于是其父母直接被剥夺了监护权,她发成了无家可归者——有个年近古稀的,看上了她……
由是可知,被发往那里的女子,其实是等着那些没钱娶妻的人来索要的……
这不是棒打鸳鸯吗?拆散有情人吗?造孽啊!
当然咯,一切都是套路。
未几天,淞沪警察厅就接到普育堂的公函,称有个叫冯勤身的,自愿娶陶懿琴为妻,我们已经调查过,他在家乡,确实没有家室,建议警察厅准予他们成婚。
淞沪警察厅接到函后,也回了一封,写得是洋洋洒洒,四六对称,朗朗上口,“嗣据訉得冯勤身文坛托足,中馈犹虚。陶懿琴乐藉坠身,知音未遇……怨女旷夫,执政者本有扶持之例。违章犯禁,司责者奈无姑息之条。乃将陶懿琴发堂待字,冯勤身交保寻媒,是于惩戒之中,仍寓矜怜之意……奔月有心,红袖遂添香之愿。求凰无怨,青衫乾湿泪之痕。分既正乎伦常,理无妨于道德。天作之合,人孰无情……”
一句话,我们就是想成人之美。本来也想直接将他们放走的,但法不容情,如此私奔,冯勤身难脱骗诈之嫌,因此只能让他取保,不能宣布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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